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再婚生二寶時,前夫給我送來了11萬元的月子費,該不該收下?

時間 2025-04-01 19:35:15

1樓:石焱焱

如果生活確實拮据,那可以收,以後再還就是了,如果沒問題,就不要收了。

2樓:小1**

我覺得不該收下。畢竟已經是前夫,你有了自己的新家庭,就不該和他再有什麼聯絡。

3樓:愛小樹苗

我覺得不應該收,因為畢竟你們兩個人已經離婚了,而且現在你已經有了新的婚姻,如果收下的話會產生很多的誤會。

4樓:叮噹必過

我覺得你不應該收下,首先已經和他離婚了你們之間沒有任何關係了,其次你的孩子也不是他的。

5樓:哇塞塞影視剪輯

當然不應該收下。因為你們兩個現在已經沒有任何的關係了。

6樓:情感大師**

不該收,如果收了這筆錢會導致和自己,現在的老公產生矛盾。而且已經離過婚了,就要和自己的前夫斷開聯絡。

7樓:琦琛說生活

不應該收下,行為收下以後會造成現任丈夫的懷疑和猜忌,因為孩子是你跟現任丈夫所生,為何要上任丈夫的紅包,這樣會感覺孩子不知道是誰親生的,容易引起誤會。

再婚後生孩子撫養費是由前夫支付嗎

8樓:程志君

父母對孩子撫養的義務不因婚姻關係變化而消除,因此,前夫山帶雀是有撫養義務的,需要支付撫養費。

一、父母離婚後子女一般是由誰監管?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父母離婚之後,還是孩子監護人和撫養人,子女未成年之前,父母對孩子人身安全,和財產都有監護的法定義務,因此父母離婚後是由具體主要負責撫養孩子的一方作為監護人來對孩子的財產進行監管。

二、離婚後孩逗早子已成年變更撫養權的方法是什麼。

離婚後孩子已成年不需要變更撫養權,已滿十八週歲,家長沒有撫養的義務。因此不存在撫養權變更之說。不滿兩週歲的由母親撫養,已滿兩週歲的可以由父母雙方進行協商,八週歲的孩子應當徵詢其真實意願。

根據2021年實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第。

一、二款的規定,父母與子行運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三、如何更改孩子撫養權。

更改孩子撫養權有協議和訴訟兩種方式。雙方可以先協商,協商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起訴。法律規定如果撫養孩子的一方有嚴重疾病或因殘疾無法繼續撫養孩子、或沒有盡到撫養義務、虐待子女的行為、或者對孩子的身心健康有不利影響的,另一方提出變更撫養權應當予以支援。

父母雙方都有撫養孩子的權利和義務,不因離婚而消除。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我和老公都是再婚的,我生有女兒跟前夫,老公有兒子跟著

我是誰 不符合。我身邊就有這樣的事例,而且同事的孩子跟她前夫,而她現在老公的孩子也沒跟他們,他們都不符合生。我是二婚的,與前夫有了乙個小孩,後與現任老公己生了乙個兒子,還想要個女兒,這樣的狀況算三胎嗎 蘇寧電囂 應該不算吧!因為之前已經離了,所以就。不過事情都過去了。別想太多了。 重出江湖 賭聖 算...

我是大二女生,每月要求父母給我4500元生活費,過分嗎

小虎有話說 這得視家庭清況而論,對有錢人而言,4500元生活費確實不多,而對普通家庭而言確實有點過分了。要看你家庭經濟條件和用途了,如果用於報個培訓班,買個書什麼,還能容忍。如果為了買化妝品,吃喝玩樂,無論你父母有錢或沒錢,你用起來不覺得臉紅麼?我姐兒子大二,一個月父母要給他5000,人家每個月只用...

我是大二女生,每月要求父母給我4500元生活費,過分嗎

挺過分的。我也上過大學,大學生乙個月壓根用不了4500的生活費,父母掙錢也不容易,自己花錢能省就省吧,大學生空餘時間很多,也可以自己去打工掙錢。4500的生活費確實有點多。因為在學校生活的話,食堂並不貴。而且住宿費已經提前交完。僅只是生活費的話,4500確實有點多。但是也要看你所在的城市。如果在北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