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間還沒有離婚,她跟別的男人好上了,犯罪嗎

時間 2021-05-22 13:33:54

1樓:姜威律師

沒有離婚,說明雙方的關係還是屬於婚內,那在婚內和別的異性好上了。如果情節嚴重的話,是有可能涉及到刑事犯罪的。

有可能涉嫌的兩個刑事犯罪罪名。

第一個是重婚罪。刑法第258條規定了重婚罪這一刑事罪名。

重婚罪有兩個表現方式。第一個表現方式叫法律上的重婚,自己領過結婚證了,在外面和別的其他異性又領取了結婚證,那這種行為構成了法律上的重婚。

第二個表現方式是事實上的重婚。自己領過結婚證,在外面和別的異性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那這種和別的異性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行為,公然挑戰了中國的一夫一妻制度。所以說這種行為構成了事實上的重婚。

第二個可能涉嫌的刑事罪名是破壞軍婚罪。刑法第259條規定了破壞軍婚罪。明知對方是軍人的配偶而與其同居或結婚的。

也就是說,明知道對方是軍人的配偶,還和對方同居,甚至是結婚,這種行為就構成了破壞軍婚罪。

如果女方的外遇出軌行為,沒有達到上述兩個罪名的那種嚴重程度。那是不構成刑事犯罪的,最多受到道德的譴責。同時在起訴離婚時,如果有相應的證據去證明女方和別人好上了,是有利於法院判決雙方離婚的。

2樓:淡淡品味

夫妻沒有離婚,老婆就跟別的男人好了。

這個首先要看男方是否軍人,如果是,那就屬於軍婚,受法律保護,女方這種行為,觸犯法律,屬於破壞軍婚罪。

如果夫妻均是普通百姓,那就要看這個女人和別的男人是否領了結婚證,或者以夫妻名義長期生活在一起,如果是,那就犯了重婚罪。

如果這個女人是和丈夫以外的男人通姦,這個是不犯法的,但是是不道德的,是要受到道德譴責的,為人們所不齒。

3樓:尋找樂趣放鬆自我

如果她沒有重婚的話,談不上犯罪,只能說道德有問題。

4樓:波頭是我

如果她跟那男的登記了!那屬於重婚!如果沒登記的話那就屬於道德的事了!如果你們有財產糾紛的話找到她出軌的證據就有用了!其它的就沒什麼了!不屬於犯罪

5樓:克拉戀

不是軍婚的話,就不是犯罪,最多就是道德層面受到譴責

6樓:愛生活_愛晨晨

但是法律不會制裁,但是道德上會受到指責,希望法律越來越完善,保證我們的個人權益。

7樓:大馥

婚內出軌呀!嚴重的話就是重婚罪

一個女人不想和老公過了,還沒離婚就和別的男人睡,這樣犯法嗎?

8樓:開心就是愛

不犯法。

婚內出軌僅屬於道德問題,不構成犯罪,起訴離婚的,可要求其承擔過錯賠償責任。如果出軌一方與他人以夫妻的名義共同生活的,這種情況是構成重婚,涉嫌重婚罪,是有可能被判刑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條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百五十九條 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9樓:夢魘丶噩夢

不犯法,但是

婚姻法第32條第3款第1項規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另一方可以據此提出離婚。 2、婚姻法第46條規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可以請求損害賠償。 3、人民法院在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案件時,對違法情節嚴重的,應按照婚姻法、民法通則、《關於貫徹執行〈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和其他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給予適當的民事制裁。

10樓:鴻福莊

頂多判離婚,或者是過錯方,非法同居、重婚罪,不用槍斃的

11樓:百度使用者

不犯法!當你會受到道德的譴責,周圍人都會議論你的醜事!

12樓:匿名使用者

和法律無關,道德問題

13樓:路薈英

如果你和那個男的同居,就犯了重婚罪

14樓:你猜

這要是犯法那得槍斃多少人啊。。

15樓:匿名使用者

不犯法,但是有違倫理道德!理性受到鄙視

16樓:匿名使用者

老公不告就不犯法,道德上過不去

17樓:金色

沒人管這事,但不道德

18樓:玻璃心拽拽

行為問題!也是犯法的!

19樓:妞妞毀人夢

不犯法啊,這是道德問題

20樓:求一世自在

不犯法,但道德有問題,

女方沒有離婚就和別的男人在一起了 他們觸犯了婚姻法 怎麼處罰

21樓:緣盾情感

寶媽求助:老公月子期出軌,要求半年內離婚

在小涵鼓起勇氣找緣盾情感求助的時候,她向古非老師承認,儘管她已經關注緣盾情感好幾年了,但她一直以為緣盾的案例故事只是誇大其詞,等到這類“戲劇化”的故事真實發生在她身上後,她才在走投無路之下選擇信任緣盾。

說起小涵跟老公剛結婚的甜蜜時光,她是根本不相信緣盾的案例故事會一字不差地發生在她身上。當時的老公極其寵愛小涵,比如小涵半夜突發奇想要吃什麼,老公再晚也會親身去買,記得有一次颱風天,就連外賣小哥也拒絕接單了,但在小涵的一再要求下,老公還是冒著生命危險衝入瓢潑大雨之中,只為小涵帶來熱騰騰的美食。

然而,寶寶的出生並沒有讓夫妻兩人的感情進一步昇華,老公的頻繁加班讓一直關注緣盾情感的小涵及時發現了老公的行為異常。

“沒錯,我在外面有人了。”

在小涵的隨意試探下,老公居然很大方地承認了自己出軌女同事的事實,看著面前這個若無其事的男人,小涵的情緒失控了,她不斷捶打老公,卻沒有得到他的任何懺悔,從那一天起,老公就離家出走了。

跟很多遭遇出軌的女人一樣,小涵不斷**、資訊轟炸老公,用盡她能想到的惡毒語言去咒罵老公,得到的卻是老公要求寶寶滿六個月後就離婚的答案。

小涵徹底崩潰了,她想到了各種悲慘的結局,甚至想到了死,就在她快要墮入無盡深淵的時候,她突然想起自己如今所做的,不正正是她一直關注緣盾情感所描述的錯誤行為嗎?

帶著最後一絲希望,小涵向緣盾情感的古非老師求助,想在離婚期限內的最後三個月挽回老公,時間非常緊迫,小涵也非常焦慮,但古非老師的輔導卻是讓小涵先穩定自己的情緒。

古非老師表示,小涵的性格比較作,在談戀愛和剛結婚的時候,問題還不嚴重,但隨著寶寶的誕生,老公既要應付新生兒所帶來的沉重生活壓力,還要應付情緒失控的妻子,備受壓力的老公這才會犯下一時的錯誤。

在古非老師介入輔導的短短20多天裡,小涵的失控情緒得到了極大的改善,老公不但主動跟小三分手,還回歸到正常的家庭生活中,每天下班就直接回家陪寶寶玩,甚至連平時最愛玩的手機也放下來了。

離婚的期限還沒到,老公就跟小涵為出軌的事情道歉,並承諾以後會好好過日子,不會再出軌,小涵也承認自己過去經常由於老公不陪伴自己而吵鬧的性格有問題,將來會學習多理解老公。一場婚姻危機,最終卻成為夫妻兩人共同成長的契機。

更多關於情感修復問題,婚姻挽回真實案例分析以及面對小三該如何處理的兩性問題等,可以諮詢緣盾情感的情感專家,為你做一下婚姻診斷,諮詢都是免費的,對解決婚姻問題有著很大作用,行動起來,不要坐以待斃了。

22樓:匿名使用者

女方沒有離婚就和別的男人在一起,只有結婚了,才觸犯刑法的重婚罪,除此之外,並不觸犯法律,只是出現了道德問題,在離婚的時候,可以作為己方有利的證據,也可以直接訴訟離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3樓:布冬舊聞

還沒有這種“處罰”的法律法規。

當然,如果“女方沒有離婚就和別的男人在一起了 ”,這個“在一起”如果是和“別的男人”登記結婚了,或是以夫妻的名義公開同居了,你可以以“重婚”的名義向法院起訴。

希望我的回答能讓你意識到些什麼。

24樓:中原小象

如果沒有辦理離婚手續,那麼其前夫可以依法起訴對方重婚罪。如果重婚罪被認定,對方可能會被判刑。

《刑法》分則條文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此,對於婚外情一方,重婚罪肯定是要判刑的,即使是拘役,也屬於刑事處罰。對於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也是觸犯刑法的。

25樓:蘭化小娟

這樣的行為叫婚外性行為,婚姻法沒有規定發生此種行為會引起什麼樣的法律後果,婚姻法第4條規定了夫妻應當相互忠實的忠誠義務,但法律認為夫妻違反忠誠義務的情節輕微的情況下(也即不構成重婚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法律不便加以具體的規範性調整,因為這更多涉及私人領域,而且法律規定也不該事無鉅細,因此,沒有對婚外性行為等規定相應的法律後果。分析到這裡,我們可以說婚外性行為違法了,違反了婚姻法規定的夫妻忠實義務,但並沒有更多大家所希望賦予它的意義了,因為這並不導致具體【法律】後果的發生。

但是,我國法律承認夫妻忠誠協議,也即夫妻在婚前或者婚後可以約定由於一方存在【出軌】等行為而導致雙方離婚時,沒有過錯的一方享有損害賠償請求權(注意:夫妻在婚內無論基於什麼理由都不得對對方行使損害賠償請求權,只有在離婚時可以主張),該協議有效。

26樓:淮安浙江人

婚內出軌,道德問題,與他人同居,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如果與他人以夫妻關係名義公開同居的,涉嫌重婚罪。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二、《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7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離婚時最多可以讓她淨身出戶。

如果女方他們兩是對外公開以夫妻名義一起生活的(就是他們對外自稱夫妻,鄰居也把他們當夫妻),就涉嫌重婚罪,你可以去法院起訴他們追究刑事責任。

28樓:周思佳律師

您好,婚姻法是民法的一個分支,處罰是行政法的範圍,所以,如果您證據充分的情況下,可以提起刑事自訴,追究女方的重婚罪,如果您僅僅想離婚,建議收集證據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或協議離婚。如有疑問請致電或加微諮詢

29樓:拂袖清風

現實不是那麼較真,你不知道的遠遠超過你瞭解的,不足為奇,無法可依

30樓:冰川一梅

有證據,她就犯法了!最少關十幾天!

女人還沒離婚,和別的男人在一起,這樣為法嗎?

31樓:匿名使用者

雖然法律上沒有定性條款,但是這就是第三者啊,是要受到道德上的譴責的,沒離婚就不覺得對不起自己的丈夫嗎?還是懸崖勒馬吧。如果夫妻之間沒有感情了,可以選擇離婚後再找自己喜歡的。

32樓:匿名使用者

女人還沒有離婚,就和別的男人在一起了,如果沒有和別人同居,領結婚證的話,應沒有法律責任的,,你可以收集她和別人在一起的證據,然後起訴離婚,這樣可以讓她淨身出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