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原來戶主戶口不遷出怎麼辦,能強制把戶口遷出嗎

時間 2021-05-06 00:50:54

1樓:司馬鑄劍

遷移戶口採取的是自願原則,如果原房主不遷戶口,相關部門也是無法干涉的,而且,目前戶口和房屋產權是分開管理的,戶口歸公安機關管轄,產權糾紛才能夠通過法院來處理。

如果發生賣家不遷戶口的問題,公安人員和居委會幹部只能對賣家做思想工作,但無權強制要求其將戶口遷移出去。

原房主不履行遷出戶口的義務,公安機關不能將其戶口強制遷出,即使是採取訴訟手段,法院也無權判決強制遷出戶口。

買家防止賣家不遷戶口的辦法:

1、核查戶籍狀況

在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之前,一定要了解交易房屋的戶口情況。在向房地產交易登記管理部門申請過戶登記前,買家要親自或委託房產中介機構到房屋所在地的公安機關進行核實。這樣既可以核實賣家是否真的已經將戶口遷移出去,又可以防止其他人的戶口仍未遷走的情況出現。

2、明確戶口遷出時間和違約責任

想要防止賣家不遷戶口,在合同上下工夫是很必要的,買家應該要求在合同中約定有關戶口遷移的相關事宜,並約定違約責任,以此敦促賣家履行合同。買賣雙方可以約定乙個賣家遷移戶口的時間,比如,「如果到了規定的時間賣家還沒遷走戶口,那麼賣家就要賠償違約金,直到遷走為止」。而且,買家可以通過約定較高數額的違約金,以此來約束賣家的行為。

3、戶口無法遷出可以解約

有的買家買下房子就是為了能夠將戶口遷入,這樣一來,如果賣家不遷移戶口就會給買家帶來很大的影響,這時買家就可以選擇解約。買家可以在合同的《補充協議》中約定「若**方因特殊原因導致不能將戶口遷出的,則買方享有單方解除權,且買方已支付的購房款賣方應予全額退還」等類似條款,以此來避免出現戶口遷移問題。

賣房後戶口不想馬上遷出可以嗎 – 安居客房產問答

2樓:搜狐焦點

嚴格來講,一套房子只能落乙個家庭的戶口,不允許一房多戶。並且在簽署的《房屋買賣合同》中也有對賣方遷戶口的明確約定,如果不在約定時間內辦理戶口遷出,要承擔違約責任。戶口涉及學區、拆遷等多重問題,需嚴肅對待。

賣房後不將戶口遷出行嗎?會有什麼後果?

一、戶口不遷出,買方能不能落戶?

根據我國的政策規定,一套房子只能落乙個家庭的戶口,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也會出現一套房子下有兩個甚至三個家庭的戶口。究竟能不能落,一定要先問當地派出所。下面我們以北京為例來人士這兩種情況:

1)北京海淀:現在最多一套房子有三個戶主,每個戶主下面可以根據家庭情況,掛靠家庭成員戶口。也就是說海淀的房產,最多可以允許三個家庭同時落戶。

2)北京西城:西城部分片區派出所明確表示「原戶主不遷出,新戶主不能遷入」。

為什麼會有這樣的矛盾?

1、首先,戶口是任何人、任何機關都不能強制遷出的

(1)遷移戶口屬於公安機關行政行為,不屬於平等民事主體之間的民事法律行為,人民法院更不能在民事判決中判決賣方遷出戶口。

(2)變更戶口登記需依當事人申請方可辦理,公安機關無法直接辦理或強制辦理,沒有法定理由,不能遷出公民戶口,買方也不能通過行政訴訟起訴公安機關不作為。

2、在此條件下,原戶籍科為買方權利,只能妥協為買方辦理落戶

從某種角度看,這是由於制度不健全導致的"短暫現象",但是並不代表會一直存在下去,所以乙個房屋下落多個戶口,是有很大風險的。

二、一套房子落多個戶口,有什麼風險?

首先,一套房子下面落多個戶口,與我國政策(包括各地地方政策)相悖。儘管當前沒有明確的指導檔案解決這個矛盾,但是就目前來看,有些風險還是顯而易見的。

1、對買方:

1)上學風險——買方孩子不能入學

購買有教育資源優勢的房子,很大的原因就是想通過落戶,獲得上學資格。如果賣方有子女上學的名額占用,買方的孩子是不能入學的。

2)拆遷風險——遺留戶口也可能分一杯羹

不同時期,不同地區,拆遷政策不同。如果拆遷補償屬於所有落戶人,那麼就等同於自己的房子要分給其他人乙份。

3)落戶風險——可能不能落戶

並不是所有的城區派出所都允許一套房子落多個戶口,部分城區,原戶主不遷出,買方不能遷入。

4)再**風險——遺留戶口難**

在同等條件下,沒有人願意購買有戶口遺留的房子,畢竟有很多看得見和看不見的隱患存在。

5)其他**風險

如果未來政策調整,戶籍管理制度改革或者更加嚴苛,那麼一房多戶的就可能引來一些糾紛問題,後患無窮。

2、對賣方:

如果合同已有約定,在規定日期內不遷出戶口,要賠償違約金,甚至會導致退房。

三、賣房後,不遷戶口有什麼後果?

1、買方同意賣方不遷出

事先與買家協商是否可以不遷出戶口(買方同意的概率極小)。哪怕買方同意賣方不遷戶口,也需要和買方在《補充協議》裡面寫清楚,已經告知他戶口不遷出且買受人已經同意,避免後期糾紛。

2、買方沒有同意賣方不遷出

如果買方沒有同意賣方不遷出戶口,那麼按照《房屋買賣合同》約定,賣方就涉及違約了。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7-03-02,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準)

3樓:紅唇自然卷

可以,主要看買家是否要求

4樓:反手猴說房子

想要賣房,如何解決戶口遷出問題?四種解決辦法

戶主能遷出戶口上其他人的戶口嗎?

5樓:匿名使用者

戶主是不能遷出戶口上其他人戶口的。

遷出遷入戶口的辦理部門應該是當地的派出所的戶籍部門,且辦理遷出遷入必須本人進行辦理。

戶口遷移應當由遷移人本人到公安派出所辦理。遷移人因故無法辦理遷移手續的,可書面委託有民事行為能力的家庭成員辦理。

6樓:桐秀英蒙賦

你好,戶主是不能隨意遷出戶口簿上其他人的。需要遷出人本人申請遷出並且要有正當理由,還需要有遷入地出具準落證。

求採納,謝謝

7樓:水月風情

遷出遷入戶口的辦理部門應該是當地的派出所的戶籍部門。

辦理遷出遷入必須本人進行辦理,你說的戶主是不可以辦理的。‍

8樓:

不允許,遷出戶口必須要經過當事人同意.....

並且賣房子也必須要經過戶口上所有人同意......

過戶前賣家不遷戶口算違約嗎– 安居客房產問答

9樓:愛喝粥

若原戶主遲遲不願遷出戶口,可以通過以下方法解決:

1、買方憑產權證和房屋買賣合同,到派出所申請遷入戶口;然後將戶口簿上的戶主直接更換為買方;而原業主的戶籍仍然保留,但不再是戶主,變成掛靠戶。

2、原業主憑戶口簿和房屋買賣合同,申請將戶口遷到社群集體戶上。但是這需要原業主本人配合辦理,因為目前公安機關還不能強制遷移戶口。

賣房人如果無法及時從房屋內的戶口遷出,將導致購房人無法在所購房屋內落戶的情況發生。

因此為了避免類似糾紛出現,可以從以下幾點做好預防:

1、戶籍核查

在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並向房地產交易登記管理部門申請過戶登記前,購房者應親自或委託房產中介機構到房屋所在地的警署進行核實。有的**方承諾沒有戶口,但仍應到警署核實。這樣做除了核實**方承諾的真實性以外,還可以防止有其他人的戶口仍未遷走。

2、明確戶口遷出時間和違約責任

核實結果表明有戶口的,應在房屋買賣合同中設定戶口遷移條款以及違約責任條款和司法救濟條款。

3、戶口遷不出則解約

對於以遷入戶口作為主要購房目的的買房人,可以在合同的《補充協議》中約定「若**方因特殊原因導致最終不能將戶口遷出的,則買方享有單方解除權,且買方已支付的購房款賣方應予全額退還」,以此來保障購房者的權益。

二手房買賣,房東戶口遷出的時間應該在什麼時候–

10樓:鑽誠投資擔保****

具體要看合同是怎麼約定的,一般可以在過戶後交房前遷出

二手房買賣交易的流程如下:

1、買賣雙方先簽訂《房屋買賣合同》;

2、賣方處理好房屋未能滿足交易過戶條件的相關事宜;

3、買方如果是按揭貸款購房的,找銀行申請貸款,並取得銀行的書面答覆; 買方如果是一次性付款的,此步驟就不需要了;

4、雙方按當地房管局的要求帶備房產證、身份證等原件,前往房產交易所辦理交易申請。如果當地要求遞件前有部分稅費或費用是先繳交的,備好款項。

5、成功遞件並取得房產交易所收件回執後,買方付按約定首期房款給賣方。

6、問稅、完稅、過戶手續辦妥後,買方支付房款餘款,賣方當日將房屋交付給買方。

7、賣方協助買方完成其他相關事宜的過戶手續,比如物業管理處、供電部門等等。

買房算首套嗎,需要把戶口遷出來嗎.– 安居客房產

原房主戶口沒按約定時間遷出違約金怎麼賠償買方–

11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結合購房合同約定進行處理的, 協商不成的話可以訴訟解決的,

戶口本戶主是誰房子就是誰的嗎,戶口本戶主與房產證的主人不是同乙個人

墨汁諾 房產是誰的,是由房產證名字是誰的決定,不是戶口決定的,戶口本戶主是誰的房子不一定就是誰的。房產證未經過其他產權人同意是不能轉借他人的。因為侵害了其他產權人的合法權益。戶口問題較簡單。只要覺得遷入者不涉及自身利益,方便朋友或其他親戚,問題不大,但最好是通過家人商量一下。戶主,指戶籍上一家之主,...

戶口本上的戶主可以換人嗎,戶口本上的戶主可以換一個人嗎

陌路情感諮詢 可以。戶口本更換戶主,要到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辦理。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居住在機關 團體 學校 企業 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 可以,但是...

戶口本首頁和戶主頁是同嘛,戶口本首頁和戶主頁是同一頁嘛?

不是同一頁。戶口本首頁有戶籍位址和居民戶口簿首頁套印省 自治區 直轄市公安廳 局戶口專用章。而戶主頁往往在戶口本第二頁,常住人口登記卡 就是戶主頁,戶主或與戶主關係 欄有 戶主 的字樣。戶主是自然人,所以戶主頁就是自然人身份的戶主的戶籍資訊登記頁。 異想記世界 不是。戶口本首頁有戶籍位址和居民戶口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