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小虎有話說
關鍵是這彩禮錢的去向,如果女方想考驗一下男方的實力這沒問題,要多少都沒問題,關鍵是男方拿出來了,你也看到男方有這個實力了,也看到男方的心情了,然後哪?然後不是把它用在你們的小安樂窩上,而是據為己有,跟你老公沒啥關係了,這不是買賣是啥?
彩禮是不需要你去要的,我老婆也是二婚,她家裡不要彩禮錢,說不辦婚事了,是我自己要辦婚。要拿10萬彩禮。我絕對相信那個男人如果愛你,他會主動要求拿。
這個肯定是根據他得情況,也不能說他沒有。你也要逼著他拿對吧。
多不多,主要是看女人、男人的與周圍的比較,如果男人沒文化、沒技術,收入不穩定,女人漂亮、能幹、收入高且穩定,雖然是二婚,優劣一下就見高下,多少彩禮都是自己願意的,如果男人的一表人才、高學歷、高收入、談吐幽默風趣,思想清晰,你一二婚拖油瓶,倒貼也不要,因為他條件好,圍著轉的女人一堆堆,還在乎你?
真的感情到位,女方會提出8萬禮金?談錢就不談感情,談感情就不談錢。如果真有感情,考慮到自己帶的兒子以後需要男方付出很多,不說養育費用,就說未來小孩長大要娶妻生子,請問現在有幾個男孩靠自己買得起婚房的,最後還不是要父母出錢買,現在房子多少錢一套?
房價還在**,就算倒貼8萬都沒多大用。
這完全要看雙方互動和各方面實力對比,如果這個女人對某位男士很重要,一切都沒有說。如果不是,是否給彩禮的主動權在男方,所以還是雙方是否看中對方。也可以說以經濟換感情和才貌,對女方來說以年齡及外貌換經濟,全在雙方取捨。
看看是什麼情況離婚的,如果是前夫吃喝嫖賭離婚的,還是女人嫌貧愛富離婚的,前者可以娶,後者不能要,因為能娶離婚的女人,都不是優秀的男人,最終不能滿足這樣的女人,還是會離婚的。
彩禮多少都是小事情, 乙個女人的價值,不會因為她離過婚,生過孩子,再嫁而貶值。最核心的一點是,她在你心中是不是值得娶的人。 有人為錢,有人為了拿到錢之後心理的那份安全感,踏實感,有人為了面子,沿襲當地風俗習慣。
最重要的不是彩禮多少,而是你內心願不願意跟這個人生活一輩子。
婚姻不是買賣,不要把自己當今年的豬肉價來賣。結婚是乙個新家的組成,是兩個人一輩子的事,並非是男人所有的責任,談錢的女人應該不會幸福一生的,我很慶幸我們家鄉的風俗,結婚嫁娶都得到親朋祝福,從不討禮金要多少萬。首先要看你這彩禮是個形式還是怎樣。
有些地方彩禮是個形式,男方過禮,女方父母喝茶又會返回,有些還會加倍,因為考慮到自己的女兒是嫁過去過日子,來的去的錢都直接關係到自己女兒今後的生活水平。如果是感恩父母,因為嫁出去了以後不在父母身邊想給父母,如果是這樣那以後還要孝敬父母和履行贍養義務嗎?
其實不用搞得跟賣女兒一樣。個人覺得你只是嫁人,以後你要在你的家庭生活一輩子,你還帶個孩子,可能以後還要生,如果你丈夫家條件有限,你這樣過度的在乎彩禮就可能讓你們以後過得很拮据。到時受罪的還是你和孩子,你總不會又離婚再找個又要八萬吧?
所以啊,彩禮不是該你糾結的,多少問題都應該不大。只要你丈夫好,以後孝敬父母,疼愛孩子,關心老婆這比什麼都重要!
看這個女人對那位男人的吸引力吧!不過各位大神已經說的很明白了,我只是補充一下,有這種思維的女人一生都不會幸福,婚姻與錢本就不應該聯絡在一起,8萬在目前國內大部分地區還真幹不了啥事,但對於乙個能選擇二婚的,又能接受的男人來說,這個男人一定不是社會精英階層,那他攢八萬也得挺辛苦啊!我覺得如果離婚了,帶著孩子就不要禍害另外乙個男人了,如果男人離婚了就拿出全部的精神氣賺錢養自己孩子,可以和孩子相依為命,豁出命的幹活養孩子。
沒有必要再成家。人活一世,離婚後活出自己的尊嚴才是主要的。如果你足夠優秀,足夠強大,何須別人來參與你的人生。
2樓:君墨觀娛
過分。不管是男人還是女人,有過一次結婚經歷後,女人再索要大量彩禮,即便男方的家境很好。我們換位思考,如果乙個男人二婚,還帶著乙個孩子,又有多少女人願意嫁給他呢,所以說,對於乙個30開外的女性,再有了小孩的情況下,索要8萬彩禮是過分的。
3樓:閒閒閑論
不過分啊,帶著孩子又怎樣,結婚後女的也會分擔,並不僅僅只是靠男的,婚後不管生活怎樣都是夫妻倆一起承擔。
4樓:xy每一天都不同
男方有這個經濟能力給8萬,不算過分。而如果男方經濟能力並不好,也沒有8萬塊,而女方還硬要求要這個8萬彩禮。那就有一些過分了。
5樓:滿唐
倒貼8萬嫁給我,我也不要,乙個二手貨,還帶小孩,如果是男孩,幫女的把他養大娶媳婦還不知要投入多少?關鍵是跟自己沒血緣關係
6樓:敏鵾
不過份,我原意娶這個女人
結婚半年離婚彩禮要退一半嗎
7樓:sunny荃荃媽媽
如果雙方已經登記結婚,屬於婚姻事實已經達成,法律支援不退還。但如果是因支付彩禮造成男方經濟困難的,可以要求退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8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9樓:鷺島小律
2023年4月1日實施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10樓:玲瓏望月明
關於共同財產的分割 婚姻存續期間一方取得的財產均屬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共同財產和債務歸夫妻共同所有和負擔,一般是一人一半 。
如果一方有過錯,分割財產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體份額由法院裁定。
一般情況,結婚後婚前彩禮作為共同財產處理,不能要求退還,如果沒有結婚,可以要求對方退還彩禮。
女方可以應訴,根據自己的情況決定是否同意離婚。不同意離婚的,無作為返還彩禮;同意離婚的,可以不同意返還彩禮。因為你們已經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結婚,並且共同生活半年。
男方要求返還彩禮沒有法律依據。
11樓:匿名使用者
不能退,婚都離了,這是給女方的一種精神上的補償,女人的青春消磨不起,
我和老公結婚一年多沒孩子離婚需要退換彩禮嗎?彩禮一共8萬……主要原因是因為我前夫的孩子我想把他帶過
12樓:匿名使用者
離了一次,再離一次。。。。。。慎重啊!你這樣子搞,差不多一輩子都要完了。
你現任老公承諾過什麼?你說過前夫家的情況,現任老公只是知道而已,他並沒有親口答應要替你養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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