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念憶
沒有。當對命令有疑問時,在堅決執行命令的前提下,可以保留自己的意見(申訴權)。
《刑法》第四百二十一條規定: 戰時違抗命令,對作戰造成危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戰鬥、戰役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中國人民解放軍紀律條令》第四十一條第五款規定:不執行上級的命令和指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記過、記大過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降職(級)、降銜(級)、撤職、取消士官資格處分。
2樓:匿名使用者
按照我軍的慣例是,下級對上級命令有異議,可以提三次意見。如果提三次意見之後上級沒有改變命令,服從。
3樓:恩很累
軍人兩條鐵令:1.長官永遠是對的。
2.如果長官錯了請參照第一條!
4樓:匿名使用者
現實生活中沒有絕對的對與錯。
5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臨時判斷,決定服不服從。老話說的好,將在外,軍命有所不受!
6樓:匿名使用者
軍隊中下級直接服從上一級的命令,服從命令是軍人的天職。
我國戰史中有一些下級靈活變通執行上級命令的戰例,戰後由上級或更上一級判定正誤。
戰場上的情況是瞬息萬變,上級判定的依據是戰果。
下級服從上級命令這一軍令也不是一成不變的:上級的命令嚴重違反軍紀、軍法,下級是不能執行的,軍法大於軍令。否則軍法從事!
樓主設想的「如果上級命令你**無辜的平民,婦女,兒童,怎麼辦」的命題,比較難辦。個人覺得可能根據實際情況,有執行和不執行兩種結果。
執行:如特定情況。我不說詳細,否則我的貼子可能保不住,抱歉;
不執行:上級長官個人命令,嚴重違反軍紀、軍法,不能執行。
7樓:叫你別取我名字
**而已 不應該是保衛國家嗎
8樓:
只有服從,如果你不服從,只有罰你了,
軍人以服從命令為天職
9樓:匿名使用者
長期養成的備戰意識,使得每乙個戰位上的中**人,都時刻保持衝鋒姿態,做好戰鬥準備。
10樓:何時明月夜
鞏固國防,抵抗侵略,保衛祖國,保衛人民的和平勞動。忠誠於黨,熱愛人民,報效國家,獻身使命,崇尚榮譽。在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絕不背叛國家,絕不叛離部隊。
11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問題曾經難倒多少熱血青年啊。從軍十載,略有體會,談談吧: 1:軍人以服從為天職,這個毫無疑問的。 2:對於戰士來說,上級的命令分為兩種,乙個是直接
12樓:匿名使用者
你不明白的話就只記住一句話就是了,黨的利益就是國家的利益,黨的專利益高於一切!屬!軍隊必須服從黨的利益就行了,記住了你只不過是個普通人罷了,別把自己當成救世主,穿上軍裝你可以威風下,沒了軍裝你就什麼都不是。。。。。。
為什麼軍人必須服從命令,不合理的命令不服從的軍人是好軍人麼
gadien時代 在內心有所判斷的前提下服從 如果感覺違背良心 可以服從 但沒必要做好 這樣就都不衝突了 如果深處納粹時代 我覺得或許要留個心眼 現在的時代 不用擔心 一般不會讓士兵做什麼喪盡天良的事情的 遇到明目張膽做壞事的長官的機率不高 特戰隊總司令 服從命令是軍人天職,長官一般都這麼說,一部分...
為什麼軍人的第一天職是服從命令
因為國家利益咯,有些時候 國家利益在我們眼中是不對的或者不能理解的,但是需要人去執行咯,所以就軍人去咯,那麼你不願意怎麼行呢,當然是要服從命令了。美國片很多的啦 不服從命令個人英雄主義,最後在人道上是為大多數人讚美的,但是卻不服從命令造成了國家 上面 的損失。 你的疑惑我曾也有過。如果軍人把 保衛國...
歷史上將軍不服從命令,但是立了戰功,戰後怎麼賞罰?
如果違反了命令戰爭勝利,這當然是輕處罰重獎勵!如果是重罰,那麼今後,官兵在戰場上將別無選擇。根據戰場的現狀,他們不會判斷哪個更重要,並且盲目服從!從那以後,所有的士兵都不會以身作則為國而戰!這種的應該是功過相抵,既不獎賞也不懲罰,但是要給他警告,不服從命令是要不得的,身為將軍,如此公然違抗命令,以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