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我收了男方六萬五,中間有媒婆,他起訴要我退還彩禮,請問我法院判我給他多少,急求解

時間 2021-05-05 23:24:02

1樓:好心情站

農村的婚約,不受法律保護。但婚約解除時,原則上借婚姻索取的財物,全部退還。

2樓:宋鴻杰

彩禮是以結婚為前提的,如果結婚的事實已經不存在了,那法院是會自由裁量一定數量和比例的退還。

3樓:

物品 可以折成錢啊

6w5(必須退的)+之前的東西要是實在退不了也能(雙方協商折算錢的)

4樓:來自荊州古城誠摯的耳廓狐

當然要全部退,你不爰人家還要錢幹嘛呢

5樓:汝城羅律師

1、彩禮屬於附結婚為條件的贈與行為;

2、收受彩禮後不結婚,彩禮應當返還;

3、法院的判決應當以 事實為依據,以證據證明的事實為準;

4、訴訟是專業活,建議委託律師**。

6樓:匿名使用者

這要看每一筆錢的具體用途及性質,建議來電詳詢

7樓:cross幻櫻

沒看懂,和媒婆什麼關係?

法院判決要我退還男方所有的彩禮 可上面沒有讓男方退還我的嫁妝怎麼辦

8樓:匿名使用者

可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分割未處理的夫妻共同財產。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法釋〔2011〕18號)規定:

第十八條 離婚後,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財產未處理為由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分割的,經審查該財產確屬離婚時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財產,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分割。

9樓:水流則至清

如果沒有換的話就可以通過法律的方式。

直接將它再次上訴就可以了。

因為別人法院判的話就是一定要的。

沒有的話就屬於方法的行為。

10樓:阿元

離婚案件和同居關係案件屬於復合訴,是與其他所有民事案件不一樣的,就是這類案件必須處理最多三個訴:離婚問題、子女法院問題和財產分割問題。而其他民事案件一案一訴,很少有兩個訴的。

所以,這個案件沒有處理你的嫁妝問題,屬於漏判。如果還在上訴期內,可以提出上訴;如果已經生效,可以提起再審,也可以單獨起訴,要求男方返還嫁妝,案由:離婚後財產糾紛。

11樓:烤熟的鴨嘴

那就再上訴,要求退還嫁妝

12樓:況初彤

不服判決可以在接到判決書之日起30天內提起上訴上級法院……在有效期內不上訴就視同意此判決!就得履行此判決,若不履行對方可以申請強制執行!(因以接到判決書之日算起)。

現在男方要求退還彩禮請問我該怎麼辦

13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結婚後,一般不支援彩禮退回訴求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14樓:匿名使用者

一、法律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二、處理建議:

根據上述法律規定,只有在上述三種情況下,才可要求返還彩禮。如果不屬於上述三種情況,不可以要求返還彩禮。

因此:1、這是法律的強制性規定,如果屬於這三種情況,應當退還。

2、如果不屬於上述三種情況,可以不退還。但如果考慮到雙方的關係,或其他因素等,也可以退還。這種情況可以自己根據具體情況決定。

法律諮詢,我已經起訴離婚,現在男方要求我返還彩禮法院會判嗎?我和他結婚半年,無財產無子女,期間他和

我想諮詢一下,我跟男方經過媒人介紹相親,定親後男方給了六萬彩禮錢有媒人作證,之後我就跟男方出

15樓:匿名使用者

不用退,不受法律保護

16樓:匿名使用者

證明你們是同居一年且一起花的彩禮錢,另外是誰提出的分手??

17樓:美女南韓了

你們在一起,同居對你造成傷害可不止六萬塊吧

我是女方,收了32000的訂婚彩禮錢,現在要退婚,男方要求退還80000,我不同

18樓:匿名使用者

不用怕,法律上面是沒有這方面規定。就算有萬事都需要證據!他說80000。

認證 物證 他有嗎?如果沒有你可以直接告訴他他這是敲炸。換一句話說 你也可以不退32000給他!

前提是你有沒收過他這錢的證據!

19樓:嗨你嗎比去睡

只要是當時只收了那麼多錢。而且有證據你就可以告他,而且也是他先告的

20樓:匿名使用者

找律師,他們會幫你想辦法。

21樓:富強之策

憑什麼啊?向男方要青春損失費!

22樓:尚書達人陳少

可以,收禮時有人證在嗎

他起訴我騙婚,要回他曾給我的錢,我怎麼做? 10

23樓:有事好好說

2023年4月1日實施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還規定了離婚彩禮返還的條件,其中第(三)項規定「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是返還彩禮的乙個條件。那麼如何理解「生活困難」呢?《解釋(二)》第二十七條對「生活困難」的含義作出了這樣的解釋:

「婚姻法第四十二條所稱『生活困難』,是指依靠個人財產和離婚時分得的財產無法維持當地基本生活水平。」據此,「生活困難」應當是指絕對困難,而不是相對困難。  《解釋(二)》第十條中的「生活困難」的理解也應當與上述解釋一致。

即所謂絕對困難是實實在在的困難,是因為給付彩禮後,造成其生活靠自己的力量已經無法維持當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而不是與給付彩禮之前相比,財產受到損失,相對於原來的生活條件比較困難了。

《解釋(二)》 第十條規定了離婚彩禮返還的條件,其中第(三)項規定「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是返還彩禮的乙個條件。那麼如何理解「生活困難」呢?《解釋(二)》第二十七條對「生活困難」的含義作出了這樣的解釋:

「婚姻法第四十二條所稱『生活困難』,是指依靠個人財產和離婚時分得的財產無法維持當地基本生活水平。」據此,「生活困難」應當是指絕對困難,而不是相對困難。  《解釋(二)》第十條中的「生活困難」的理解也應當與上述解釋一致。

即所謂絕對困難是實實在在的困難,是因為給付彩禮後,造成其生活靠自己的力量已經無法維持當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而不是與給付彩禮之前相比,財產受到損失,相對於原來的生活條件比較困難了。本案中,被告人家庭經濟狀況本身就很差,不能維持正常生活,尚依靠單位給予經濟幫助,給付彩禮後其生活就更加困難了,應認為被告的這種生活狀況,屬於「因給付彩禮導致生活困難」的情形。

你的問題就很簡單了,一是婚前和婚後已經在一起共同生活了;二是他的生活沒有法律規定的生活困難的情形。三是,他與其他女人有染,這個需要你調查證據。四是,法院判決離婚的判決書是夫妻感情破裂最有力的證據。

因此,男方的錢是很難要回去的。

24樓:匿名使用者

您好,考慮到您的確實原因,您需要律師幫你證明的確是因為夫妻雙方關係破裂而造成的結婚結果。

現在男方要求退還彩禮請問我該怎麼辦

法妞問答律師 諮詢 結婚後,一般不支援彩禮退回訴求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若干問題的解釋 二 第十條規定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 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 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 婚前給付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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