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天路歷程
一般不可以,視以下情況而定:
看你造成的交通事故的嚴重程度,分以下兩種情況:
無人**,主要就是車輛的損失賠償問題。車都是有保險的,可以讓保險公司介入。如果是對方全責或者主要責任,駕駛證行駛證是可以拿回來的。
如果你全責或者主要責任,則要認定事故損失,並啟動賠付程式後,才能根據情況拿回證件。如果在本次事故中,被認定吊銷駕照的,則駕照是拿不回來的。
造**員**,最直接的方法就是讓保險公司來處理。具體賠付由保險公司和傷者(死者)家屬去溝通。達成賠付協定後,可以拿回證件。如果駕照被吊銷,則駕照拿不回來。
拓展行駛證
機動車行駛證是准予機動車在我國境內道路上行駛的法定證件。行駛證由證夾、主頁、副頁三部分組成。其中主頁正面是已簽註的證芯,背面是機動車相片,並用塑封套塑封。副頁是已簽註的證芯。
行駛證不是駕駛證,行駛證是你的車輛合格並符合交通管理部門規定的上路行駛標準,同時也是車輛所有人的證明,有行駛證只能表示你的車輛可以上路,並不代表你可以上路,如果你要駕駛車輛上路還要取得駕駛證。
2樓:騎驢的小兔
事故發生後,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公安機關交管部門可以扣留事故車輛及機動車行駛證,並開具行政強制措施憑證。
同時,又規定: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公安機關交管部門應當自事故現場調查結束後 3 日內委託具備資格的鑑定機構檢驗、鑑定。
並且,應當與檢驗、鑑定機構約定檢驗、鑑定完成的期限,約定的期限不得超過 20 日;超過20日的,應當報上級部門批准,但最長不得超過 60 日。
公安交管部門應當在收到檢驗、鑑定報告之日起 2 日之內,將報告影印件送達當事人。
當事人對結論有異議的,可以在送達之日起 3 日內申請重新檢驗、鑑定,經縣級公安交管部門負責人批准後,進行重新檢驗、鑑定。
公安交管部門應該在收到重新檢驗、鑑定報告之日起 2 日內,將重新檢驗、鑑定報告影印件送達當事人。
檢驗、鑑定結論確定之日起 5 日內,公安交管部門應當通知當事人領取扣留的事故車輛、機動車行駛證以及扣押的物品。(注意,此時可以領取事故車輛、行駛證及扣押物品了)
公安交管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 10 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檢驗、鑑定的,應當在檢驗、鑑定結論確定之日起 5 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當事人有異議的,可以自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 3 日內向上一級公安交管部門提出書面複核申請。
上級部門應當在 5 日內作出是否受理決定。上級交管部門受理複核申請的,自受理申請之日起 30 日內,對有關複核內容進行審查,並作出複核結論(複核期間,任何一方當事人就該事故向法院提起訴訟並經法院受理的,終止複核)。
上級公安交管部門作出責令重新認定的複核結論後,原辦案單位應當在 10 日內重新調查,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撤銷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重新調查需要檢驗、鑑定的,應當在檢驗、鑑定結論確定之日起 5 日之內,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撤銷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請問交通事故自己負全責能不能報工傷
洪以杉 如果是在工作期間或者出差發生交通事故是可以報工傷的,如果是下班期間發生不是員工負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也是可以報工傷的!根據我國2011年1月1日實行的新修訂的 工傷保險條例 工傷一般包括因工 事故和職業病,以下情形應當被認定為工傷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規定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
交通事故私了之後還能不能反悔我開車掛到了女的騎著電動車 沒有什麼事 後來他丈夫來了 用手機照
親,如果從法律上來講你是非常不利的,我不是說別的什麼,交通事故如果雙方同意私了的話是要雙方簽字的,或者有第三方在場,但是你也不要太擔心,聽你所說的情況應該沒什麼問題,別多慮了,如果沒有書面協議.按照法律他可以繼續要求你賠償.如果私了最好有書面協議.或者到交警對事故中心協商私了 一般是不應該了 但可以...
交通事故中,出院後還能不能做法醫鑑定
交通事故中,出院後可以申請鑑定。交通事故鑑定 交通事故傷殘鑑定的時機 交通事故造成傷殘的,其評定的國家標準是2002年3月11日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發布的 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gb18667 2002 以下簡稱 交通傷殘國標 一 評定時機 交通傷殘國標 3.2條規定 評定時機應以事故直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