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到九級颱風小區三十層高樓是否有危險

時間 2021-05-06 02:07:24

1樓:馬小九呆呆一號

現在的磚混結構樓房抗颱風是沒有任何問題的。只是颱風期間最好把門窗檢查一下,防止損壞。

如何預防颱風?

1、 颱風定義:  颱風是熱帶氣旋的乙個類別。在氣象學上,按世界氣象組織定義:

熱帶氣旋中心持續風速達到12級(即每秒32.7公尺或以上)稱為颶風(hurricane)或本地近義字(local synonym),颶風的名稱使用在北大西洋及東太平洋;

2、颱風的形成:     熱帶海面受太陽直射而使海水溫度公升高,海水蒸發提供了充足的水汽。而水汽在抬公升中發生凝結,釋放大量潛熱,促使對流運動的進一步發展,令海平面處氣壓下降,造成周圍的暖濕空氣流入補充,然後再抬公升。

如此迴圈,形成正反饋,即第二類條件不穩定(cisk)機制。在條件合適的廣闊海面上,迴圈的影響範圍將不斷擴大,可達數百至上千公里。

3、颱風也是無法避免的,那當颱風到來的時候我們應該怎麼做才能確保人身安全?將傷害減到最小?

(1)  在颱風來臨之前要固定好花盆、空調室外機、雨篷等室外物品。

(2) 檢查一下門和窗是否關緊,如果發現有鬆脫的門窗務必將它們釘牢。

(3) 及時做好日常生活的儲備工作,準備好手電筒、蠟燭,儲存飲水,以防斷電停水。

(4) 住在地勢較低處的居民應盡早遷移到地勢較高的地方。

(5) 不要在危舊住房、臨時工棚、電線桿、大樹、廣告牌等容易造成**的地方避風躲雨。

颱風海嘯屬於法律是件嗎

2樓:阿笨

颱風海嘯屬於法律事件,是法律事件中的自然事件。

法律事件是法律規範規定的、不以當事人的意志為轉移而引起法律關係形成、變更或消滅的客觀事實。

法律事件可以分為社會事件和自然事件兩種。社會事件有政變,遊行示威,戰爭等, 自然事件有自然災害、人的自然出生和死亡等。

3樓:匿名使用者

中國的法律裡面屬於不可抗力,不屬於人為

事件是人為因素

香港有法律規定有颱風來了要停課停工嗎

4樓:常廣焱

這個情況如果法律有規定的話,這個法律是沒事幹了吃飽了撐得,在哪多管閒事。如果颱風來了不停課的話,那這個地方的治安就有一定的危險了。所以不管法律有沒有規定,出於人道主義的原則,這樣可以盡可能的保障市民的安全。

所以,個人觀點是支援這種做法

5樓:御龍展巨集圖

別說颱風,就說這裡吧,下雪都要停課的所以,法律規定了

6樓:婺遠

生命重要還是上課上班重要?

法律規定幾級風屬於自然災害?比如說廣告公司的廣告牌,達到幾級風以後,出現事故,屬於不可抗力因素?

7樓:匿名使用者

6級以上,不可抗力是不能克服,不能預見,不能避免這種情況

各個地區的法院判決能一樣麼??

你要是在乙個沿海的城市,碰巧到了刮大風的季節,當然就嗷嗷的刮了,所以每個地方的自由裁量是不一樣的,還是跟當地法院溝通好把啦??

8樓:徒步旅行

法律上沒有具體的規定,說法比較寬泛,只要是颱風,並且合同裡,寫過的話,就是不可抗力。

《民法通則》第一百五十三條規定:本法所稱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 所謂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不可抗力是指人力所不可抗拒的力量,它包括某些自然現象(如**、颱風、洪水、海嘯等)和某些社會現象(如戰爭等)。

建築工程基坑受颱風下大雨,基坑受到了損害,費用在法律上怎樣賠償

9樓:匿名使用者

看雙方合同的約定,

按照建設工程承包合同示範性文字的通用條款當中,沒有相關的明確約定,如果是包乾工程,在承包範圍內,損失部分要求發包方支付,很難。

詳情請**諮詢律師

縱橫法律網-北京東元(廈門)律師事務所-於平律師

出國旅遊五天,結果遇到颱風多待了兩天,請問這兩天的費用應該旅行社出還是遊客出,法律有規定嗎

10樓:阿秋蘿

法律沒有規定,但每個旅行社有規定的。我之前出國旅遊,導遊介紹過這種情況,住宿費一般由旅行社承擔。

外賣員颱風天送餐身亡,同事:曠工要被罰,這事情是不是違反法律?

11樓:啊羨

首先不管他到底違沒違法,就憑他對員工這樣的乙個處置,在道德上面就有一點說不過去

12樓:王久久

從法律的角度講,已經違反法律了。外賣員有維護自身的生命健康安全的權利,相應地,也有勞動***。

13樓:仙女棒上的花花

我覺得首先在颱風天氣下,還要讓外賣員堅持送外賣這一件事已經違法了,因為這個已經威脅到了外賣員生命安全

14樓:小huitai狼

是不是違反了法律我就不知道了,但是這肯定是違反了人道主義,極端惡劣的天氣下必須要放假才行,

15樓:asura丶琉芒

這種不顧雇員生命安全的公司已經是違法了《勞動法》中的相關規定,所以是違反法律的。

16樓:青草色的綠

就這樣,不過外賣人員的安全已經算是違法了吧。曠工被罰是很正常的,但是也要分原因。

17樓:小戰閒談文化

是違反了相關法律的,在這麼惡劣的天氣還要堅持工作,對員工的生命已經造成威脅的狀態。

工程中因為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由誰來承擔?

18樓:迷人的小

工程中因為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由誰來承擔需要看具體情況。

根據《2023年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範》gb50500-2013中:

9.11.1 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發、承包雙方應按以下原則分別承擔並調整工程價款。

1.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第三方人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於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裝置的損害,由發包人承擔;

2.發包人、承包人人員**由其所在單位負責,並承擔相應費用;

3.承包人的施工機械裝置損壞及停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4.停工期間,承包人應發包人要求留在施工場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員及保衛人員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5.工程所需清理、修復費用,由發包人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