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受教育權,憲法 「公民享有受教育權」的內容是什麼?

時間 2021-09-08 19:15:25

1樓:匿名使用者

關於受教育權】

受教育權是指公民所享有的並由國家保障實現的接受教育的權利,其內容包括受教育機會權、受教育條件權和公正評價權三個方面。在我國法學界,一般認為受教育權是憲法確認和保障的一項基本人權,屬於社會經濟權利的範疇。

【侵犯受教育權的總體表現】

侵害受教育權的具體表現實際上就是侵害了他人通過教育獲得人力資本並最終獲得財產利益的可能性。

具體來說,也可以是說公民從國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機會以及獲得受教育的物質幫助受侵害:如:適齡兒童和少年沒有依照法律規定接受,國家,社會,學校和家庭沒有予以保證國民教育.

適齡兒童,少年沒有入學接受規定年限的義務教育.在義務教育階段,對學生收學費.(父母不讓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學校剝奪適齡兒童,少年受教育權,外界因素干擾適齡兒童,少年受教育權等)

【相關法律法規】

1.我國憲法莊嚴宣布:國家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權

2.義務教育法規定,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權,並規定了國家的責任、社會的責任、學校的責任等

3.教育法、未成年人保**也有相關規定。

【相關案例】

齊玉玲案被譽為中國憲法司法化第一案。

#具體內容:

齊玉玲與被告人之一陳曉琪都是山東省滕州市第八中學學生。在2023年的中專考試中,齊玉苓被山東省濟寧市商業學校錄取,陳曉琪預考被淘汰,但在陳父原村黨支部書記陳克政的一手策劃下,從滕州市八中領取了濟寧市商業學校給齊玉苓的錄取通知書,冒名頂替入學就讀,畢業後分配到中國銀行山東省滕州支行工作。2023年1月29日,得知真相的齊玉苓以侵害其姓名權和受教育權為由,將陳曉琪、濟寧市商業學校、滕州市第八中學和滕州市教委告上法庭,要求停止侵害、賠禮道歉並賠償經濟損失16萬元和精神損失40萬元。

2023年8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認定「陳曉琪等以侵犯姓名權的手段,侵犯了齊玉苓依據憲法規定所享有的受教育的基本權利,並造成了具體的損害後果,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2023年8月24日,山東省高階人民法院根據最高院批覆作出二審判決:陳曉琪停止對齊玉苓姓名權的侵害;齊玉苓因受教育權被侵犯而獲得經濟損失賠償48045元及精神損害賠償5萬元。

參考資料

2樓:提分一百

受教育權的含義是什麼

什麼是受教育權?

3樓:匿名使用者

人生來就有學的本能權。

汽車造出來就有加汽油的權利(能力)。

加不起汽油,讀不起書。也撞不死人。。

4樓:冰峰行

通俗的說,就是人生來就具有學習提公升自我,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5樓:提分一百

受教育權的含義是什麼

憲法:「公民享有受教育權」的內容是什麼?

6樓:小學六年級數學

受教育權

受教育權,是我國憲法賦予公民的一項基本權利,也是公民享受其他文化教育的前提和基礎。所謂受教育權,是指公民享有從國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機會和獲得受教育的物質幫助的權利。受教育權包括兩個基本要素:

一是公民均有上學接受教育的權利;二是國家提供教育設施,培養教師,為公民受教育創造必要機會和物質條件。如某乙個人沒有受教育的機會,無法上學,他就喪失了受教育權;如果缺乏教育的物質保障或法律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權也可能落空。

《中國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權利:

1、參加教育教學計畫安排的各種活動,使用教學設施、裝置、圖書資料;

2、按照國家規定獲得獎學金、貸學金、助學金;

3、在學業成績和品行上獲得公平評價,完成規定的學業後獲得相應的學業證書、學位證書。

【關於受教育權】

受教育權是指公民所享有的並由國家保障實現的接受教育的權利,其內容包括受教育機會權、受教育條件權和公正評價權三個方面。在我國法學界,一般認為受教育權是憲法確認和保障的一項基本人權,屬於社會經濟權利的範疇。

【侵犯受教育權的總體表現】

侵害受教育權的具體表現實際上就是侵害了他人通過教育獲得人力資本並最終獲得財產利益的可能性。

具體來說,也可以是說公民從國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機會以及獲得受教育的物質幫助受侵害:如:適齡兒童和少年沒有依照法律規定接受,國家,社會,學校和家庭沒有予以保證國民教育.

適齡兒童,少年沒有入學接受規定年限的義務教育.在義務教育階段,對學生收學費.(父母不讓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學校剝奪適齡兒童,少年受教育權,外界因素干擾適齡兒童,少年受教育權等)

【相關法律法規】

1.我國憲法莊嚴宣布:國家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權

2.義務教育法規定,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權,並規定了國家的責任、社會的責任、學校的責任等

3.教育法、未成年人保**也有相關規定。

【相關案例】

齊玉玲案被譽為中國憲法司法化第一案。

#具體內容:

齊玉玲與被告人之一陳曉琪都是山東省滕州市第八中學學生。在2023年的中專考試中,齊玉苓被山東省濟寧市商業學校錄取,陳曉琪預考被淘汰,但在陳父原村黨支部書記陳克政的一手策劃下,從滕州市八中領取了濟寧市商業學校給齊玉苓的錄取通知書,冒名頂替入學就讀,畢業後分配到中國銀行山東省滕州支行工作。2023年1月29日,得知真相的齊玉苓以侵害其姓名權和受教育權為由,將陳曉琪、濟寧市商業學校、滕州市第八中學和滕州市教委告上法庭,要求停止侵害、賠禮道歉並賠償經濟損失16萬元和精神損失40萬元。

2023年8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認定「陳曉琪等以侵犯姓名權的手段,侵犯了齊玉苓依據憲法規定所享有的受教育的基本權利,並造成了具體的損害後果,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2023年8月24日,山東省高階人民法院根據最高院批覆作出二審判決:陳曉琪停止對齊玉苓姓名權的侵害;齊玉苓因受教育權被侵犯而獲得經濟損失賠償48045元及精神損害賠償5萬元。

7樓:匿名使用者

受教育權,是我國憲法賦予公民的一項基本權利,也是公民享受其他文化教育的前提和基礎。所謂受教育權,是指公民享有從國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機會和獲得受教育的物質幫助的權利。受教育權包括兩個基本要素:

一是公民均有上學接受教育的權利;二是國家提供教育設施,培養教師,為公民受教育創造必要機會和物質條件。如某乙個人沒有受教育的機會,無法上學,他就喪失了受教育權;如果缺乏教育的物質保障或法律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權也可能落空。

《中國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權利:

1、參加教育教學計畫安排的各種活動,使用教學設施、裝置、圖書資料;

2、按照國家規定獲得獎學金、貸學金、助學金;

3、在學業成績和品行上獲得公平評價,完成規定的學業後獲得相應的學業證書、學位證書。

受教育者的權利和義務是什麼,什麼和受教育即是公民的權利和義務

愛問題小丫 我國法律規定的義務教育,實際上是指每個適齡兒童都有接受國家義務教育的權利,而所謂的義務教育,實際上是指國家的義務而言的,國家有為適齡兒童提供免費教育的義務,有提供免費教育設施和免除學雜費的義務!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規定,受教育者的權利和義務是什麼?內容要簡要,概括! 蘋果旺旺小饅頭 一 ...

父母能剝奪兒女的受教育權麼,父母剝奪孩子受教育權違反了哪些法律法規

義務教育法 第五十八條 適齡兒童 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無正當理由未依照本法規定送適齡兒童 少年入學接受義務教育的,由當地鄉鎮人民 或者縣級人民 教育行政部門給予批評教育,責令限期改正。九年義務教育是強制性的 學校和家長都不能違反 父母剝奪孩子受教育權違反了哪些法律法規 受教育權是一項基本人權...

父母的受教育程度對孩子有什麼影響

辰星 有很多學歷高的父母,也是一身的壞習慣,這樣是沒辦法帶給孩子正能量的。但是如果學歷高的父母,又有耐心,又講方法,那孩子真的就幸運了,想不成才都難。 猴11681芬狄 學歷高有個好處就是一些課本知識父母可以給予指導,但是如果父母沒個好脾氣,也是沒用的,因為培養一個孩子,成績不是全部,良好的習慣,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