提出離婚一方是否要賠償另一方名譽損失費

時間 2021-05-03 21:14:45

1樓:匿名使用者

一、離婚時女方沒有返還彩禮的義務。只有在婚姻沒有締結 一方悔婚(不論哪方不想結婚)致使婚姻沒有正式締結(以當地民政部門登記為準,登記的婚姻才受法律保護;只辦婚禮未登記在法律上不形成婚姻關係),女方須返還彩禮。 根據您說的情況,女方絕對沒有返還彩禮的義務。

二、男方主張名譽賠償於法無據。根據我國《婚姻法》第46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1、重婚的;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3、實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也就是說只有因上述情況導致婚姻破裂,過錯方有責任賠償對方,具體數額由雙方協商或由法院判決。 但根據您說的情況,無論是談戀愛也好,墮胎也好,都是結婚前發生的事,不是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發生又致離婚的緣由。故該主張於法無據。

希望對您有幫助!

2樓:匿名使用者

離婚只談夫妻共有財產分割不談精神賠償。婚都結了,要求退還彩禮法據不足。

3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兩個人沒有進行一些非法手段汙辱對方的話,就不用賠償名譽損失.她並沒有損壞他的名譽.她以前打過胎是結婚以前的事,不能算是損壞他的名譽

如果夫妻雙方有一方出軌,要求離婚,另一方是否有權要求出軌方賠償精神損失費

4樓:空谷盤

離婚時,無過錯來

方有權要自求出軌方賠償精神損失費。但具體是怎樣一種出軌情形,則需要由法院具體認定。理由及相關規定如下:

一、【理由】【過錯方賠償原則】

按照《婚姻法》的原則規定,一方有嚴重過錯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可以要求過錯方賠償。其中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

二、【《婚姻法解釋一》的規定】

第二十八條: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損害賠償」,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涉及精神損害賠償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的有關規定。

三、【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法定賠償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5樓:笨笨不笨

沒有精神損失賠償,但是離婚的時候可以申請財產分配多些,嚴重的法院也會判淨身出戶的。根據協商和個人情況而定。

6樓:匿名使用者

就算生活bai讓你再蛋疼,也要du笑著學zhi會忍

。要克服對死亡dao的恐懼,你必須要接回受世上所有的人情答

,都會死去的觀念。不是井裡沒有水,而是你挖的不夠深。不是成功來得慢㎞㏕,而是你努力的不夠多。

如果乙個人不知道他要駛向哪個碼頭,那麼任何風都不會是順風。

7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這種「小三兒」「***」等出軌行為對婚姻關係的和睦都造成了嚴重的傷害,是對夫妻忠誠義務的徹底違背,受害一方雖不能獲得損害賠償,但通過財產分割、子女撫養方面照顧無過錯方,可以給無過錯方適當的補償。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離婚失蹤方是否要賠償另一方

8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情況下婚前個人財產歸各自所有,婚後共同財產依法分割。失蹤並不是離婚需要賠償的法定理由。

《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根據法律的規定,只有過錯方有上述法定情節,無過錯方提起賠償請求,法院才可能會支援。

9樓:晨子寶貝

失蹤方賠償什麼?如何進行賠償?問題沒有說明白,但是一般是沒有賠償義務的,因為失蹤有很多種原因,有的是主動失蹤,有的是被動失蹤,不能一概而論。

誰知道先提出離婚的一方需要賠償另一方嗎

白又又 法律沒有這方面的規定。只要夫妻感情破裂,雙方協商不成的,要求離婚的一方可直接向法院起訴離婚。在離婚時,被告有過錯時候要承擔損害賠償的責任,過錯主要包括重婚或與他人同居的 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有賭博吸毒惡習屢教不改的 實施家庭暴力等幾種情形,所以即使你提出離婚,只要沒有上述過錯,就不需要承擔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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