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勞動法》第四章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三十七條 對實行計件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工時制度合理確定其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準。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條 企業因生產特點不能實行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規定的,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可以實行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
第四十條 用人單位在下列節日期間應當依法安排勞動者休假:
一)元旦;二)春節;
三)國際勞動節;
四)國慶節;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節日。
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 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你們公司的做法違法。
縱橫法律網 貴鑄律師。
2樓:謝天謝地利川
原則上不合理 ,但又有什麼辦法呢,不然要麼你炒公司,要麼公司炒你,現在zg就這世道。
勞動者在休息日參加公司培訓,這屬於加班嗎?
3樓:生活達人小鄭老師
根據我國的法律規定,勞動者在休息日的時候如果參加的培訓是跟工作直接相關的,或者說是用人單位安排指派參加的,這些都是屬於加班的,可以主張加班,並且會得到有關部門的支援。休息日應該是員工自己安排的時間,想做什麼自己自行安排,如果用人單位在休息日的時候,安排員工參加公司培訓,那麼就屬於公司安排指派,這樣的話就屬於加班。因為用人單位已經佔有了員工休息日的時間,原本這個休息日的時間,員工可以自行安排去玩,或者是去看孩子或者回家探親等等,但是用人單位用這些時間來做培訓,提公升員工的職業技能,或者為了別的目的,這些都屬於佔用員工的時間,自然就等同於加班。
在休息日的時候參加培訓,其實也是工作的一種延伸,不管是為了提高工作能力,或者說是專業素養,或者如瞎是為了能夠更好的為公司創造經濟價值,都是符合加班的主要特徵的。在我國的法律上面可以認定為加班,一樣可以主張用人單位支付加班的費用。<>
加班主要的特徵其實有三點,第一便是用人單位要求的工作,從休息日參加公司培訓,如果是用人單位要求的,那麼就屬於用人單位要求的工作。第2點,工作內容體現用人單位渣肢空的主要意志,這個工作內容也就是所謂的參加公司培訓是用人單位的乙個意志,並且是他們指定的,這樣也屬於加班。第3點也是非常重要的,是標準工作日之外的工作,所謂的標準工作日,那麼是週一到週五,並且每天的時間點是白天8個小時,超過了標準工作日和工作時間之外的工作都屬於加班
當飢褲然了,如果在培訓以後,用人單位安排員工補休的就不需要支付加班費。
用,如果不能夠安排補休的,那麼就應該要支付加班費。
4樓:雜談趣事
在休息日參加公司的培訓,參加公司所舉辦的各種活動,這都算工作福利性質的不算工作,但是培訓會顯然是不算福利性質的,這是為了提公升員工的能力。但首先公司是從自己的利益出發,因為提公升員工能力,能夠讓員工更好的為公司創造價值,這才是公司舉辦培訓會的初衷。<>
休息日就是休息了,現在年輕人做秉承的工作觀念就是下班了就是下班了就不要找我了,找我可以,但我不一定會回覆你,可能是兩個小時之後,也可能是明天下班了,可以打我的**,但我不一定會接。自己,覺得這才是正常的觀念,工作就工作生活就是生活,我們是為了生活才去工作的,不能生活中只剩下工作了。休息日,那就是屬於自己的時間,公司找任何藉口佔用了我的休息日,那我都會覺得這是乙個麻煩。
公司舉辦培訓會首先出發的目的一定是為了更好的讓員工為公司服務,而不是什麼抱歲山著為員工提公升工作能力的想法,只能說順帶著有這樣一定的作用。然後公司天花亂墜說的好像都是為了員工好,其實根本不是這樣的,公司會培養乙個員工,讓他能力特別優秀,優秀到足以跳槽到另弊悶外乙個公司,然後賺更多的錢,為這樣乙個員工去培訓馬?肯定不會呀。
公司希望的最理想的狀態是員工能力提公升了乙個月還賺那麼多錢,然後死心塌地的為公司工作,還不要求漲工資,但這個是不可能的。<>
休息日為公司服務,就算加班,這是我們應該有的乙個認同的觀點,在現實生活之中工作的時候很難達到這種理想的狀態,找藉口不去一次兩次次數比較少,人也就忍了,次數多了那就找藉口。再多了公司,如果因為這個問題跟員工鬧彆扭,還要訓斥員工,那就租雀彎直接跑路,這種只會壓榨員工休息時間的公司是不會有什麼前途的。
5樓:創作者
這當然屬於加班了,因為勞動者在休息日的時候就要休息,擾逗如果去參加公司培訓的話,那肯兄穗定是屬於加班,也羨李卜要支付加班費。
6樓:黎昕科普知識小屋
我覺得這不屬於加班,因為這是公司內部的事情,而且法律上也並沒有規定這是違法的。
7樓:星野弈明
我覺得這屬於加班,因為公司培訓也算是工作內容的一部分。
休息日培訓算不算加班
8樓:楊梅
法律分析:算,安排休息日培訓應屬於加班,要不給予員工兩倍工資的皮嫌加班費,要不給予安排員工補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汪弊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燃陵手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休息時間公司安排培訓算加班嗎
9樓:唐玉娟
理由是:加班是指員工按照用人單位的要求,為了用人單位的直接或間接利益,在法吵指定節假日、休息日從事工作。
即確定是否為加班的要點在於:是否為用人單位所要求或是否體現用人單位的意志、是否為了用人單位的利益、是否在標準工作日之外。如果肯定,應當按加班論處;反之,則不屬於加班。
一、加班的種類有哪些?
一)工作日加班。
二)雙休及法定假期加班。
三)機關事業單位的加班。
勞動法》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公升手配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二、加班的要求有哪些?
一)每日不得超過1-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二)休息日工作,用人單位可以安排補休。安排補休的,不計算加班時間。
三)延長工作時間加班或法定休假日加班的,用人單位不得以安排補休的方式,折抵加班時間。
勞動法》第四十一條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用人單位不得以各種形式強迫員工加班。
三、加班是啥意思?
加班,是指除法定或者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以外,正常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或者雙休日以及國家法定假期薯型期間延長工作時間,稱為「加班」。
公司利用休息時間培訓,算不算加班?
10樓:法妞問答**諮詢
算加班是要給付加班費的,國家規定加班費標準如下:
在法定節假日期間,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勞動者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並不得以調休、補休替代。
在休息日期間,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調休或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勞動者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如果單位未向員工明確調休或補休時間,員工皆有權要求兩倍工資報酬。
在工作時延長勞動時間的,應支付不低於勞動者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
用人單位要求員工加班不支付加班費是違法的。
依據我國勞動與社會保障部2000年3月17日頒發的《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數和工作時間分別調整為天和小時。」因此,實行綜合計算工作時間的,如果月平均工作天數超過天,或者月平均工作時間超過小時的,應該視為加點,按照《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支付加班費,即加班費不低於150%的工資。
11樓:代表月亮消滅你
熱心網友。
新聯合物業公司休息日強制培訓,不給加班費,只讓調休,因下雨天堵車遲到還要罰款,節假日值班沒有工資,也是調休,這公司根本不按勞動法執行的,所以員工也就混混日子,能過一天算一天。
12樓:勢楠
如果是私營企業,首先考慮你是不是可以為公司創造價值。
13樓:丨沫沫灬丶
我個人覺得算加班,培訓也是為了工作的一種。
14樓:張濤
企業單位用職工休息時間訓練,不來的按照串休計算、反而佔用職工休息時間訓練、不給串休。
15樓:可愛的血拼
這個要看你們老闆的意思,你可以發加班申請。
週六休息日公司組織培訓,算加班麼?
16樓:網友
你的這個問題涉及到「到底什麼是加班」。這也是現在很熱的問題。
我們平時說的加班很好識別:在工作時間之外老闆叫你工作就是加班了。但是法律在說到何為加班的問題時比較注重了加工製造行業,對現代社會急劇發展的第三產業認識比較缺乏,加上低估了現代企業管理層的智慧,造成現在出現了很多好像不是加班,但是又像加班的行為。
企業也就乘此模糊的概念大揩員工的利益!
要正確識別何為加班,要從加班的定義上來說。我們平時說的加班,其實包括加班和加點。所謂加班,是指職工按照用人單位的要求,在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從事工作。
加點是職工按照用人單位的要求,在每天8小時的工作時間以外繼續從事工作。
總結識別加班加點的要點有如下3點:
1、加班是用人單位要求的;
2、加班的內容體現用人單位的意志;
3、在國家規定的標準工作時間之外。
你說單位利用週末來進行內部培訓和開會,我們從上述的幾點來分析一下。
首先,內部培訓和溝通會議是否是單位要求的呢?這是當然的。內部培訓不同於在單位外的培訓,一般都是單位讓員工去參加的,而且從實際情況來看,雖名曰培訓,但多是內部的業務交流,可能是單位想避開加班的概念而如此稱呼的。
溝通會議大部分也是單位要求開的,否則豈不是員工俱樂部活動了?我們這裡說的單位要求,當然也包括單位的管理人員要求下屬員工的會議。因為在這種情況下,管理人員就代表了單位。
其次,內部培訓和溝通會議是否體現了單位的意志呢?一般來說,既然是單位要求的,就體現了單位的意志。但是有少數的例外,比如公司老總要求員工在工作時間外去為自己做私事。
不過在本例中沒這種情況,內部培訓和溝通會議應該是體現單位的意志的。
再次,內部培訓和溝通會議是否在標準工作日之外的呢!你也說了,內部培訓和溝通會議是在2個週六進行的。
綜上所述,單位的內部培訓和溝通會議都是屬於加班的專案,應該按照有關規定要求單位給予加班工資。如果企業想避免這種情況發生,最好在工作時間進行這些培訓與會議。
現在人們還對一些其他單位的活動有這樣的疑問。比如單位在雙休日舉辦員工文體活動是不是加班呢?回答是隻要該活動是單位辦的,單位要求參加的,應該算加班。
隨著社會的發展,用人單位會想出各種各樣的名目、各種各樣的方式來避免加班的提法。但是你只要掌握了上述的鑑別方法,都能正確得判斷到底屬不屬於加班,你是不是有權要求加班工資。
休息日能匯款的嗎
不知對方用的是什麼卡。如果是持農村信用合作社的百福卡。你可到當地農村信用社把款直接存入對方卡號即可。但在存款簽名一項要簽上持卡人的姓名。存進去就等於到了對的帳上。對方也就即可動用了。這種卡上存錢不分星期幾。很行有人上班就可辦理。而且是在本省通存通兌。不用支付手續費。電子匯款節假日是不辦理。郵寄通常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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