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私法中衝突規範的型別,國際私法中衝突規範有哪些法律規定

時間 2021-06-07 19:22:36

1樓:匿名使用者

有以下幾種

單邊衝突規範

unilateral conflict rules 是指直接規定某種國際民商事關係只適用內國法或只適用特定外國法的衝突規範。此類衝突規範的系屬中只有一個連線點,而不使用隱含有雙邊意義的連線點,並且它通常以特定的國名作為標誌或直接指明適用的外國法。

雙邊衝突規範

bilateral conflict rules 是指在系屬中規定抽象的連線點,並以其為依據去推定適用某一準據法的衝突規範。由於此類衝突規範的連線點是抽象的,具有隱含的雙邊意義,所以,它所指向的法律存在著內國法或外國法兩種可能,故被稱為“雙邊衝突規範”。

重疊適用的衝突規範

double rules for regulating the conflict of laws 是指具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系屬,並且必須同時適用於某國際民商事關係的衝突規範。重疊適用的衝突規範通常以法院地法作為重疊適用的準據法之一,它體現了內國法律限制外國法適用和嚴格適用條件的宗旨。

選擇適用的衝突規範

choice rules for regulating the conflict of law 是指含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系屬,規定了兩種或兩種以上可以適用的法律,但在實際適用時只能選擇其中之一為準據法的衝突規範,分為無條件選擇適用的衝突規範和有條件選擇適用的衝突規範兩種。

2樓:南樹桃依丷

國際私法由哪些規範,即是國際私法的範圍問題。

國際私法的範圍或者說國際私法的規範應該由四部分規範組成:

一、規定外國人民事法律地位規範

二、衝突規範

三、國際統一實體法規範

四、國際民事訴訟程式與國際商事仲裁規範

3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定居國外的公民的民事行為能力,使用定居國法律。但如果其行為在我國境內所為,適用我國法律。我覺得你的理解對,看看其他版本的教材比較一下,是印刷錯了的問題,還是說你的教材是翻譯過來的版本問題。

4樓:匿名使用者

"如其行為是在我國境內所為,適用於我國法律"是指適用外國法的一種例外。意思就是除非“其行為是在我國境內所為”,否則應適用外國法。

國際私法中衝突規範有哪些法律規定

5樓:小雞燉抹布

規定很多

《民法通則》

第一百四十二條:涉外民事關係的法律適用,依照本章的規定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民事法律有不同規定的,適用國際條約的規定,但中華人民共和國宣告保留的條款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沒有規定的,可以適用國際慣例。

第一百四十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定居國外(合法、長期定居國外)的,他的民事行為能力可以適用定居國法律。

司法解釋:在定居國從事的民事行為,適用定居國的法律;回到中國從事民事行為,適用中國法律。

第一百四十四條:不動產的所有權,適用不動產所在地法律。

司法解釋:“不動產”是指土地、附著於土地的建築物或其他定著物、建築物的固定附屬裝置為不動產。

不動產所有權、買賣、抵押、租賃、使用等民事關係均適用不動產所在地法律。

第一百四十五條:涉外合同的當事人可以選擇處理合同爭議所適用的法律,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涉外合同的當事人沒有選擇的,適用與合同有最密切聯絡的國家的法律。

6樓:蝶戀花訴衷情

建議看一下法律適用法

7樓:匿名使用者

參見:《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民事法律關係法律適用法》

國際私法中的衝突規範怎麼解釋?

8樓:

衝突規範作為國際私法的法律適用規範,具有其自身獨特不同。

1,內容和作用

衝突規範並不直接規定涉外民商事法律關係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不能直接夠成當事人作為或不作為的準則,因而對涉外民商事法律關係僅起間接調整的作用。

由於衝突規範是一種法律適用規範,它僅指明某一種涉外民商事法律關係應如何適用法律,因而有別於能直接確定當事人權利義務的實體規範。

就其調整作用來說,它必須與經過它援引的某一特定國家的實體規範(準據法)合起來,才能發揮法律規範調整當事人權利義務的作用,因而只是間接調整的作用。

2,性質

衝突規範是一種不同於實體規範也不同於程式規範的特殊型別的法律適用規範。儘管衝突規範不直接確定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不是實體規範,而是通過指定適用何種法律調整涉外民事法律關係,但它終究在本質上同以訴訟關係為調整物件的程式不同。

所以衝突規範也不是程式規範。就其性質上講,它是指明某種法律關係應如何適用法的法律規範。

3,結構

衝突規範具有非常特殊的法律規範結構。一般法規包括假定、處理、制裁三部分,而衝突規範則由“範圍”、“系屬”、“關聯詞”三部分組成。

9樓:雪音淼

衝突規範是由國內法或國際條約規定的,指明某種國際民商事法律關係應適用體積法律的規範。如中國民法通則第144條規定:“不動產的所有權,適用不動產所在地法”就是一條典型的衝突規範。

連結點也稱為連結因素或連結根據,指衝突規範藉以確定某一法律關係應適用什麼法律的根據。

衝突規範由三部分構成:一部分稱為"範圍"或"連線物件";另一部分稱為"系屬"或"衝突原則"它規定衝突規範中"範圍"所應適用的法律;還有一部分為"關聯詞"。

10樓:匿名使用者

如"扶養適用與被扶養人有最密切聯絡的國家的法律"其中"有最密切聯絡的國家"就是連結點,又比如“遺產的法定繼承,動產適用被繼承人死亡時住所地法,不動產適用不動產所在地法。”中"被繼承人死亡時住所地"以及"不動產所在地"都是連結點,結合概念再在看這兩個例子,不知道對你理解它有沒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