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森哥
沒有離婚與其他男人發生不正當男女關係,如果是軍婚,就是犯法的。或者兩人在一起以夫妻名義同居,也是犯法的。其他的都是道德問題。
2樓:嘉舒曼
沒有離婚,就是婚姻關係還是存在的,婚內與他人發生性關係肯定是違法的。如果你們夫妻已經三年以上沒有同居,你可以單方面提出離婚。如果對您有所幫請記得點採納謝謝!
3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男人已經釋放,女方和另一男人以夫妻關係同居,男方上告法院,法院調查屬實後會按重婚罪懲罰女方。如果僅僅是發生兩性關係,則屬於通姦,是道德問題,不犯法。
4樓:不動不愛
你這不犯法,不過為了未來,還是為手續辦了,該離離,該結結,不要兩邊拖著!
5樓:
從婚姻法來說,這是犯法的,婚姻法規定,一夫一妻制,而他在沒有離婚的前提下,又和別人發生了關係,就違背了婚姻法,應該受到法律的制裁
6樓:來自江嶺又驚又喜的荀彧
沒有離婚就和其他異性住在一起,肯定觸犯了刑法,應該算事實重婚罪。不管怎樣最起碼要辦了離婚手續你才能光明正大的和異性來往
7樓:勢笑南
當然犯法,這屬於非法同居,不正當男女關係,被追求法律責任的。
8樓:
你們沒有辦離婚就證明你男人的婚姻還存在,而現在的男人應該是算第三者。
9樓:潮語夢
我覺得這不犯法,這叫出軌背叛,只是因此會發生離婚的
10樓:海上嵐山
違反婚姻法,屬於過錯方。離婚時財產分割受影響。
女朋友和我戀愛5年,分手2年她和別的男人結婚了,現還沒有離婚,和我又發生了性生活關係,犯法嗎?
11樓:謝明錄律師
一般情況下,不違法,但是是不道德的行為,當然如果符合重婚或對方配偶是軍人的,極有可能涉嫌違法犯罪,不管怎樣講建議盡快結束這種行為為好,好之為之。
12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是犯法的,她還沒有離婚,又和你發生性關係,這種行為就是非法同居,在道德上也缺德,希望你們要克制自己,正確處理好你們的關係,不要傷害他人。
13樓:苦中有樂
你們這麼做雖然不是民事犯罪,但也是犯道德罪。如果你們還都放不下對方,最好等她把婚離了再在一起。不然你們會受到,道德和良心的譴責。
14樓:煩不了
真不懂你這種人是咋想的,已經跟別的男人結婚的前女友你還能睡的下去?本著什麼意思呢?不睡白不睡還是覺得她當初瞎了眼現在又來找你,讓你有成就感?
正常情況下,你應該也是結婚的了,你覺得為了這樣的人破壞自己的家庭或者讓自己的名聲受損有意思嗎?跟分手的前任再扯在一起的,我真心覺得蠢,別說什麼有誤會,別說什麼當年愛的深,別說什麼不得已,我就告訴你,如果你的前任過的好,打死她都不會來找你的,現在這種情況,你要不就是備胎,要不就是她當你是解決自己慾望的生理工具,當你沾沾自喜的覺得你睡了她的時候,還不知道是誰嫖了誰呢?還說不定有的男人被女人睡了還貼錢貼感情的。
15樓:匿名使用者
違反道德吧,如果她老公知道起訴離婚,她是過錯方
16樓:匿名使用者
女朋友不告你的話,那就不算犯法,但是這就違反了道德倫理,你呀,既然有家庭,你還和他有來往,這不是破壞別人嗎?你不是上另外乙個男人的心嗎?既然你們要是相愛的話,你就讓他就可以離婚呀,你就可以和他組成家庭,不要這樣偷偷摸摸的
17樓:大漠邂逅
犯法倒不至於,但你這是不道德的,會影響到別人的家庭。
如果她因此離婚了,你會娶她嗎?
18樓:冷風
他雖然跟你戀愛五年,但是她已經是別人的妻子了,就算你再愛她,也請你放手,因為她是有家庭的人了,你們這樣做是不對的。
19樓:匿名使用者
這種情況犯法到是不犯法,但是有違社會道德。你就好自為之吧。
20樓:櫻桃煎餅果
不犯法,但屬於道德犯罪。建議終止這種行為,會影響自己的前程還會有揮之不去的負罪感。
21樓:春雨撩客
不犯法,只要是你情我願的就不犯法,就是道德上過不去,不要讓人知道,以後都要隱秘進行。
22樓:匿名使用者
你前女友在沒有離婚的情況下,你和她發生了性關係,這就是違反法律了,在道德上也備受譴責,希望你們不要一意孤行。
23樓:浮華之偽裝
不犯法,法律沒有規定婚內出軌犯法,只是道德問題
沒離婚和別人同居犯法嗎
24樓:大超love雪子
沒有離婚和別人以夫妻名義共同居住的是重婚罪。
犯罪型別
1.與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又登記結婚而重婚,也即兩個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登記結婚,有重婚者欺騙婚姻登記機關而領取結婚證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記機關工作人員互相串通作弊領取結婚證的;
2.與原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沒有登記確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為先法律婚後事實婚型;
3.沒有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已登記結婚或以夫妻關係同居而重婚。
擴充套件資料
重婚罪的證據收集
1、明察暗訪其居住生活的場所
要認定重婚最重要的一點是與他人同居生活,因此同居的地點是非常重要的,只有找到了同居生活的場所才能有進一步的婚姻調查取證。
2、與重婚者生活場所周圍的人搞好關係
3、報警,請**予以調查。
4、去婚姻登記處查詢婚外情一方的婚姻情況。如果有登記的,可以請求民政部門的工作人員配合,調取重婚的證據。
25樓:草民學法
1、準確的講屬於犯法行為,或者說屬於違法行為,但是,是否構成犯罪,則需要參照下列情形予以判斷:
a、如果尚未解除婚姻關係,與婚外異性以夫妻名義公開同居,則構成事實重婚,應以刑法258條追究重婚罪的刑事責任,依法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b、如果明知同居物件屬於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軍人配偶,仍與其同居或結婚,則構成破壞軍婚罪,依據刑法259條追究刑事責任,依法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無論是否構成上述犯罪情形,對於有配偶者,在婚內與其合法配偶以外的異性,同居的,均屬於婚姻法反對並懲罰的,「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情形」,其合法配偶提出離婚,且為無過錯方的情形下,可以依據其婚內出軌的事實,要求損害賠償。
2、婚姻法3條、32條、46條所稱的「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不以夫妻名義,長期的、穩定的共同居住。
司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258條、259條
司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32條、46條
司法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1》2條、28條、29條、30條
26樓:仲孫素蘭夫秋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所謂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這種夫妻關係未經法律程式解除尚在存續的,即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關係已經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關係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所謂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是指本人雖無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故意與之結婚的(包括登記結婚或者事實婚)。
犯重婚罪的,判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事實婚姻就是周圍鄰居都知道你們以夫妻名義長期共同生活的。
1.要區分重婚罪與臨時姘居的界限。姘居,是指男女雙方未經結婚而臨時在一起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不構成重婚罪。最高人民法院2023年1月27日在《關於如何認定重婚行為問題的批覆》中指出:
「如兩人雖然同居,但明顯只是臨時姘居關係,彼此以『姘頭』相對待,隨時可以自由撤散,或者在約定時期屆滿後即結束姘居關係的,則只能認為是單純非法同居,不能認為是重婚。」
2.從情節是否嚴重來區分罪與非罪的界限。在實踐中,重婚行為的情節和危害有輕重大小之分。根據第13條的規定,「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
」所以,有重婚行為,並不一定就構成重婚罪。只有情節較為嚴重,危害較大的重婚行為,才構成犯罪。根據立法精神和實踐經驗,下面兩種重婚行為不構成重婚罪:
(1)夫妻一方因不堪虐待外逃而重婚的。實踐中,由於封建思想或者家庭矛盾等因素的影響,夫妻間虐待的現象時有發生。如果一方,尤其是婦女,因不堪虐待而外逃後,在外地又與他人結婚,由於這種重婚行為的動機是為了擺脫虐待,社會危害性明顯較小,所以不宜以重婚罪論處。
(2)因遭受災害外逃而與他人重婚的。因遭受災害在原籍無法生活而外流謀生的。一方知道對方還健在,有的甚至是雙方一同外流謀生,但迫於生計,而不得不在原夫妻關係存在的情況下又與他人結婚。
這種重婚行為儘管有重婚故意,但其社會危害性不大,也不宜以重婚罪論處。
上面是罪與非罪的區分,還有如果離婚的時候被發現是重婚,原則上少分或者不分財產,而且是法定離婚情節之一,就是哪怕浪子回頭了,都沒有任何卵用。有問題再說吧
27樓:銳秀榮丹汝
即使沒有登記,當同居一年或有相關證據證明也算是重婚罪,離婚要看雙方的經濟條件,如果孩子未滿18歲應該是跟媽媽的,如果一方要求要孩子就得法院來協調或判決了。
28樓:匿名使用者
自己都提出這樣的問題 可以明確的告訴你,這是不合法的 我國的重婚罪規定,如果不離婚然後和別人以夫妻名義長期生活 如果有人起訴就是可以定罪的,慎重吧
29樓:
沒離婚和別人同居,如果您的原配告您重婚罪,您將被判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30樓:匿名使用者
不犯法,這是屬於個人道德和思想生活作風問題,
31樓:紋身愛情愛好者
這不是欺騙感情玩弄他人感情嗎?
32樓:出勤王
犯法,你心裡沒有犯罪感嗎?
乙個女人不想和老公過了,還沒離婚就和別的男人睡,這樣犯法嗎?
33樓:開心就是愛
不犯法。
婚內出軌僅屬於道德問題,不構成犯罪,起訴離婚的,可要求其承擔過錯賠償責任。如果出軌一方與他人以夫妻的名義共同生活的,這種情況是構成重婚,涉嫌重婚罪,是有可能被判刑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條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百五十九條 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34樓:夢魘丶噩夢
不犯法,但是
婚姻法第32條第3款第1項規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另一方可以據此提出離婚。 2、婚姻法第46條規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可以請求損害賠償。 3、人民法院在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案件時,對違法情節嚴重的,應按照婚姻法、民法通則、《關於貫徹執行〈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和其他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給予適當的民事制裁。
35樓:鴻福莊
頂多判離婚,或者是過錯方,非法同居、重婚罪,不用槍斃的
36樓:百度使用者
不犯法!當你會受到道德的譴責,周圍人都會議論你的醜事!
37樓:匿名使用者
和法律無關,道德問題
38樓:路薈英
如果你和那個男的同居,就犯了重婚罪
39樓:你猜
這要是犯法那得槍斃多少人啊。。
40樓:匿名使用者
不犯法,但是有違倫理道德!理性受到鄙視
41樓:匿名使用者
老公不告就不犯法,道德上過不去
42樓:金色
沒人管這事,但不道德
43樓:玻璃心拽拽
行為問題!也是犯法的!
44樓:妞妞毀人夢
不犯法啊,這是道德問題
45樓:求一世自在
不犯法,但道德有問題,
如果乙個男人在沒有離婚的情況下在外面和其他的女人同居了會犯罪嗎?
46樓:緣盾情感
很多離婚後想挽回婚姻的人,都曾用哀求的口吻說過:「讓我們重新開始。」可惜的是,他們都忘記了這不是關機重啟,一鍵就能恢復出廠狀態。
儘管再如何低三下四地哀求對方,挽回的效果都不會理想。重新開始,並不是簡單地將之前的道路重新再走一遍,這也意味著之前的錯誤也將重新再犯一次,因此也不要責怪對方不願意接受。真正的重新開始,應該是主動創造比之前更好的關係模式。
不懂得的話,我們就來看看如何三步重建關係。
第一步:不忘初心
當初你們相識、相戀,然後相互認定對方為終身伴侶並非巧合,這一定是經過了一段時間的深思熟慮後的結果。因此,你應該回憶一下你們最初是如何互相吸引到對方的,你們當初最吸引彼此的特質是什麼呢?從這裡你能夠找到進行「二次吸引」的關鍵。
回憶一下你們關係最甜蜜、最舒服、最幸福的那段時候,你們之間的互動是如何開展的?你們的心態又是怎麼樣的?你們當時共同幻想的未來又是如何的?
這是最接近你們的理想感情狀態的時候。從此之後,你們又出現了什麼誤會或矛盾呢?是什麼導致你們的關係疏遠和淡化呢?
回憶這些過程對於解答有很好的幫助。
第二步:接受現實
無論你們之前曾有過多少甜蜜的回憶,或者對方曾向你承諾過多美好的未來,甚至你曾為這段婚姻犧牲過多少利益……不管怎麼說,你們已經離婚了,對方已經沒有義務再滿足你的心理需求。當下最好的行動,就是接受現實,不要見面或聯絡。須知道,你們再見面也沒有用,要不就是沉默以對,要不就是相互怪責,這種低質量的交流對於挽回婚姻根本沒有幫助。
曾有求助者跟我表示,離婚後她一直試圖聯絡對方,但無論她說多少貼心的話,對方都是以「嗯」、「哦」、「好」來回應,如此缺乏互動的對話,無論說上一萬次,都不如一次真正走心的交流。在挽回的初期,與其著急看到結果,不如給自己和對方乙個緩衝期,從而更好地觀察對方的真實需求,才好對症下藥,提公升挽回的成功率。除非對方離婚的動機是求關注,否則,冷處理才是當下最好的選擇。
第三步:重建關係
既然對方好不容易才脫離掉婚姻這座圍城,憑什麼要對方重新回到圍城裡呢?這裡才是的重點與難點。要將對方重新拉回圍城裡,憑藉過往的經驗與方法是行不通的,你要具備比結婚之前更優秀的特質,才能吸引對方再次選擇跟你共度餘生,而不是另外選擇別人。
最好的方法還是找緣盾的情感專家求助,讓他們為你量身定製一套挽回方案,更重要的是,你能夠從這次離婚當中收穫到成長,獲得更強大的自己,收穫更加幸福的未來。
更多關於情感修復問題,婚姻挽回真實案例分析以及面對小三該如何處理的兩性問題等,可以諮詢緣盾情感的情感專家,為你做一下婚姻診斷,諮詢都是免費的,對解決婚姻問題有著很大作用,行動起來,不要坐以待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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