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小雲雪兒
北宋**俸祿之優厚,在中國歷代封建王朝中是數一數二的。據《宋史·職官志》的記載,宰相、樞密使一級的**,每月俸錢三百千(即三百貫),春、冬服各綾二十匹、絹三十匹、綿百兩,祿粟月一百石;地方州縣**,大縣(萬戶以上)縣令每月二十千,小縣縣令每月十二千,祿粟月五至三石。正俸之外,還有各種補貼,如 茶、酒、廚料、薪、蒿、炭、鹽諸物以至喂馬的草料及隨身差役的衣糧、伙食費等,數量皆相當可觀。
宋真宗時外任**不得攜帶家屬,而家屬的贍養費則由官府財政**,月供公尺、面、羊等生活用品。此外,還有「公用錢」(即招待費),如節度使兼使相公用錢可高達二萬貫,而且上不封頂,「用盡續給,不限年月」。公用錢之外,又有「職田」。
諸路職官,各有職田,兩京、大藩府四十頃,次藩鎮三十五頃,直至邊遠的小縣,尚有七頃。且「外官佔田,多逾往制」,由佃戶租種,**坐享其成。
北宋實行**高俸制,目的在於養廉。這在北宋皇帝及其有作為大臣們的心目中是十分明確的。正如宋太宗所說:
「廩祿之制,宜從優異,庶幾豐泰,責之廉隅。」(《宋史·職官志十一》)因此,北宋從宋太祖至徽宗,都曾為百官養廉而不斷增俸。北宋少數**也曾提出高俸養廉問題。
如范仲淹在「慶曆新政」施政綱領中就提出:「養賢之方,必先厚祿,祿厚然後可以責廉隅」,「使其衣食得足,……然後可以責其廉節,督其善政,有不法者,可廢可誅。」(《範文正公集·答手詔條陳十事》)王安石在熙寧變法期間,不僅增了官俸,而且發了「吏祿」。
官與吏習慣上通稱官吏,但在宋代,官與吏職能尊卑有嚴格區別。官由朝廷除授,籍在仕版,考核公升遷管理之權在朝廷,且按朝廷規定的祿格領取俸祿;吏則或出於召募,或應於差役,是各級官府及其下屬部門的各類辦事、管理人員,無俸祿,靠剋扣、**和侵漁百姓為生。《宋史》對惡吏、贓吏,尤其是獄吏、倉吏、府吏等貪贓掊克乃至致死人命等惡行多有揭露。
如熙寧三年八月,神宗發現倉吏侵克欺盜軍糧嚴重,因而下令創立「倉法」,或稱「重祿法」,本著「增祿不厚,不可責其廉謹」的指導思想,首先給倉吏以厚祿,歲額一萬八千九百貫。但同時又立法對贓賄者施以重罰:給祿之後,如再侵克**,「計贓錢不滿一百徒一年,每一百錢加一等;一千流二千里,每一千加一等,罪止流三千里。
……徒罪皆配五百里外牢城,流罪皆配千里外,滿十千即受贓為首者配沙門島。」(詳見《續資治通鑑長編》卷214,熙寧三年八月癸未)此後,「倉法」逐步推及內外吏,至熙寧六年正月,吏祿總額已達十七萬一千五百餘貫。王安石曾向神宗表白:
「吏胥祿廩薄,勢不得不求于民,非重法莫禁,以薄廩申重法,則法有時而屈。今取於民鮮,而吏知自重,此臣等推行之本意也。」(《宋史紀事本末·王安石變法》)
「本意」如此善良,而實施的效果自然是使官吏們的腰包不斷鼓起來,但就「廉隅」而言,卻不似決策者主觀想象的那樣樂觀。「倉法」剛剛實施時,吏畏重法,且有厚祿,貪贓惡跡稍有收斂。《續資治通鑑長編》在記載上述「倉法」的那段文字之後,有一條小注說:
「由是歲減運糧卒坐法者五百餘人,奸盜以故不得縱。後推及內外吏,吏始重仍法。」可惜這種情況太少了,而且轉瞬即逝。
正如《宋史紀事本末·王安石變法》所說,「然良吏實寡,賕取如故。」更嚴重的是吏對「厚祿」並不滿足,連王安石也承認:「今吏之祿可謂厚矣,然未及昔日取民所得之半也。
」又據《宋史·孫永傳》載:「(神宗)時倉法峻密,庾吏受百錢,則黥為卒,府史亦如之。神宗又問(永):
『此法既下,吏尚為奸乎?』對曰:『強盜罪死,犯者猶眾,況配隸邪?
使人畏法而不革心,雖在府史,臣亦不敢必其無犯也。』」另一方面,吏給厚祿之後,導致吏人數猛增。《宋史·蘇轍傳》載:
元豐後,吏額比舊時增加數倍,哲宗命蘇轍「量事裁減」。吏人白中孚解釋了吏額猛增的原因:「昔無重法、重祿,吏通賕賂,則不欲人多以分所得。
今行重法,給重祿,賕賂比舊為少,則不忌人多而幸於事少。」這就是「事不加舊而用吏至數倍」的奧秘所在。豈止是吏,高俸政策也同樣促使**人數及財政開支激增。
清趙翼《廿二史札記·宋冗官冗費》雲:「宋開國時,設官分職,尚有定數,其後薦闢之廣,恩蔭之濫,雜流之猥,祠祿之多,日增月益,遂至不可紀極。」僅以「三班員」(供奉官、左右班殿直)而言,據《續資治通鑑長編》載,宋初僅三百人,真宗天禧間已達四千二百餘人,而神宗時則多至一萬一千餘人。
由於官吏隊伍不斷膨脹,國家財政負擔也就日益加重。元佑三年(2023年),戶部尚書韓忠彥等向哲宗奏報:「今者文武百官、宗室之蕃,一倍皇佑,四倍景德……而兩稅、徵商、榷酒、山澤之利,比舊無以大過也」,結果就是「大抵一歲天下所收錢穀、金銀、幣帛等物,未足以支一歲之出」。
至徽宗大觀三年,經濟形勢更加嚴峻,國庫耗竭,以至官俸有難以為繼之虞。正如御史中丞張克公抗言:「今官較之元豐已多十倍,國用安得不乏!
」在國家經濟條件許可的情況下,適當增加官吏俸祿,提高其物質生活,是必要的,是好事,但如果把它作為防貪養廉的手段,認為「祿厚則人知自重」,「高俸以養廉」,這便陷入了認識上的誤區。事實證明,北宋的高俸制並沒有「養」出官吏們的廉。其實,官吏的廉與貪,主要是由其不同的精神品質、人格追求決定的,而不是由俸祿的多寡「養」成的。
在同等俸祿的情況下,往往是廉者自廉,貪者自貪。廉者是苟非吾之所有,雖一毫而莫取;貪者則是利用職權,見利忘義,棄廉恥而苟得,鬼使神差,志在必貪。最顯著的事例是在「公用錢」和「職田」上。
此制目的本在養廉,對此,廉者盡歸公有,貪者則「私以自奉,去則盡入其餘」(《宋史·向經傳》)。其涇渭竟是如此分明!質言之,以高俸養廉只能是一種善良的、主觀的願望,而把現實中人性的複雜性看得太簡單了,乃至誤認為廉與貪是俸祿的多寡「養」成的。
祿厚,終有止境,而**贓吏的欲壑則是無底黑洞,決不是任何厚祿所能填滿的;且**贓吏既無人格,何來「自重」!對於本來就沒有的品質,豈是厚祿所能「養」出來的?以《宋史》而論,如果以熙寧為界,把北宋劃分為前後期的話,便會清楚地看到,後期**贓吏大大多於前期,在俸祿成倍往上翻的同時,**贓累鉅萬者亦隨之增多,至北宋晚期竟出現了以蔡京等「六賊」為代表的**集團,使北宋貪賄肆虐之風達到巔峰,北宋的政治腐敗也同時達到了極點,終於導致北宋的滅亡。
北宋的高俸之所以未能養廉,還有一條重要原因,就是在高俸的同時缺少有力的與之相應的防貪懲貪措施。北宋懲貪先嚴後寬。趙翼《廿二史札記·宋初嚴懲贓吏》雲:
「宋以忠厚開國,凡罪罰悉從輕減,獨於治贓吏最嚴。蓋宋祖親見五代時貪吏恣橫,民不聊生,故御極之後,用重法治之,所以塞濁亂之源也。」從建隆二年(961年)起,至開寶六年(973年),宋太祖處決**贓吏,僅明載《宋史·太祖本紀》者就有十五人之多。
至宋太宗,法猶未弛,繼續斬殺**贓吏。但後來在處理贓官王淮時,其坐贓至千萬,本當殺頭,但因他是參知政事王沔之弟,只作了杖一百、降職的處分。由此開了「玩法曲縱」的壞頭。
「至真宗時,棄市(殺頭)之法不復見,惟杖流海島」,「蓋比國初已縱弛矣」。到了仁宗,「則並杖流之例亦不復見」。神宗一朝更加「姑息成風」,「自是宋代命官犯贓抵死者,例不加刑」,倒是諸多反對變法的**成了嚴加懲罰的主要物件。
由於放棄了對**贓吏的懲罰,「倉法」亦弛而不行,長此以往,於是官吏對農民及小商人等弱勢群體,橫取豪奪,以致怨痛結於民心,民怨沸騰,「盜賊」競起,殺戮官吏,備極慘毒,以洩其憤。而此時的俸祿及各項補貼,「視元豐祿制,更倍增矣」。對此,史學家趙翼在考察了這段歷史之後,慨而言之:
「給賜過優,究於國計易耗;恩逮於百官者,惟恐其不足,財取於萬民者,不留其有餘:此宋制之不可為法者也。」(《廿二史札記·宋制祿之厚》)
清正廉潔的小故事(50-100)
2樓:匿名使用者
楊震拒金
東漢時,楊震在赴任途中經過昌邑時,昌邑縣令王密山來拜訪他,並懷金十斤相贈。楊震說:」故人知君,君不知故人,何也?
」王密沒聽明白楊震的責備之意,說:「天黑,無人知曉。」楊震說:
「天知,神知,你知,我知,何謂無知?」王密這才明白過來,大感慚愧,怏怏而去。??
3樓:中國的首負
有乙個故事漏了乙個(」)
4樓:匿名使用者
長一點,
長一點,
長一點,
長長長長長長長一點。
5樓:共創13明天
不知道。??????
6樓:匿名使用者
gif肉眼凡胎一會給好江河湖海分飛燕鼓鼓的好煩人過過癮煩煩煩煩煩煩←_←
7樓:未來還在那裡嗎
春秋時,宋國司城子罕清正廉潔,受人愛戴。有人得到一塊寶玉,請人鑑定版 後拿去獻給子罕,子罕拒不接受
權,說:「您以寶石為寶,而我以不貪為寶。如果我接受了您的玉,那我們倆就都失去了自己的寶物。倒不如我們各有其寶呢
8樓:匿名使用者
謝謝,越短越好!!!!!!!!!!!!!!!!!!!!!!!!!!!
9樓:匿名使用者
短短的最好了,鄉巴老
廉潔自律的小故事
10樓:蔣天有
故事1:楊震拒金
東漢時,楊
震任東萊大守,途經王密任縣令的昌邑。王密以前曾受過楊震的提拔,因此他特去拜會楊震,兩人聊得很開心。臨走時,王密從懷中捧出**。
楊震說:「我了解你的為人,你卻不了解我的為人,這怎麼可以呢?」可是王密還堅持說:
「三更半夜,不會有人知道的。」楊震說:「天知,地知,我知,你知!
你怎麼可以說,沒有人知道呢?」王密頓時滿臉通紅,趕緊像賊一樣溜走了,消失在沉沉的夜幕中。
故事2:一錢太守
東漢時,一位叫劉寵的人任會稽太守,他改革弊政,廢除苛捐雜稅,為官司為人十分清廉。後來他被朝廷調任為大匠之職,臨走,當地百姓主動湊錢來送給即將離開的劉寵,劉寵不受。後來實在盛情難卻,就從中拿了一枚銅錢象徵性地收下。
他因此而被稱為「一錢太守」
故事3:以廉為寶
春秋時,宋國大夫子罕清正廉潔,受人愛戴。有人得到了一塊寶玉,他一向敬重子罕的名望,便拿去獻給子罕,子罕拒不接受,說:「您以寶石為寶,而我以不貪為寶。
如果我接受了您 的玉,那我們倆就都失去了自己的寶物。倒不如我們各有其寶啊。」
廉政小故事 10
11樓:匿名使用者
以廉為寶
春秋時,宋國司城子罕清正廉潔,受人愛戴
。有人得到一塊寶玉,請人鑑定
專 後拿去獻
屬給子罕,子罕拒不接受,說:「您以寶石為寶,而我以不貪為寶。如果我接受了您 的玉,那我們倆就都失去了自己的寶物。倒不如我們各有其寶呢?
廉潔小故事,清正廉潔的小故事(50 100)
以廉為寶 春秋時,宋國司城子罕清正廉潔,受人愛戴。有人得到一塊寶玉,請人鑑定 後拿去獻給子罕,子罕拒不接受,說 您以寶石為寶,而我以不貪為寶。如果我接受了您的玉,那我們倆就都失去了自己的寶物。倒不如我們各有其寶呢?2.楊震拒金 東漢時,楊震在赴任途中經過昌邑時,昌邑縣令王密山來拜訪他,並懷金十斤相贈...
我身邊的廉潔小故事,關於我身邊的廉潔小故事
總理 罷宴 由個人掏腰包,減輕別人的負擔。有乙個局長 非常廉潔 求學霸幫寫一篇 我們身邊的廉潔小故事 為題1000字 不要網上找的 在我們的身邊有各種各樣的人,他們常常在演繹大大小小的廉潔故事。我也曾經歷過一些廉潔故事,它們就像乙個個小小的貝殼,在陽光的照耀下一閃一閃的。星期六的早晨,我和媽媽到市場...
清正廉明,兩袖清風的有哪些人,有關清正廉潔的人物事例有哪些?
四個全都是 a。子罕 子罕是春秋時期宋國的賢臣。宋國有個人得到了一塊美玉,把它獻給了子罕,子罕不肯接受。獻玉的人說 我已經拿給玉工看過了,玉工認為它是寶物,所以我才敢進獻給您呀!子罕說 我把不貪婪當作寶物,你把美玉當作寶物。如果把玉給了我,那麼我們兩個人都喪失了寶物,不如各人保有自己的寶物吧。獻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