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小孩上戶口時名字弄錯了,想改,請問怎麼才能改,具體流程有那些

時間 2021-05-02 20:23:52

1樓:

不知道你所謂的名字弄錯了是什麼意思?如果說出生證上名字為「張三」,戶籍地派出所在為你辦理出生入戶的時候誤登為「張四」或「王五」,且小孩屬於未成年人的話,則需要攜帶出生證、小孩父母的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及村委會(居委會)證明並且父母雙方到派出所申請更改,如果出生證上的名字和現在戶口本上的名字一致的話,則需要滿足以下條件:1.

名字中有電腦打不出來的字,2.名字中有含有歧義的字,3.名字中有和父母等親屬重複的字,這樣的話則需要攜帶和上面一樣的證明到戶籍地派出所申請更改。

如果小孩的出生證上名字和現在戶口本上名字一致,是你單純的想改名字的話,一般較難更改,因為更改名字需要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戶政部門審批,如果不符合受理條件,甚至在戶籍地派出所都不會予以受理。

另外,最好把你的情況詳細說一下。上面我所說的情況因地而異,但都是大同小異,差別不大。

2樓:

我小孩剛生出來的時候名字叫朱晚陽最後決得不好聽改為朱馨鈺八字算名改為朱泉諭寫的時候寫錯了把諭寫成渝

小孩己上戶口本時發現,出生證,戶口本上的名字我寫錯了乙個字,現在想改怎麼辦呢?

3樓:失而復得的嚮往

你好!看了你的描述,小孩已上戶口,出生證,戶口本上的名字錯乙個字,可以辦理更改,按照公安戶籍管理規定,去戶口所在地村或居委開出辦理更改名字證明,憑證明帶上戶口本,小孩出生證明到當地派出所辦理更改名字手續,辦完後,派出所上報縣(市)公安局戶籍股審批,十五天之內辦妥,領取戶口本,完全沒問題,祝好運!

4樓:匿名使用者

1、該前提下,當事人夫妻雙方應協商選擇孩子戶口本或者《出生醫學證明》記載的名字為常用名;

2、將另乙個名字新增到其戶口卡的「曾用名」一欄體現,不能再更改其他的名字作為孩子的「常用名」。

《國家衛生計生委、公安部關於啟用和規範管理新版〈出生醫學證明〉的通知》(國衛婦幼發〔2013〕52號):

三、建立健全有效工作機制 :

(二)嚴格資訊變更。《出生醫學證明》一經簽發,簽發機構對證件記載的資訊原則上不作變更。對申請人申報新生兒出生登記欲變更新生兒姓名的,由戶口登記機關按照《出生醫學證明》記載的「姓名」辦理出生登記後再按照有關規定為其辦理姓名變更手續,將《出生醫學證明》記載的新生兒姓名登記為曾用名。

戶口本上名字弄錯了,怎麼樣才能更改過來?

5樓:華律網

按照法律規定,戶口登

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可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後予以變更或者更正。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所以按照規定需要申請更改名字,可以帶上本人戶口簿原件,身份證原件到當地戶籍部門申請辦理,未滿18周歲申請需要監護人陪同辦理。

但由於戶口名字更改影響到公民戶籍,學籍等資料,一般情況下是比較難修改的。

6樓:夜雨聽風到清晨

拿你家的戶口本和爸媽的身份證直接去戶口所在地

派出所,跟戶籍民警說明情況既可。需要以下條件:

1、未滿18周歲的,需由監護人提交申請。

2、《居民戶口薄》。

3、已辦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的,還需提交居民身份證辦理「變更姓名換證」業務。

4、單位或村委會(居委會)證明材料;在校學生,需提交學校證明材料(為了避免戶籍檔案與學籍檔案不符)。

5、首次申辦的,有戶籍地公安派出所負責人審批;第二次申辦的,由縣局領導審批;多次申辦的,需經州市局領導審批。

6、為了維護個人資訊的穩定性和延續性,同時規避不必要的麻煩,個人建議非必要時,不便多次申請變更姓名。

按正常流程,修改記錄需要核實、修改系統資訊、新增修改備註或另行製作戶口簿或卡。

7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戶口本改

名字比較麻煩,具體如下:

人們是可以更改自己的名字的,進行姓名變更需要的材料包括本人書面申請;居民身份證、戶口簿、能證明變更理由成立的原始證明材料等。要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進行姓名變更需要的材料是:

本人書面申請;居民身份證、戶口簿;能證明變更理由成立的原始證明材料;單位職工需所在單位人事部們准予變更的證明;其他證明。

改名之後的身份證,需要重新辦理,身份證名字和戶口本名字需要一致,修改之後戶籍檔案裡面會註明自己的曾用名。滿16歲辦理身份證時候,一起把身份證的名字也修改,不用浪費,上大學、工作之後改名字影響比較大,比較麻煩。

《民法通則》第99條也規定,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假冒。《戶口登記條例》第18條,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18周歲以上公民需要變更姓名時,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公民的姓名權受到侵害了,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所以,申請修改姓名被拒絕,或者限制姓名所引用的文字,從法理上來說,都是侵犯了公民的姓名權,公民可以通過民事訴訟或行政訴訟來維護自己合法的姓名權。

8樓:古今如煙盡眼前

公民戶口簿資料錯誤的情況下,公民應該及時帶上相關可以證明戶籍系統資料錯誤的檔案,戶口簿原件,本人身份證原件等,由本人到戶籍所在地申請辦理的,若未滿16周歲就需要或監護人陪同前往辦理,具體情況建議諮詢戶籍部門為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七條 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後予以變更或者更正。

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

9樓:你路過我身邊

戶口本上名字弄錯了,可以直接去派出所修改。

變更姓名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1、末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2、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變更姓名申請材料:

1、本人或者父母申請;

2、戶口本。

3、姓名變更更正的理由和相關證明

變更姓名審批程式:申請→ 視窗受理→ 現場審查→ 審批→辦理變更姓名審批時限:派出所二十個工作日,分局縣局十五個工作日變更姓名審批收費:不收費

10樓:匿名使用者

沒辦法了,戶口是只能改一次的,多了系統不認可!

11樓:尚姝姝女士

改名字的次數沒有規定,派出所應該尊重你的意見,你可以更改過來。

小孩改名字應該怎樣辦理,什麼手續

12樓:華律網

公民申請變更姓名,需持下列證明材料1、 申請人的書面申請(16歲以下的,由其監護人提出申請);2、 父母離異變更16歲以下人員姓氏的,需提供離婚證明手續,並經父、母雙方寫出協議書簽字同意。3、 戶口簿、居民身份證;4、屬機關、團體、學校、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須提交單位、學校人事部門准予變更證明,屬在校學生的,應提交所在學校准予變更證明,無單位的需由戶口所在地居(村)委會出具證明,然後由戶籍所在地責任區民警在證明上簽署意見,派出所主管所長同意後列印變更更正表(16歲以下人員變更名字,不需列印變更更正表,由主管所長審批後直接在派出所戶籍室辦理)報分局戶辦大廳審核批准。成年人改名有三個條件:

第一是本人要表達改名的意願,第二是理由要充分,第三是本人要承諾改名後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責任均由自己承擔,且一生只能更改一次。16周歲以後,須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並持有效證明材料報公安機關審批。依法被剝奪政治權利和正受刑事處罰和勞動教養者,不得變更姓名。

公民依法變更姓名後,原姓名作為「曾用名」備查。 也就是說你要寫乙個改名申請給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通過蓋章後到所在地公安局戶籍股登記,當然要帶戶口簿。投檔案後大約15或7個工作日後可以正式更改,戶口簿裡面會寫你曾用名是什麼,現名是什麼。

畢業證什麼的需要用到證明你的身份的時候須帶上戶口簿配合。具體的程式是:想改名者到戶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戶證視窗,領取申請**,並提供所需資料,經審批後即可改名。

13樓:匿名使用者

十八周歲以下的人需要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如果是十八周歲以上,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更改姓名需要帶著變更之前的戶口本以及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還要有變更申請書和單位(街道辦或者學校)開的變更姓名證明信,收養關係變更的要帶著收養證。

到戶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戶證視窗,領取申請**,並提供所需資料,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寫充分,戶口登記機關認為有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經審批後即可改名。

擴充套件資料:

改名的注意事項:

未滿16周歲公民要求變更現用姓名的,由父母或者監護人持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填寫申請報告,向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經派出所審核批准後,辦理變更;

已滿16周歲公民要求變更現用姓名的,由本人填寫申請報告,持居民身份證、戶口簿、證書原件及有關證明(有單位的要有幹部履歷表或招工表並由單位核實籤意見蓋章),向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報縣級公安機關審批後,辦理變更。

父母離異後一方要求變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必須經雙方協商一致並籤協議後,方能申請辦理變更。

父母離異後一方亡故另一方再婚要求變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

(1).十六周歲以上未滿十八周歲且以本人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的未成年人,可以自主決定本人姓名的變更,其父親和繼母,或者母親和繼父要求變更其姓名的,必須徵得其本人同意;

(2).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的父親和繼母,或者母親和繼父經協商同意,要求變更該未成年人姓名的,應當徵得其本人的同意;

(3).不滿十周歲的未成年人姓名的變更,由其父親和繼母,或者母親和繼父協商一致後決定。

公民要求增加"曾用名"的,需增加的"曾用名"必須是公民過去在戶口登記機關申報登記並正式使用過的姓名。

14樓:律圖

每個公民都有自己的名字,法律也都賦予每個公民姓名權,更改姓名是每個公民的權利。

15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孩子改名字的手續流程是:18周歲以下的人需要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如果是18周歲以上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更改姓名,需要帶著變更之前的戶口本以及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等。

上戶口時可以改名字嗎,已經上戶口還能改名字嗎

回答1 未成年人改名需由監護人提出申請並提供相關證明 包括戶籍證明,學校證明,出生證明等 如父母離異的也只需要監護人一方同意即可更改 2 成年人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並持相關材料報公安機關審批即可。1 未成年人改名需由監護人提出申請並提供相關證明 包括戶籍證明,學校證明,出生證明等 如父母離異的也只需要...

我想請問小孩已上戶口還能改名嗎

呂昕顏 小孩子上戶口之後是可以改名字的。變更姓名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八條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1 未滿十八週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 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2 十八週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變更姓名申...

《出生醫學證明》上的名字在登記戶口時可以更改嗎

可以,拿著出生證到派出所上戶口,然後在派出所戶籍處改名字,需孩子父母到場填表簽字雙方同意才能更改,出生證上的名字就是寶寶的曾用名了,不影響出生證的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八條 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 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 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