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上學都有學籍號,剛上完一年級,到別的地方上學要什麼手續

時間 2021-06-17 11:42:09

1樓:楚伊軒

要辦理學籍的異動手續。

學籍好比是一個孩子的戶口,孩子到**讀書,學籍就轉到**,便於管理。

到學校找學籍管理員,找他要全國統一的轉學申請表,一般是一式五份。

拿著表到轉出學校和轉入學校,還有兩校所在地教育局,四個地方蓋公章。

章蓋好後,拿表找轉入學校的學籍管理員,他會網上提出學籍異動的申請,剩下就是等一級一級的審批了。

我就是一名中學學籍管理員,希望回答對你有幫助。

2樓:

首先要有一張同意接收學校的同意轉入證明,然後持該證明到原學校去開同意轉出證明,最後,原學校在網上學生學籍管理檔案中,表示同意該生轉出,接手的學校也進入網上的學生學籍管理檔案,表示同意該生轉入,這樣就完成了轉學手續

3樓:響亮的名字

學籍變動。

若是在本地學區轉,學籍辦理很簡單,只需去原學校學籍管理員處填表消除學籍,新學校轉入學籍即可。

若是異地轉,需要到原學校找學籍管理員,按要求填寫轉學申請表,加蓋學校章,再去所在地教育局審批蓋章,然後拿著表到轉入學校和所在地教育局審批蓋章。原來學校消除學籍,新學校如上學籍即可。

具體事宜可諮詢學校學籍管理員,按流程辦理即可。

小學生異地轉學籍需要什麼手續?

4樓:薔祀

具體流程如下:

在學期結束前一週,學生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到戶籍所轄的小學聯絡、登記學位;諮詢具體辦理轉學手續的時間;

2.確定轉入學校後,學生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向在讀學校提出轉學申請;

3.轉出學校憑轉入學校同意接收函開具轉學證明,提供學籍資料,並將有關轉學資料錄入計算機;

4.轉入學校憑轉學證明及學籍資料接收學生,並辦理有關手續。

家長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學生的轉學聯絡函;

2.學生本人和父母同一戶籍的戶口簿及影印件,居住住房的房產證(購房協議或合法的租賃合同);

3小學生素質發展評價手冊或學生手冊;

4.學生健康檔案卡(或市區級以上醫院體檢表)。

擴充套件資料

學籍制度

初中學籍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對義務教育階段的學校管理,規範該校的學籍管理工作,做好控制義務教育階段的學生流失,高質量普及九年義務教育,為該校全面推進素質教育提供基礎及保證,根據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相關政策,制定如下規定:

學籍註冊

1、學校按照戶口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所劃定的就近入學的學區範圍及有關要求招收新生。

2、初中新生入學時,要將原小學的學生檔案、戶口及住房證上交該校審查,合格後學生憑蓋有轄區教育行政部門學籍管理章和學校章的通知書,在規定時間到學校報到。

小學新生入學時,要將戶口和住房證上交轄區教育行政部門審查,合格後憑轄區教育行政部門通知書,在規定時間到指定學校報道。

3、新生在規定時間報到後,即取得相應學校學籍。

4、非本學區的學生該校一律不予建立相應學校學籍。

5、新生自報到之日起,兩週之內未到該校報到,學校可取消入學資格(特殊情況除外)。

6、學籍內容包括:加蓋轄區教育局學籍章和相應中學學籍章的錄取通知書,小學生畢業登記表,教育局統一制定的素質手冊。

轉學1、學生因家庭搬遷等情況要求(在市內)轉學的,學生本人及家長可持變動後的戶口及住房證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經學校校長及有關負責人簽字批准後,學校可辦理轉入、轉出手續。

2、特殊情況的學生由學生本人及家長提出申請後,由校長批准並且上報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後,方可轉出轉入。

3、其它情況一律不予轉學。

4、畢業年級學生原則上不允許轉學。

借讀1、符合借讀條件的學生。根據上級主管部門安排和特殊情況的學生可以根據學校現有情況,經校長批准後,方可在該校借讀,借讀學生按上級規定收取借讀費。

2、對於家庭確有困難的學生按有關政策辦理。

3、借讀學生由於特殊原因,不能回戶口所在地參加畢業考試的學生,經家長向學校提出申請,校長批准後可在該校參加畢業考試。

4、學生要求返回戶口所在地考學時,學校及時給學生辦理相關手續。

休學與復學

1、在校學生因病需要休學的,應持市級以上醫院診斷證明及住院病歷影印件,由父母或其它監護人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校長根據醫院診斷書在學生本人、家長的書面申請書上簽字後,方可由學校學籍管理人員上報上級主管部門,具體辦理休學。

2、休學期限一般為一年,休學到半年或未滿一年需提前復學,經校長同意後上報轄區教育行政部門稽核後,方可復學。復學時由家長持市級以上診斷證明及家長書面申請書上交學校,經校長同意後,學籍管理人員報到上級部門具體辦理,方可復學,復學後編入下一年級學習。

3、畢業年級的學生無特殊情況一般不準休學。

4、休學期間不得轉學,學籍由學校保留。休學證明裝入學生檔案,並由校醫在學生檔案上填寫好。

參考資料

5樓:angela韓雪倩

1、家長先與轉出學校溝通並同意後, 填寫《轉學申請表》,遞交轉入學校。

2、家長向轉入學校提供戶口本、轉學原因 及有關證件(如父母工作調令、轉業證、房產證等)。

3、轉入學校向家長開據《轉學受理回執》 ;

4、轉入學校與對方學校溝通並同意後, 在網上學籍管理系統辦理上報並稽核;

5、轉入學校向學生家長開據《轉學辦理通知單》,並告知家長與轉出學校及主管教育局聯絡辦理網上稽核(同意)及調轉學籍檔案手續。

6、轉入學校持《轉學申請表》 到主管教育局辦理網上稽核手續。

擴充套件資料:

注意事項:

學籍是指一個學生屬於某學校的一種法律上的身份或者資格,登記學生姓名的冊子,專指作為某校學生的資格。2023年9月1日起,全國已經初步建立了小中大學籍的資訊管理系統。

1、不頻繁轉學

一般情況下,最好不要給孩子轉學,孩子在一個學校有了固定的夥伴,到了一個新的學校,會需要很長的時間去適應,有的適應不了,會嚴重影響學生的心情和學習成績,所以最好在小學階段不要給孩子頻繁轉學。

2、要徵求孩子的意見

父母打算給孩子轉學時,最好是徵求一下孩子的意見,不要擅自做主,自己認為給孩子換個好的學校,就是為孩子著想,萬一孩子不領情,不理解,那反而會弄巧成拙,所以問問孩子是否想轉學很重要。

3、看看孩子成績:

轉學一般都是為了讓孩子有一個好的學習環境,好的學習成績,如果孩子成績特別差或者特別好的情況下,那就不要給孩子轉學了,成績太差,轉學了基本上效果也不會太好,說明成績差是學生自身原因比較大,成績特別好,學校也不錯,那也不需要,學校和學校也差不了太多,學生自身學習主動性才是主要的。

4、原學校申請

不得不轉學,那需要向原學校申請一下,提前告知學生班主任,這樣在辦理學生學籍的時候也容易一些,也是最基本的禮儀禮節。

5、轉入學校領取轉學申請表

辦理轉學一般是在轉入的學校領取轉學申請表,領取後,轉入的學校填寫蓋章,然後到原學校再蓋章,必須是有了接納的學校才能轉學。

6、學籍平臺稽核同意

在紙質版完成後,申請表一般是一式三份,原學校和轉入學校各留一份,一份是縣教育局一份,原學校的學籍管理員登陸學籍平臺,稽核同意,轉入學校再接受同意,就完成了轉學學籍的辦理,不辦理學籍的話,表示沒有轉學。

7、跨縣辦理

上述是本縣辦理,如果是跨縣跨市跨省辦理,就需要到轉入縣,轉入市辦理了,手續基本不變,就是需要申請表多幾份,需要各級教育局的蓋章了。

6樓:舞陽人樂園

這個時候是非常簡單的,只要接收學校證有證明,嗯,轉出學校就證明就可以。

7樓:匿名使用者

小學生異地轉學籍需要到學校開證明大隊開證明,然後要辦理準遷和准入

8樓:匿名使用者

她在武漢東西湖區上學,我想轉回老家,武漢黃陂區的

孩子今年剛上小學但是是在外地上的想回歸屬地上學,學籍已經辦好了怎麼辦

9樓:o海先森

已經辦理好來的學籍個人建議辦自理轉學手

bai續;(也可辦理注du銷學籍,否則再次註冊會出現zhi“查重問題”)dao

目前的轉學基本流程如下:

(1)首先(前提):您得取得當地某校“轉入接收證”,但不同地區學校“入學條件”可能不同(至於辦理接收證是否需要什麼,也因地制宜,此為多數地區轉學辦理難的首要原因,需詢問相關學校或教育主管部門。)

(2)回原校辦理轉學手續,調轉學籍**學申請表,涉及“兩校”“兩局”四個單位部門)

(3)轉入學校發起學籍異動等待稽核(各校均有相關管理人員操作)——辦理完轉學手續,即可完成轉學。

小學生在老家上完一年級過後就到異地上學,原學籍還有嗎

10樓:匿名使用者

1、在孩子抄現在的學校

bai(外地學校)學生轉學申請表,填寫du好後,蓋章

zhi,蓋孩子所dao在學校的章,管理學校的中心校章,然後到縣教育局蓋章,到教育局蓋章,還要到轉回原籍的學校,就是孩子要轉回來之後在的學校蓋章,原籍中心校章,縣教育局章,教育局章,所有這些手續完成後,給原先所在的學校,縣,各留一份,自己原籍的學校,縣,也各留一份。2、手續完成後,就等著學校的學籍進行網上學籍稽核了,稽核通過後,就完成了學籍的轉學手續,孩子就可以回到原籍上學了。3、因為學籍是全國聯網的,所以不能撤銷,也不能重建,只能辦理轉學手續,外地回原籍手續要多一些,要是本縣區內的轉學,只要網上稽核就可以,不需要紙質版的手續。

孩子現在上一年級,下學期想轉到外地上學,需要提前辦手續嗎

11樓:匿名使用者

嗯是先找好接收的學校問一問需要什麼證明吧學籍轉回去挺好辦的。

上小學一年級在一個地方報名了,又跑到另外一個地方上,會有影響嗎?學籍方面

12樓:櫻潤

分兩種情況,一種是隻是報名沒有在這個小學錄入學籍的,這個是可以去另一個小學進行報名上學的。第二種是已經錄入學籍的,則不能直接去另一所小學上學,需要辦理學籍轉移,也就是轉學。

轉學需要學生本人及家長可持戶口及住房證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經學校校長及有關負責人簽字批准後,學校可辦理轉入、轉出手續。

擴充套件資料

學籍註冊

1、學校按照戶口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所劃定的就近入學的學區範圍及有關要求招收新生。

2、初中新生入學時,要將原小學的學生檔案、戶口及住房證上交該校審查,合格後學生憑蓋有轄區教育行政部門學籍管理章和學校章的通知書,在規定時間到學校報到。

小學新生入學時,要將戶口和住房證上交轄區教育行政部門審查,合格後憑轄區教育行政部門通知書,在規定時間到指定學校報道。

3、新生在規定時間報到後,即取得相應學校學籍。

4、非本學區的學生該校一律不予建立相應學校學籍。

5、新生自報到之日起,兩週之內未到該校報到,學校可取消入學資格(特殊情況除外)。

6、學籍內容包括:加蓋轄區教育局學籍章和相應中學學籍章的錄取通知書,小學生畢業登記表,教育局統一制定的素質手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