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竇槐
想退婚。不知道女方要退婚都退什麼錢呢?
一、女方退婚要退什麼錢
1、彩禮錢
如果男方在訂婚的時候給了彩禮,女方想要退婚的,就需要全額返還彩禮。因為退婚後兩人沒有婚約關係,彩禮是以結婚為目的的贈與。
根據《婚姻法解釋二》第十條第一款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第(一)項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這時不歸還彩禮會被視為違約,要承擔違約責任。
錢2、大額的三金和禮物
如果男方不僅給了彩禮錢,還送了三金或者衣服等禮物,而且數額比較大的,應該歸還給男方。一是即使你不提,男方也會不依不饒的說你不是,為了自我聲譽,還給對方最好。
二是既然婚約不存在,也沒有必要留下他給的東西,自己看著也會勾起不愉快的過往。要是碰到想不開的男方,對方還有可能因此威脅你的人身安全。所以退婚的時候,想要兩清的話,最好把對方給的全退回去。
二、退婚的錢一定是全退嗎
上面說彩禮錢全退是針對沒有領結婚證,也沒有共同生活且沒有子女的情況下。如果兩人在訂婚之後就領結婚證,那就不是退婚,而且按照離婚的程式走。一旦是離婚,那夫妻共有的財產就要均分。
如果是沒有領結婚證,但有共同生活的,那就要彩禮損耗情況,一般只會退還部分。如果兩家私下解決不了的,可以到法院進行判決。就算是雙方父母同意退一部分錢,也要寫好協議簽字,避免日後不認賬的行為。
2樓:有夢想的夢中人
不能把所有的錢都要回來,畢竟你把人家睡了,只能要回一部分。
3樓:跑馬的漢子
您好。花的錢基本上要不回來,相當贈送或者共同使用。
如果是借或者是彩禮,那麼就可以起訴索取。
下面是具體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二、退還彩禮的相關法律規定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下稱《婚姻法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三、彩禮糾紛應注意的問題有哪些
1、解決彩禮糾紛時應遵循的原則
決定彩禮是否返還,以當事人是否締結婚姻關係為主要判斷依據。給付彩禮後未締結婚姻關係的,原則上應返還彩禮;如果已結婚的,原則上彩禮不予返還(一些特殊情形除外);按照習俗舉辦了結婚儀式但沒有領取結婚證書的,解除同居時彩禮是否返還要根據具體情況來定。
2、結婚前給付彩禮的,必須以離婚為前提,才能考慮支援返還請求
如果給付彩禮之後,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給付人要求返還給付的,不予支援,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如果當事人在離婚訴訟的同時提出該項請求,法院准許離婚的,可根據情況作出是否支援返還彩禮請求;判決不准離婚的,不能支援當事人返還彩禮的請求。
3、必須是當地確實存在婚前給付彩禮的習俗
一般來說,彩禮問題主要大量存在於我國廣大的農村和經濟相對不發達地區,人們迎親嫁娶,多是按民風、習俗形成的慣例。如果當地沒有此種風俗存在,就談不上給付彩禮的問題。對於不能認定為彩禮的、屬於男女交往間所為的給付財物如何處理,要視其具體情況及性質,由法院依法作出處理。
4、要區別彩禮給付時當事人的主觀意願
一般來講,彩禮的給付往往是行為人以男女雙方訂婚或者結婚為目的。如果是完全自願給付且無任何附加條件的屬於一般贈與行為,如果沒有特殊規定,通常不予支援返還彩禮的請求。
5、給付彩禮後辦理了結婚登記,但雙方並未真正在一起共同生活,對於要求返還彩禮的,應予以支援。
6、婚前給付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這屬於彩禮返還的特殊情形。這裡的生活困難是指其生活靠自己的力量已無法維持當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而不是相對於原來的生活條件來說,變得困難了。
7、彩禮返還適用的訴訟時效問題
彩禮的返還適用普通的訴訟時效,即兩年。訴訟時效的起算,根據民法通則規定,權利受到侵害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開始。因此,此類糾紛的起算,有以下幾種情形:
如果雙方沒有締結婚姻關係的,給付人應當及時履行自己的權利,向對方主張自己的權利。對方拒不返還的,訴訟時效開始起算;如果雙方登記結婚的,自其解除婚姻關係之日起,給付人就應當知道自己的權利受到侵害,訴訟時效開始計算。
希望能夠幫到您,謝謝,望採納。
訂婚後女方提出分手,那男方家在我身上花的所有錢都要全部退還嗎?
4樓:◎忐忐
如果是我就全部退,因為本人性格比較清高,既然不能成夫妻,不該拿你的我就一分不取!當然,交往中的花費是不需要再掏出去了,那是你情我願的事情,但是如果有物業或資金,我是不會要他的,除非他對不起我。
5樓:沉魚落雁丶璇
不用的,男人為女人花的錢還要退什麼,除非人家家裡給過你家裡錢,那個錢要退出來還給人家的,滿意請採納!
6樓:九七零四
不用,一沒有婚姻法來保護你,二你是心甘情願的
7樓:匿名使用者
按我們那的規矩,如果是男方提出分手就不用退,如果是女方提出的,就要退還。
8樓:百度使用者
有能力就還了,不然落人話柄
9樓:溫州髮順機電
不是的,就看協商解決的,提出分手肯定是違約了,對於退多少,待協商
10樓:小小年紀說
哎,現實啊!在一起就各種好,不在一起了就各種分,分生活費,分各種費!又不是買賣交易!
訂婚後雙方要退婚,男方給的錢能退回來嗎?
11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12樓:匿名使用者
現在退不退錢的主動權掌握在女方手裡,訂婚的錢沒有簽合同也不受法律保護,女方願意退就退,不願意退就不會給男方了。
13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是單方要求退的話是沒有退的。因為女方的名聲不好聽了。如果雙方都想退的話可以協商退多少。
14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是男方提的退婚我覺得要回來的機會小,這要看女方的意思了,如果是女方退婚的話,是可以要回來的
15樓:匿名使用者
男方要求退錢,還是要退的。關鍵看男方想不想要。
16樓:匿名使用者
看誰提出來的吧...要是男的提的就不退拉
要是女的不幹就得退回去
結婚半年,沒領結婚證。女方提出離婚,需要退還男方給的所有錢嗎?
17樓:在神麗峽感受盛夏的路西法
沒辦理結婚證,就不存在離婚,彩禮雙方協商
18樓:夜風等你
看你,如果你覺得對不起她就不要了,畢竟青春都給你了,如果你覺得對的起她的話,或者金額大的話可以提出要一部分回來。戒指就不要了,如果再結婚買新的就好了,就算舊的換新的我也覺得晦氣。這還要看你自己的意思,我只是發表我的看法。
不要一時衝動換回今後的悔意
19樓:zxz人生如戲
你睡了女方半年還要女方退錢,肯定你有些事太過份,三思?
20樓:來自湄洲島激昂的文竹
我覺得應該退,但是女方的賠嫁應該歸女方。
21樓:格格個盒
都沒領證,那叫分手,戀愛花銷,法律也管?
22樓:扈覓晴
只要你打官司,彩禮錢肯定退了
23樓:匿名使用者
錢不重要、愛過了就別計較
我是女方,訂婚後我提出退婚,男方非要我給他從認識到現在所有花的錢,彩禮,三金,衣服錢我都答應給他,
24樓:
法律規定。只要沒有登記結婚,都需要返還彩禮的。但如果彩禮已經使用於訂婚儀式、婚禮或共同生活等,花掉的部分可以不用返還。
如果女方因此而有實際損失的,也可以要求男方賠償的
25樓:資源
那你也要點青春損失吧。畢竟錢花了也不是都給你乙個人花的。既然要補償,那大家都要點補償。 他要錢,你要青春損失。
結婚半年了,沒領結婚證,女方提出離婚。需要退還男方給的所有錢嗎?
26樓:象州農民工
如果男方起訴至法院,這錢是要退的,雖然沒領結婚證,他起訴至法院的理由可以是騙婚,但是不是說要退所有錢,禮金是肯定要退的
27樓:
東西就不用退了,彩禮錢應該協商退一部分吧
28樓:陶龔
你們這是分手,她提出的肯定要還啊
29樓:尼美陳
應該退一部分,具體數額要看實際情況協商。如果女方不同意退款,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30樓:
跟據你們那裡的風俗習慣
31樓:rjry陌上人如玉
結婚前訂婚現金可以退嗎?
大衣哥兒媳自曝未領結婚證,未領證就結婚意味著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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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除非她結婚了,即使結婚了你也不知道她在 怎麼告她重婚罪。不過她不能領結婚證了 為什麼會坐牢?又沒觸範法律 領結婚證了,女方跑了會坐牢嗎?你的意思是說,你跟女的登記結婚了,對嗎?在結婚之後領證之後,女的就跑了,消失了,還是因為什麼事情而失蹤了呢?如果說句不好聽的話,他出了什麼意外呢?你怎麼會想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