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專案需要做安全評價和職業衛生評價

時間 2021-06-04 12:42:59

1樓:覃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新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九條規定:礦山、金屬冶煉建設專案和用於生產、儲存、裝卸危險物品的建設專案,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安全條件論證和安全評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第十七條規定:新建、擴建、改建建設專案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專案(以下統稱建設專案)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建設單位在可行性論證階段應當進行職業病危害預評價。醫療機構建設專案可能產生放射性職業病危害的,建設單位應當向衛生行政部門提交放射性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

可能產生嚴重職業病危害的因素包括下列內容:

1、《高毒物品目錄》所列化學因素;

2、石棉纖維粉塵、含遊離二氧化矽10%以上粉塵;

3、放射性因素:核設施、輻照加工裝置、加速器、放射**裝置、工業探傷機、油田測井裝置、甲級開放型放射性同位素工作場所和放射性物質貯存庫等裝置或場所;

4、衛生部規定的其他應列入嚴重職業病危害因素範圍的。

2樓:手機使用者

工作場所中存在對人體有職業危害因素的專案都需要做職業衛生檢測或評價

3樓:淡定的羅卜

有危害的企業,笨啊,看你家公司的環評,做了環評,接下來就是安全評價,做完安全評價,接下來就是職業衛生評價,連續的。是針對整個廠區做的總體評價,不是哪些專案,是所有專案都在裡面評價的,人家專業評價機構來評判,有危害的要防護,然後監測,然後看結果等等,只要符錢,人家會幫你弄得好好的。找你們專管安全這塊的人就清楚了。

4樓:匿名使用者

職業衛生評價主要是針對工作場所的物理有害因素和化學有害因素

5樓:匿名使用者

新、改、擴、技術引進、技術改進這五類專案均需進行評價,建議您參考如下法律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2001]第60號)、《建設專案職業病危害評價規範》(衛法監發[2002]63號文、《建設專案職業病危害分類管理辦法》(衛生部[2006]第49號令)《作業場所職業健康監督管理暫行規定》(安監總局[2009]第23號令)、《作業場所職業危害申報管理辦法》(安監總局[2009]第27號令)

6樓:優愛烏克蘭寶寶

治標不治本,真正鍛鍊**的話還是大悅盆底肌修復儀好,能**不同的盆底問題

安全評價和職業病危害評價

7樓:匿名使用者

建設專案(包括新建、改建、擴建和技改專案)均需要做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和控制效果評價。做了安全評價,還需要做職評,兩者並不相同,“三同時”有明確要求。

8樓:匿名使用者

去職業病諮詢下吧,那裡有專業人士為你解答。還不錯的

安全評價和職業病危害評價是什麼?

安全評價的範圍是什麼?哪些企業才需要做安評,有檔案依據沒有?

9樓:小肥肥啊

範圍:1、專案在進行可行性研究時,要進行安全生產條件論證和安全預評價,有非煤礦礦山建設專案;

2、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呂(包括使用長輸管道輸送危險化學品)的建設專案;

3、生產、儲存煙花爆竹的建設專案;

4、軍工、公路、水運、軌道交通、電力等行業的國家和省級重點建設專案;還有規定的其他專案。

企業:以上經營範圍的企業都需要做安全評價。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新安全生產法》。

擴充套件資料:

具體法律條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新安全生產法》有如下規定:

第二十九條 礦山、金屬冶煉建設專案和用於生產、儲存、裝卸危險物品的建設專案,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安全條件論證和安全評價。

第六十二條 承擔安全評價、認證、檢測、檢驗的機構應當具備國家規定的資質條件,並對其作出的安全評價、認證、檢測、檢驗的結果負責。

《安全生產許可條例》有如下規定:

第二條 國家對礦山企業、建築施工企業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產企業(以下統稱企業)實行安全生產許可制度。

企業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不得從事生產活動。

第六條 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安全生產條件: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完備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二)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產要求;

(三)設定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四)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經考核合格;

(五)特種作業人員經有關業務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

(六)從業人員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

(七)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為從業人員繳納保險費;

(八)廠房、作業場所和安全設施、裝置、工藝符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和規程的要求;

(九)有職業危害防治措施,併為從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

(十)依法進行安全評價;

(十一)有重大危險源檢測、評估、監控措施和應急預案;

(十二)有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急救援組織或者應急救援人員,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裝置;

(十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10樓:匿名使用者

生產經營單位的新建、改建、擴建專案要求其安全設施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

專案在進行可行性研究時,要進行安全生產條件論證和安全預評價,有非煤礦礦山建設專案;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呂(包括使用長輸管道輸送危險化學品)的建設專案;生產、儲存煙花爆竹的建設專案;化工、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菸草、商貿、軍工、公路、水運、軌道交通、電力等行業的國家和省級重點建設專案;還有規定的其他專案。

建設專案的安全設施要進行竣工驗收。包括做驗收評價

11樓:匿名使用者

危險化學品管理條例,具體範圍與企業協商,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經營、使用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