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知之我不吱
3.0.5 建築結構按極限狀態設計時,必須確定相應的結構作用效應的最不利組合。
建築結構可靠度設計統一標準
gb 50068-2001
3.0.5 建築結構設計時,對所考慮的極限狀態,應採用相應的結構作用效應的最不利組合:
1 進行承載能力極限狀態設計時,應考慮作用效應的基本組合,必要時尚應考慮作用效應的偶然組合。
2 進行正常使用極限狀態設計時,應根據不同設計目的,分別選用下列作用效應的組合:
1)標準組合,主要用於當一個極限狀態被超越時將產生嚴重的永久性損害的情況;
2)頻遇組合,主要用於當一個極限狀態被超越時將產生區域性損害、較大變形或短暫振動等情況;
3)準永久組合,主要用在當長期效應是決定性因素時的一些情況。
2樓:匿名使用者
我也記得是規範規定的~沒有什麼為什麼~真要說的話,也就是要找出最不利的荷載,計算破壞最大值啊
3樓:木又華
為了找最不利截面設計呀
4樓:貴藹堂馨蓉
很簡單為了安全起見,由荷載的最不利組合考慮配筋等,會使配筋量等增大,但是相對比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