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房子是婚前買的,是期房,買的時候開發商只開具了收據,是我的名字,承諾說房子蓋到一半才能簽訂購房合

時間 2021-05-06 07:07:50

1樓:品凡

首先,這套房現階段仍是你個人名下的房產,因為購房合同及付款、償還貸款等權責目前仍由你個人承擔,從法律意義上是屬於你個人的;

其次,由於你的領證時間先於購房合同簽訂時間,因此該房產根據婚姻法,目前也屬於共同財產,但你的先生由於未承擔還款責任,他暫無該房產的實際處理權。

望採納!

2樓:匿名使用者

有這樣的思想何必結婚呢……防賊一樣

我買的期房,婚前房產證沒有拿到,開發商只給了購房收據,我的這份收據可以證明房產是我的婚前財產嗎

3樓:夢痴乖乖

你除了要提供購房收據,還要提供其他證據中國講3證。購房收據、證人、證言。就可以了。找律師幫你,這個不是問題的。

4樓:

最好是證據要齊全,樓上的已經說了.最好的辦法是一定要找乙個公正機構做乙個公正,這樣的話能保證你的財產永遠是婚前財產.

5樓:天津市劉律師

如果確實是購房出資行為是在婚前進行,則應該屬個人財產,但如有貸款,則在婚後還的貸款屬共同財產。

婚姻法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財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我買的期房,預付款交了5萬開發商只給我開了收款收據,沒有籤房屋買賣合同,現在樓房沒蓋錢還要不出來

6樓:匿名使用者

諮詢律師吧 你這種情況對己方相當不利 連憑據的不得 一般是很難處理的

四年前買了單位的期房全款,單位只開了收據。現在準備結婚,可是房權證沒有,是我的婚前財產嗎?

7樓:金牛行空

如果產權證發下來,上面是你結婚登記日以後的時間,就是共有財產。 婚前財產契約可能就是你們婚後生活的一顆定時炸彈,還是順其自然吧。

8樓:匿名使用者

不屬於婚前財產,是以結婚證和房權證的發放日期為界定的,你可以等房權證辦好以後再辦理結婚登記

如果寫婚前財產契約的話可以請律師幫忙起草並公正,自己隨意寫的可能也沒有法律效力

9樓:匿名使用者

這是兩個問題,1產權證:找建房售房單位開正式發貨票和**。2財產公證可以價值來估算。

10樓:

你交了全款,就屬於你的婚前財產!

11樓:藍靈孤風

哈哈,你直接向企業諮詢嘛,每個企業的處理方法可能都不同。

買房子一次性付款,開發商只給收據,什麼時候能拿到發票

12樓:匿名使用者

一班來說,開發商這樣做是不對的,但現在開發商都是先開收據,到交房時才換正式發票.你只要和開發商簽定了正式合同,並在房管所備了案都是有法律保證的.在房管所備了案的合同在網上是能查到的.

13樓:匿名使用者

這樣是正確的做法。

因為是期房,交房前要進**產測繪實際面積。有可能存在面積的誤差。

只有確定了最終面積以後,開發商對你支付的金額進行多退少補後,才可以出具不動產發票。

所以,你現在只能拿到收據,你憑藉購房合同和收據同樣具有法律效益,前提是,收據蓋了財務章的。

14樓:弘悅心

反對樓下的說法

這種是不規範

應該給你發票,如果有測繪誤差,在交房前,可以收取你的差價房款,如果面積核查下來多收了你房款,可以開紅字發票(就是負值發票)退款給你。

即使是正規財務章的收據,這也是不規範的做法。

15樓:蓉蓉小屋

應該沒啥問題,我也是先給的收據,上面有公章的,交房的時候還要交一筆費用的(有線安裝,管道安裝,契稅等),交了後就給發票,交房後365天後就可拿到房產證了,你手上現在應該還有一本購房合同的,要收好,到時也要的。

為安全保險起見,你也可諮詢房產局啊。

買的期房,全款付的,開發商只給的收據,說是交房的時候在給購房發票,合理嗎

16樓:北京老周

一般都是這樣。如果交首付,為了協助你貸款會將首付發票給你開了(銀行貸款時用),否則都會在交房後提供,這樣他們可以延遲納稅,這是行業潛規則。不合理,但是都這樣幹,你去法院告他成本又太高,其它部門投訴無門。

前年買的房子(期房),手裡只有兩張收據。說是去年年底交鑰匙,可是由於開發商手續不全不能交一直 30

17樓:新莊壕的海龍

買房子最好沒建成的,這種事情很難處理,只能向法院起訴

我買的期房是一次性付款,開發商只給了一張收據,合適嗎,簽了一式倆份合同說備案。隨後給我乙份

18樓:匿名使用者

對購房者而言,開發商給開具收據或發票都是可以的,只要證明已經支付的購房款就可以。

簽了合同而且已經備案,而且你手上也有購房合同,對你來說應該是沒有什麼影響。

當然,對開發商而言,給不給發票就差的很遠了,主要是涉及他需要交納的稅款問題。

房子是我父母全額給我買的,是在婚前買的。當時購房合同寫的是我和我老婆的名字

旁觀者也迷茫 不用怕,第一,新婚姻法就是因為好多女的用這樣的方法騙錢,現在規定是婚前財產不平分,各是各的,除非生活在一起超過一定年限 具體最少五六年以上 第二,當時你父母在你婚前全款買房,要看發票上的簽名,交錢單上是誰交的錢。如是你父母的名字,這房子你父母可以全全要回,和你連沒好關係,最多算是贈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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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如果是婚前全款購買的,房子是你老公的個人財產。結婚不改變房子的產權屬性。第二,如果是婚前首付一部分,貸款買的房子,婚後雙方共同還貸了 只要是婚後用你自己的收入還的,都算作共同還貸,因為你的收入是共同財產 那這個問題現在是有爭議的。要綜合看首付的比例 產權證取得時間來看,還要看地域,不同地方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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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分割時是共同財產 至於怎麼分割,大致如下 1 婚前部分,婚前購房時,你們都曾開過單身證明,哪就按當時交納的錢數為依據分割婚前的部分,象銀行的走帳單,一些交錢時的票據記錄,是最有力的證明 2 婚後部分,不管你物件的工資比你高出多少,他多還了多少貸款,哪也是共同財產 3 婚前借的2萬,用於購房,不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