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9.2號我朋友給我寄得巧克力、9.17號還沒有收到!我打**一直都是推來推去!都說不是自己的錯!至今打**也是推來推去!真怕東西到我手裡不化、也長毛了!
2樓:匿名使用者
這位哥們你也夠搞笑的了,既然發件幾天後就得知發件丟失,當時就該去投訴,訴訟都還有有效期呢。還有投訴一定要有證據,你注意保留證據了嗎?法律不是你說的有理就偏袒你,有理有據才能打贏官司
1.時隔半年以上才投訴,很多快遞公司都會自動清理半年以上單號資訊,這讓你的單號收件運送記錄就難以查詢
2.原攬件員你也找不到,快遞轉運其實再正常不過,但是你的情況實際上是你寄錯了,你手頭的單號是海航天天的,證明你當時填單根本都沒填韻達的,當時你既然沒有當面提出這個問題,就代表你自己就預設了由海航天天派送,你以為僅憑你這樣的一面之詞能說明什麼
3.投訴問題的核心是快件丟失,快件丟失應該收集關於貨物價值、寄送並丟失的責任這方面的證據,如果國家郵政不處理,還可以去打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