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憤世金牛座
不給你也沒辦法啊,你這屬於贈與關係。
除非有以下情形,否則人家不退你沒有半點辦法。
贈與行為導致贈與人生活困難。
贈與附帶義務,而受贈人未履行義務。
受贈人侵害贈與人及贈與人直系親屬利益。
2樓:網友
物件不處了,就要女方把你買的東西還給你,你這樣斤斤計較的男人誰會原因給你處。
3樓:彌哎呦呦破勢鎧甲
你要看這些價值值多少,是幾千幾萬,如果是很貴的你可以要回來,她不給你可以告她,當然你送給人家的最好還是別要了。
4樓:才初南
物件不處了,你給她買的東西要回來及可,不要斤斤計交。象這樣處物件要相互包容。
5樓:廖瑗
處物件給女方買衣服包包手機現在不處了女方不給也算正常你和畢在乎那些東西呢女方不給也沒辦法、那是你自願買的。
6樓:網友
男人不能斤斤計較,小肚雞腸,這樣沒有乙個女人會喜歡,男人應該有擔當,撐起一片天,這樣的男人,女人才會喜歡。
7樓:網友
值不了幾個錢就算了,當時你願意買,願意送,不要因為這點小事影響了自己的名聲,下一次注意點。
8樓:晴布戈
處物件時送給人家的東西,不處了就想往回要?你這人還挺有意思的,那不過是你的感情投入的一部分,感情的事情能分得那麼清麼?什麼都要的一回去麼?
9樓:愛你乙個
男人大方點。不給就算了。
男方決定不處對像了,女方用不用退東西?
10樓:傳說中的紫薇星人
男方決定不處物件了,女方應該把比較貴重的財物歸還,一般的禮品類的東西就不需要歸還了。
11樓:光水藍
解決離婚退彩禮怎麼退的問題,首先需喲按照前文確定一方給予另一方的財物是否屬於彩禮。屬於贈與的,無權要求退還;屬於彩禮錢的,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的,可以請求退還彩禮錢。那麼,法定的離婚退還彩禮的條件有:
1、 只是訂婚的彩禮,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離婚彩禮必須退還; 2、 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但還未共同生活的,一方要求退還彩禮錢的,必須退還; 3、 因一方婚前給付彩禮錢,而導致生活困難的,對方應當返還,生活困難必須達到無法維持當地最低的生活水平。 離婚退彩禮怎麼退有著普遍的現實意義,由於結婚彩禮錢屬於我國的傳統習俗,大部分地區仍保留結婚送彩禮的風俗,確定離婚彩禮返還怎麼處理可以解決很多問題,最主要的是由於農村收人不高,大部分人在結婚時,送給女方的彩禮錢高達數萬元,甚至是借錢給女方彩禮錢。因此,法律根據彩禮對結婚的影響確定了離婚彩禮返還的法定情形,是符合公平原則的。
12樓:帳號已登出
如果沒入洞房,幾百塊錢就不用退了上千的話還是退給他吧!咱們又不缺以後的老公會給買。
13樓:獲真保
那要看東西是否貴重,如果貴重的話,那麼就還回去,如果不上貴重的話,那不就沒有必要還。
兩個人處物件必須要男方給予一些東西嗎。什麼都不給,陪伴也沒有,是不是不長?
14樓:唯愛我的小雷
真正想跟你的人。她是從來不會要你什麼東西的。。他只想要你的人。。但是。如果。她不想跟你。。你就算每個月給他多少錢。。都沒用。
15樓:寸草心
兩個bai
人處物件關鍵是感情,陪du伴也是重要,如zhi果都在心dao裡愛著對方,不能朝朝專暮暮,也會屬相互理解,相互牽掛,至於物質只是催化劑,想著對方自然會想到給予,不一定是男方,女方也一樣會付出,看各人經濟條件,不過也有一些地方訂婚的時候要給女方父母彩禮,這就是入鄉隨俗了。
16樓:水晶玻璃芯
兩個人處物件,必須要男方給予一些東西嘛,什麼都不給陪伴,也沒有他如果這樣子的話,那就不算處物件了,至少應該有陪伴吧,或者有偶爾有一些小禮物,小驚喜。這些才能夠算兩個人真的在處物件吧。
17樓:三羊開泰
給不給倒無所謂,關鍵是不陪伴,你們的關係看上去不會長了。
18樓:黃峰
兩個人處物件的話,男方是要給女生一些安全感或者陪伴,什麼都不給的話,那麼就沒有必要再繼續下去了。
19樓:99多卡拉
陪伴是最基本的,這個都不能保證,這物件處到最後,還會有什麼結果呢?可想而知,以後的日子還很長,結了婚,沒有陪伴,那裡來的感情,肯定長不了。
20樓:冰凝枷鎖
處物件男方給不給東西看他意願,不是必須。什麼都不給,也不陪伴,那是怎麼處的?至少有時間就一起聊天啊啥的吧?
21樓:張陽陽
兩個人處物件不一定非要男方給予一些東西。兩個人應該都有所付出。這段感情才能夠更長久。
22樓:網友
兩個人處物件必須是男方給一些東西嗎?什麼都不為了不給陪伴也沒有是不是不長,我覺得應該是吧,兩個人處物件南方是要給一些東西,這樣想呢,不給東西顯得很另設能陪伴也沒有,我覺得是不是不太同意了。
23樓:鞏東園
不要聽別人說什麼,憑自己的感覺。自己的愛情自己做主。只要值得,只要開心就好。
24樓:愛到骨髓喜歡你
兩個人處物件並不一定是非要男方給予一些東西,但是男方不給東西的話,證明不在意女方甚至是比較小氣。
25樓:網友
兩個人相處,不是非要給予一些東西才行,但是,如果沒有任何表示怎麼能表達自己的心情,沒有物質再沒有陪伴,能說有感情嗎?
26樓:訾鳳憶槿
並不一定是要男方一定要給一些東西,而是女方能從男方那裡真的能得到的照顧,有那種愛情的感覺,才會特別長久。
27樓:我本熱情
兩個人處物件,那麼如果什麼都沒有付出。感情怎麼才能夠得到進步呢?對不對?
28樓:網友
兩個人處物件,一定要互相的理解,互相的包容,特別是男方一定要多給予一些關心體貼,畢竟女生一般都是需要呵護,需要關愛。
然後多站在對方的立場去考慮問題,偶爾製造一些浪漫,多聊些有趣的話題。
29樓:天涯咫尺
兩個人如果真心相愛或者都是對互相喜歡,對方是不需要給對方什麼的。但是如果感覺你們沒有將來那樣的感情是不長久的。
30樓:離_別殤
如果什麼都沒有的話,也勢必是不能長久的吧。很快就分開。
31樓:網友
一般都是男方給東西,如果什麼都不給,估計不會長久。
32樓:校園迷糊
兩人相處,男方肯定是要花一些錢的,送給女生一些小禮物之類的來表達的好感。
33樓:網友
男方如果什麼也不付出,大約是會涼涼的。
34樓:隨遇
一般情況下,男方應該送給女方一些彩禮,這是民間流傳下來的規矩。
我和女朋友認識乙個多月分手了,我給她買的手機、衣服、包包,花了差不多有四千塊錢,這些錢我要還是不要
35樓:匿名使用者
我認為不要!有一句話說凡事留一線,日後好相見!再說你倆那在一起乙個多月也是一段緣分!
36樓:狂風逍遙
我擦,還要什麼啊,從正月到現在我女朋友(當然現在是未婚妻了),都花將近50000了,有點招架不住了,別要了!男人嗎要有氣度……
37樓:無法一直陪伴
給出去的東西就不能往回要,才認識乙個多月就這麼大手筆,你家開銀行啊?有錢任性,沒辦法。
38樓:jeruy丶
乙個多月給她花了四千,,,看來你經濟條件還可以,那就不要了,說不定還能複合。
39樓:匿名使用者
不去要了,等她找到下一位,沒人給她買就知道你的好了。
40樓:刺蝟擁抱互相受傷
別要了,因為要也不一定要的回來。其實要也沒事,她說你小氣也沒關係反正都分手了說什麼也無所謂。
41樓:刺身金魚
必須要回來,如果打了就算了。
42樓:115網般
4千塊包乙個女人乙個多月,賺大了。
43樓:手機使用者
放開手別有太多的挽留,我在我女友身上花的也差不多幾千塊錢了,我都沒說什麼,我的人生格言是再苦也不能苦自己愛的人,不能苦自己女友。
44樓:榮耀下的旗幟
這錢不要也罷,就當個教訓,認清她是什麼人……
45樓:手機使用者
要也不一定要回來記著下回處對像時間短別在花這麼多錢畢竟才乙個多月。
46樓:熱情的
不要了!男人應該心寬。
47樓:
不要,既然送了,那就變你女朋友的東西了。再說你好意思去要嗎?一大老爺們的,去要還顯得你小氣。
48樓:萌呆_薩摩耶
要是我,我就不要,把她搞懷孕就行!
49樓:蝶纞殤
呵呵,送出去的東西不能因為關係的改變就要收回。那是不對的!
50樓:廈門圓夢家庭旅館
哇,乙個月就花四千多!還是不要了!
51樓:網友
男人嗎個人家搞物件一點錢都不花那是不可能的,是爺們就別要了,太小氣了。
52樓:感受
要不要這需要考慮嗎? 這是心態這是做事風格了。
53樓:真是的這麼難啊
不要 這些都是你自己掏出去的。
54樓:手機使用者
如果是自願的我看還是算了把,這樣會感覺很不像男人。
處物件期間贈送的東西可以不還嗎?
55樓:八三老人
如果是自願贈送的可以不必歸還,沒有法律後果,可以協商解決。
56樓:網友
你去翻翻法律吧,有明確規定,在送出人是自願的情況下,送出的東西,所有權歸收得人,也就是說,如果你沒拿刀子架他脖子上逼他送,那就是你的了,他強拿你還能告他個搶劫,多撈到一筆。
57樓:匿名使用者
只是為了收人家東西才處物件,你一輩子也不會幸福的!
58樓:春江月明朗
因為是無條件贈與,你享有所有權,可以不予歸還,並且不負法律責任。
59樓:
贈與的東西,可以不還,你放心沒問題的。
處物件女朋友不給看手機怎麼辦
60樓:匿名使用者
呵呵……男人的小秘密啊!可能是一些曖昧的簡訊!可能是什麼!但是你有沒有想過他不在乎你會不讓你看嗎?要對自己有信心啊!
61樓:
舊時王謝堂前燕,飛入尋常百姓家。
在父母不知道處物件的情況下男方給女方家裡買東西了 女方也要買嗎
62樓:知道王家人
這種問題根據你們的具體情況決定。
每個人處物件的方法不一樣。
別人喜歡的不一定你喜歡。
適合自己的就是最好。
63樓:陳大腳
隨意啊,想買就買,沒有硬性規定啊,禮貌點的話就買吧。
64樓:網友
種貪厭父母依我看解除戀關係並儘快手與相處累報。
戀愛期間男方給女方買的東西需要還嗎
65樓:李姐的小菜園
戀愛期間沒必要換,因為你們正在戀愛著,如果還回去容易產生誤解,關鍵是你勸你的男朋友少買東西,特別是少買貴重的東西你。
66樓:卞暎
戀愛期間,男方給女方買的東西需要還嗎?如果男女在戀愛的期間,男方給女方買的東西都屬於自願的。也是一種鄭宇形式。所以如果男女不想處了。男方給女方買的東西是不需要返還的。
67樓:年洲
答:我覺得在戀愛期間,如果對方給買的都是一般平常的生活用品就沒有必要還了,如果是比較貴重物品還是應該還給對方的,因為分手就不應該不還,這也是做人的一種尊嚴吧。
68樓:網友
如果是普通商品,或者是比較便宜的物品,就沒有必要還,如果是貴重商品,最好是還給他,畢竟他的錢也是辛苦掙的,除非他表明不要了。
69樓:網友
普通物品不需要歸還,如果是超出的貴重物品可能需要歸還。
70樓:網友
戀愛期間,男方給女方買的東西,如果不是太貴重的,就不需要還,但是如果是很貴重的東西,建議還給。
71樓:匡涉
戀愛期間男方給女方買的東西,女方可以適當地還回去一些,沒必要全都還回去。
72樓:龍捲風
戀愛期間,男方給女方買個東西,如果是特別貴重的,那麼你就要歸還給對方。
結婚的衣服是男方買還是女方買,結婚女方的衣服是男方買還是女方買?
鳶尾聊社會 1 看條件 如雙方經濟條件可以,誰遇見合適的就買下。免得以後到處去選,浪費時間。2 老講究 南方準備,從內到外 四季的全套 也有地方按結婚時的季節而定 缺點 不一定合身,到穿時可能過時。3 老習慣 要為對方每一套紅色內衣 一雙紅皮鞋,以示喜慶。遇上下雨,要買把紅傘。4 建議 男方把買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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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博超 這種一般是屬於贈予給女方的,也就是屬於女方個人所有,即使弄丟了也不需要賠償。如果沒明確是給女方的,那就屬於借用給女方,女方負有歸還電動車的義務,丟失了男方想要回錢財,可以協商一下,協商不成可以提起民事訴訟。 同居期間不受法律保護 有約定的按約定處理 沒約定的按共有關係處理 如果對方要求你返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