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家屬要求放棄**並不能構成犯罪。
一、病人若神志清楚,是由自己決定**或放棄權力的。但在目前的現狀不是完全都能行通的。就是說,親屬不應該決定放棄,但在現實中是屢屢存在的。確實很多事情是身不由己的。
二、現在的醫療環境不好,作為醫生遇見這種情況一定要客觀,保護好自己。
如實向患者家屬交代病情,預後和經濟情況以及可能的突發情況;
將決定權交給家屬,千萬不要自作主張;
若家屬決定放棄,一定要如實記載並讓家屬簽字;
若病人的法定監護人不只一位,最好徵求共同意見並讓一起簽字。
2樓:樓臺月色涼如水
現在醫保這麼全面覆蓋,要和醫院商量**,而不是放棄
家屬放棄**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嗎?
3樓:匿名使用者
沒聽說你所說的情形下家屬放棄**而被追責的 ,這種事很普遍的
4樓:一輩子只做一件事
沒有經濟能力**下去的,幾乎沒有**的機會的,可以放棄**,與醫生協商處理。
家屬放棄**會不會觸犯法律?承擔法律責任?
5樓:匿名使用者
放棄**可以換成保守**,讓病人有尊嚴的慢慢老去。這方面法律責任不會承擔但會產生一些道德上的責任。
6樓:霧兮兮矣
不可以,因為人的生命權高於一切!
家屬放棄**後死亡了要付法律責任嗎
7樓:未來法律
這個很有爭議
(1)如果是一般的疾病,能夠治好而違背病人的意思阻止或者放棄**,而造成病人死亡,這個會根據病人死亡與阻止**這一行為之間的因果關係大小程度進行判斷,如果因果關係大,可能要承擔相應的刑事或者民事責任。
(2)但是,如果病人所犯疾病很難治好,基本上就是沒有希望治好了,放棄**是沒事的。
(3)如果,疾病也不是絕症,但是需要一大筆錢,因為沒有錢或者不想花錢而放棄**造成病人死亡,如果沒有人就此案件向法院起訴或者報警,那麼,法律是無法管的。(這也就是法律上面常說的不告不理原則)。但是,如果有人報警或者起訴了,可能會承擔責任的。
因車禍嚴重,家屬可以放棄**嗎?要負責嗎
8樓:匿名使用者
家屬最好不要放棄**,如果沒有錢,向醫院講明,醫院救不救是醫院的責任,自己也就不糾結了
9樓:匿名使用者
先要確定一下病情,別讓家人留下遺憾
10樓:匿名使用者
註定的死亡~怎能避免~上帝與你同在
11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不用,不過肯定會內疚的
12樓:匿名使用者
雖然終於遇到了對的人但是卻偏偏在錯誤的時間裡那隻能徒留遺憾不如沒有遇見。 其實真的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