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了限制我去別人家工作屬於什麼行為?

時間 2025-04-10 12:15:07

1樓:網友

這種行為屬於禁業協議,一般適用於掌握核心商業機密的企業核心研發人員、高管或者****,在一定期限內限制他們跳槽到同行業或者受聘於企業,主要是防止他們洩露核心機密,給原企業或者國家帶來損失。

2樓:網的風

這屬於競業禁止,就是在一定期限內禁止從事與原工作單位有競爭性的業務。當然,原工作單位應該給你適當的補償。至於如何補償,以及禁止期限,要根據你們的合同約定。

3樓:卡神的青睞

很多企業會要求離職員工競業禁止和籤保密合同,但,這個有乙個條件,就是企業必須每個月按你工資的一半(好像是一半,記不太清)支付你工資補償你無法參加同行造成的損失,不然,你籤的那些保密合同和競業禁止其實沒有法律效應,如果公司跟你扯皮,你可以跟對方要求支付這筆錢,不然企業沒任何理由要求你去任何公司入職,,,當然不能主觀去挖公司的客戶去新公司,這個倒是確實!

4樓:網友

這個行為在法律上叫競業禁止。

5樓:蓮生彼岸

這要看情況,有的職業因為崗位特點,離職之後確實在一定時間範圍內不能從事某些相關行業或者崗位的工作。比如有些機關單位,就有保密相關崗位,離崗後有脫密期。

6樓:手拿萬寶路

如果你沒有跟公司簽訂保密協議或敬業協議,單位沒有權利阻礙你的工作方向選擇。

7樓:網友

有沒有籤保密協議和競業協議,拿沒拿保密費和禁業費,如果都沒有,讓他哪涼快哪待著去。

8樓:study逸聞

這就要看你和企業當初籤的合同裡有沒有什麼特別的規定了。

用工單位可以隨便讓人離職嗎

9樓:開心鬼

不可以《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10樓:網友

如果員工違法亂紀的話是可以的,

我夢見到別人家去很多狗,夢見自己走別人家屋外面過,有家人屋裡出來很多小狗來堆我是什麼意思?

風集亭 我夢見到別人家去很多狗,夢見他人家很多狗,最近幾天與數字計算有關的活動,容易產生錯誤。最好你多檢查幾遍,或是讓周圍人幫忙監督,可以減少出錯機會!同時,和他人一起工作 學業時,容易因為言詞的衝突而引發矛盾,最好你多做實事少說大話為妙,或是說,傾聽者的身份更適合你最近幾天的處境。外出的人夢見他人...

我蹭別人家的wifi別人報警了警察會不會把我抓走坐牢

道歉吧,看來那個人非常不喜歡所以報警,基本警察不管,除非你傳播違法資訊。你下次蹭別人的wifi先看看是多少m網路,50 100m 以上可能影響別人小。不會 也不可能 蹭wifi 就抓去 坐牢 那中國 也太法家了 不可能 去道歉吧,不要再蹭網了。從法律上說,蹭網 已涉嫌侵犯了寬頻公司和付費使用者的資源...

請問,到別人家去喝酒死了,送到火葬場了幾個小時了死者家屬才知道,怎麼處理

家屬不知道的情況下不可能火化吧?死亡證明誰給開?沒有死亡證明火葬場不會給火化的。哎呦喂,這事不合乎邏輯啊!人在別人家喝酒,突然死了,他們應該第一件事就是打120救護車,再就是聯絡死者親屬,不應該直接送去火葬場啊!這是違法的,告他們!這是在合夥犯罪啊!與家屬協商,可以去醫院鑑定,情況,然後,詳情諮詢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