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擺擺說娛樂
這個女子的處境讓我對婚姻有了新的認識,很多女人婚後承擔起了整個家的責任,任勞任怨最後卻這樣收場,我已經不願意步入婚姻的行列。
女子婚後全職帶娃十年,離婚補償僅獲10萬元,這樣的結局讓人十分心疼這個女子,如果她一開始沒有選擇離婚,十年不可能10萬元都賺不到,而且還浪費了自己青春。婚姻很多時候就是如此搞笑,自己付出了所有,卻換不來對方的重視,反而一而再再而三的傷害自己,尤其女人在婚姻中處於劣勢地位。大多數人的婚姻走到最後都不會讓自己幸福,為了讓自己不被傷害,我就不會選擇結婚。
現在我能夠自己養活自己,根本不需要讓其他人來養我,我的生活更不需要男人的參與,沒有他們我可以獲得很好。我不結婚可以有很多的生活,可以按照自己的喜好隨心所欲,而不是需要照顧對方的情緒,這樣就會讓自己迷失道路,成為當初最不喜歡的自己。婚姻往往帶給自己的是不幸,既然是這樣的結果,讓我一點結婚的想法都沒有,畢竟自己可以找到其他的快樂,不要婚姻也罷。
女人在婚姻中犧牲太多,這樣我產生了抗拒,自己懷孕生子還帶孩子,最後卻被拒收場,這樣的結局讓我一點也不向往婚姻。自己我看來,女人除了婚姻還有很多值得做的事情,並不是結婚是自己唯一的追求。作為女人,我們一定要有自己的看法和意見,並且要擁有屬於自己的生活,不能讓婚姻束縛自己,否則就會讓自己過得不幸。
目前我的生活過得比較輕鬆自在,沒有婚姻就沒有婆媳,問題也沒有孩子和另一半的矛盾,這也就導致自己過得十分愜意,根本不需要去考慮太多。
2樓:生活達人小鄭老師
這只是婚姻的乙個個例,當然這也告訴我們女子結婚以後不能夠依賴另外一方,要有自己的經濟獨立,只有如此才避免離婚以後只能獲10萬元的補償。
3樓:百科達人
反正我是不願意的,如果一定要結婚,也要在結婚後,女人還是要發展自己,保證自己的經濟獨立,至少就是要有賺錢的能力。因為我們誰也無法保證自己的婚姻到底是幸還是不幸,
4樓:一王打不盡
我不願意,因為我覺得離婚能夠帶給女性的就只有負擔和痛苦,還不如自己乙個人舒服。
女子全職帶娃10年離婚得10萬補償,你覺得這個補償合理嗎?
5樓:竹兒說教育
絕對合理,犧牲了出去工作機會,在家相夫教子,勤勤懇懇任勞任怨十年如一日地操持家務容易嗎?和社會脫離了很多年,一下子很難找到乙個適應自己的工作,離婚後會有很多苦難和無奈,適當的補償費可以解決暫時的困難!
如果乙個家體主婦在家庭地位中承擔著,操持家務,養育孩子,照顧老人等較多責任的,在夫妻雙方感情不和,且調節無效的情況下,另一方應做出合理經濟的賠償。如果經濟條件可以,給家庭主婦一定的補償,是合理的。畢竟家庭主婦是弱勢一方,雙方婚姻破裂,面臨的生活壓力要比另一方大一些。
另外,在《民法典》中也規定,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所以若是家庭主婦是負擔較多義務的一方,補償就是合理的,同時也是合法的。幸福的家庭是需要男女雙方共同守護的,雙方差異太大很容易造成矛盾,男主外女主內的觀念是以前,完全的家庭主婦不一定能夠完全理解男方在工作中的辛苦,但離婚前的財產屬於夫妻雙方的。
總結:全職太太為了照顧家庭,損失了工作、學習的機會,屬於對家庭的貢獻,離婚時可以要求對方賠償。這筆賠償的費用是根據時間、損失的價值來判定的。
而不是自己要想多少就有多少。
6樓:云云呀
我認為這個補償是不合理的,這位女子帶娃並不是簡單的帶帶孩子就可以了,在孩子生病的時候需要一直陪伴在孩子的身邊,而且還需要照顧孩子的生活起居,對個人來說並不可以。
7樓:把車把把好
我認為是非常合理的,而且這個補償也能夠讓女人有一筆存款。
8樓:動感湯圓
我是覺得這樣的補償不合理,導致為女子用自己10年的青春只換到了10萬元的補償,特別的不合理。
女子全職帶娃10年,離婚補償10萬!法律對此是如何規定的?
9樓:好的情感需要互相成全
法院在審理案件之後認為女方在婚姻存續期間一直在家中承擔家務,成為了全職主婦,一定程度上讓個人發展的機會損失掉了。綜合考慮該地區在2011年至2021年的生活水平,再加上男方的實際經濟條件以及女方對家庭的付出,法院判決男方給予女方10萬元的補償金。也就是說辛辛苦苦全職帶娃10年,在離婚之後就只得到了10萬元的賠償,平均乙個月就是833元。
可能很多人認為這10萬元的賠償比較的少,但這只是離婚之後的經濟補償金,對於婚內的夫妻共同財產,兩個人是應該平均分割的。並且女方處於弱勢的利益位,可能還會被法院偏袒,能夠分到更多的財產。但這個事情並沒有被公佈,所以也不知道究竟分了多少的財產。
不過兩個人在一起其實是不怎麼幸福的,因為夫妻二人是2012年結婚,在2021年離婚之前,男方一共進行了兩次離婚起訴。所以說男方可能早就有了離婚的念頭,只是沒有獲得同意或者女方不願意放手。
網友在看了新聞之後就表示男人離婚的成本是比較低的,只需要給孩子一些撫養費或者賠一些錢,就能夠重新迎娶新人。所以說女性在結婚之後也應該擁有自己的事業,不要總是待在家庭裡面,不然就有可能被另一半看不起,然後你也沒有辦法掙到錢,要一直伸手要錢。在這種情況下,雙方之間的共同話題可能會越來越少,男方也會在工作的過程中結識更多優秀的女性,具有可能對自己的家庭產生一種厭煩感,想要離婚。
不管是結婚還是離婚,雙方都要對眼前的事情有乙個清楚的認識,不要貪圖一時的愉快。
10樓:網友
法律對此的規定就是婚姻程式期間,女方全職照顧家庭撫育子女,在家務勞動當中負擔較多,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個人發展機會的損失,而且根據雙方的實際經濟狀況以及女方為家庭勞務付出的程度,所以判決女方離婚經濟補償10萬元。
11樓:黎昕科普知識小屋
法院最終判決賠償50萬左右,因為帶孩子是一件非常辛苦的事情,而且是損害了這個女子的青春。
福建一女子全職帶娃10年離婚補償10萬,女人婚後究竟該不該全職帶娃?
12樓:獨難
最近,發生在福建的一起民事案件引起了大家的討論。案件是關於女方在婚後的十年都在家裡帶孩子,男方先後兩次起訴離婚,最後終於在2021年離婚,法院判處了男方需要支付女方離婚經濟補償金10萬元。看到這樣的結果,乙個全職照顧家庭,照顧孩子,穩定後方的女方得到這樣的對待 ,很多人都在討論:
女人婚後究竟該不該全職照顧家庭,全職帶娃?
這乙個問題:女人婚後究竟該不該全職照顧家庭,全職帶娃?不能脫離實際進行考慮也解答。
雖然不是所有的婚姻在一開始就在算計,這樣的婚姻和事例,是在一定程度上考驗了人們對於婚姻的信任,但是要說值不值得,其實很難用金錢來衡量。但是有一點是肯定的,就是在婚姻中,經濟實力薄弱一方,就會處於不利地位。就像是上述案件中,女子在家全職照顧家庭,經濟實力弱於丈夫,所以在婚姻中是處於弱勢地位。
所以,當婚姻走向破裂的時候,自然是經濟薄弱的那方,也就是女方,就會處於不利地位,這十年的付出,沒有得到真正的回報,連經濟補償金也是不足以彌補她的付出。
從個人價值實現上來說,女人婚後全職照顧家庭,全職帶娃,不僅會讓女性失去為爭取經濟地位的機會,也會讓女性失去實現自我價值的機會,如果全職照顧家庭,全職帶娃,女性的全部生活就是圍繞在這一方天地中,時間久了,會消磨個性,失去了以往的精神氣。
從個人爭取經濟地位和自我價值實現上,女性應該是要有自己的工作,有自己的經濟收入,這樣也是在保障自己。
13樓:向日葵愛教育
看情況。如果沒有人帶娃,那麼就得全職帶娃了。如果有人帶,還是自己工作好。
14樓:侃侃談事
女人婚後不應該全職帶娃,因為這樣風險非常高,要是離婚了,女人幾乎與社會脫軌,很難生活。
15樓:網友
沒有規定女人結婚後必須全職帶娃,這個完全是看個人意願的,只要自己高興怎麼都行。
福建女子全職帶娃10年,離婚獲賠補償10萬元,這一金額是否合理?
16樓:樂趣情感
我覺得該判決並不合理,不管是在10年前還是現在,10萬塊錢補償10年經濟損失未免太少了,意味著每年1萬塊錢。每個月只有八百元收入。如果女子用這些時間隨便找乙份工作,收入肯定遠遠不止10萬元。
而且做家庭主婦遠不比工作輕鬆,就算家務勞動價值無法通過市場價值進行衡量,也不應該用10萬塊錢隨意打發女方。看到這個判決,我真為女方感到不值。我想不止我乙個人有這種感覺,有網友還評論,那這點離婚補償還不如去當保姆。
這件事的具體情況。此案件發生在福建晉江,有一對夫妻結婚之後生下2個孩子,妻子為了照顧孩子,放棄工作機會,主動成為了一名家庭主婦,後來由於夫妻倆感情不和,男子向法院兩次申請離婚,並且在2021年獲得法院支援。法院認為女方在2011年至2021年期間一直在帶娃,整個婚姻過程付出的勞動力更多。
該行為從一定程度上阻礙了個人發展,所以根據當地平均生活水平, 以及男方的經濟情況,要求男方給予女方10萬元離婚補償。
難怪現在越來越多人不肯結婚了,當兩個人在一起,沒法為自己創造利益,為什麼要去結婚呢?就算在外面賺得少,也總比結婚被約束更輕鬆。我有乙個朋友這兩年結婚了,剛開始她與物件談得非常好。
自從生了孩子,所有義務都倒向了女方,朋友每天被孩子鬧得無法睡覺,然而男方卻在外面工作,朋友就算在丈夫面前抱怨,他也解決不了本質問題。在他們眼中只要熬過這段時間就好了,等以後真出現了婚姻糾紛,根本就不會去計較這些已經過去的事情。
17樓:焦點先伸
離婚獲得賠償10萬塊錢,這一金額肯定不合理,因為十年自己任勞任怨。
18樓:蓉淼經驗之窗
這個金額確實合理,我覺得10萬塊錢也可以讓女子先過著好幾年的生活了,之後再去找工作。
19樓:可追憶
一對夫妻起訴離婚,因女方全職帶娃10年,男方被判決支付女方離婚經濟補償金10萬元。這一金額連保姆都不如。
晉江一女子全職帶娃10年離婚補償10萬,怎樣看待這一離婚成本?
20樓:生活曉知識
晉江一女子全職帶娃10年離婚補償10萬,相比於女子10年寶貴的青春,這10萬塊根本不能稱得上是乙個較高的金額。女子和男子在2012年的時候就已經步入了婚姻殿堂,但是男子一直在外打工,曾經兩次向法院起訴離婚。<>
很多女性在有了孩子之後,就會將所有的時間和注意力都放在孩子身上,犧牲了所有的個人生活。這種資訊也向大家表明女子的家務勞動應該得到重視,同時很多網友表達了內心的不滿,認為男子是在找乙個保姆。因為男子逢年過節才會回家,不給孩子支付撫養費,像這樣的父親根本不負責任,無論和任何一位女子結為夫妻,最終都會暴露出自己真正的面目。
通過現在的社會新聞能夠明顯的瞭解到在婚姻中女生需要付出巨大的代價,才能夠維持家庭生活的正常運轉。<>
這位女性生了乙個兒子,乙個女兒,大家也很好奇孩子到底跟爸爸姓還是媽媽姓?如果依舊按照傳統的慣性來講,女性一定會受到更多不公平的待遇。任何一次離婚成本都需要根據兩個人結婚的時間以及當地的經濟水平判斷。
離婚可以稱得上是最嚴重的中年危機,大家很難想象女子以後的生活該如何開始。<>
如果這位男性本身工資比較理想,相信這10萬塊對他來說不是一筆巨大的負擔。法院一定會酌情考慮,同時男子應該意識到自己對整個家庭的重要性,即使已經領了離婚證,也要多和孩子溝通交流,畢竟孩子需要爸爸的引導以及培養,這樣才能夠體會到更多的父愛。大家為女**到不值,如果女性再次回到職場,就會發現整個職場沒有適合自己的工作,此時的她生活條件變得越來越拮据。
夫妻離婚後男方給女方十萬元,十年後還可以追回嗎?
夫妻離婚後男方給女方萬元,十年後是不可以追回的。因為夫妻離婚後男方給女方萬元,這是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也是男方對女方的補償。這也是女方應得的財產,男方是追不回來的。別說十年了,給出後小時你也不能再要回啊,不說男人一言九鼎,就是法律上錢給出去也已經不屬於你的了。那要看這十萬元是以什麼名義給的,是離婚分...
結婚十年老婆要離婚,結婚十年老婆要離婚
燒包樂 你的問題寫得非常的凌亂,不大看得出來你們夫妻倆的本質問題,大抵你自己也不知道你們夫妻出了什麼問題。可是可以確定的事你的老婆應該不愛你了,乙個女的如果愛乙個男人,她會抱怨會 吐槽 會作 會罵 會哭但是絕不會夥同外人來摳打自己的老公。所以不管是你們之前有沒有發生過別的不愉快的事情,但從這件事情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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