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做出執行裁定書後,只給對方當事人送達了,我沒有收到。這種情況是否視為裁定書對我也已經生效

時間 2021-05-24 22:06:04

1樓:羊洋楊

執行裁定書應該送達雙方當事人,受送達人在送達回證上的簽收日期為送達日期。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八十四條規定,送達訴訟文書必須有送達回證,由受送達人在送達回證上記明收到日期,簽名或者蓋章。受送達人在送達回證上的簽收日期為送達日期。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八十七條規定,經受送達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採用傳真、電子郵件等能夠確認其收悉的方式送達訴訟文書,但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除外。採用前款方式送達的,以傳真、電子郵件等到達受送達人特定系統的日期為送達日期。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七條規定,對依法設立的仲裁機構的裁決,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執行。被申請人提出證據證明仲裁裁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人民法院組成合議庭審查核實,裁定不予執行:

(一)當事人在合同中沒有訂有仲裁條款或者事後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

(二)裁決的事項不屬於仲裁協議的範圍或者仲裁機構無權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組成或者仲裁的程式違反法定程式的;

(四)裁決所根據的證據是偽造的;

(五)對方當事人向仲裁機構隱瞞了足以影響公正裁決的證據的;

(六)仲裁員在仲裁該案時有****,徇私舞弊,枉法裁決行為的。

人民法院認定執行該裁決違背社會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執行。裁定書應當送達雙方當事人和仲裁機構。 仲裁裁決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執行的,當事人可以根據雙方達成的書面仲裁協議重新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八條規定,對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執行。公證債權文書確有錯誤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執行,並將裁定書送達雙方當事人和公證機關。

擴充套件資料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八十五條規定,送達訴訟文書,應當直接送交受送達人。受送達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屬簽收;受送達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組織的主要負責人或者該法人、組織負責收件的人簽收;受送達人有訴訟**人的,可以送交其**人簽收;受送達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簽收。

受送達人的同住成年家屬,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負責收件的人,訴訟**人或者代收人在送達回證上簽收的日期為送達日期。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八十六條規定,受送達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屬拒絕接收訴訟文書的,送達人可以邀請有關基層組織或者所在單位的代表到場,說明情況,在送達回證上記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達人、見證人簽名或者蓋章,把訴訟文書留在受送達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訴訟文書留在受送達人的住所,並採用拍照、錄影等方式記錄送達過程,即視為送達。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六條規定,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

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九條規定,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前款規定的期間,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條規定,執行員接到申請執行書或者移交執行書,應當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並可以立即採取強制執行措施。

2樓:鬼馬阿童木

執行裁定是執行局在執行過程中根據執行需要製作的裁定書,比如查封裁定。如果裁定的內容是採取執行工作所需的查封、扣押、凍結等措施,執行局直接向相關部門送達裁定書及協助執行通知書就完成了,你是否收到沒有實際影響。比如查封你的房產,執行法院製作查封裁定並將裁定送達房管局就可以了。

理論上執行局應當將該裁定給你乙份,讓你知曉,但是否給你不影響其執行措施的實施。

3樓:哈哈親愛的

這要看具體情況,一般而言,這種情況還不能說對你有效的,民事一審判決書,在沒有人上訴的情況下,在送達簽收之日起十五天後生效;二審以及再審判決書,在送達簽收之日就生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四條規定:「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4樓:

沒收到的話,如對你有利,你可以裝不知道。

當事人未收到法院財產保全裁定,但房管所收到了法院的保全裁定書,是否該裁定就具有法律效力

5樓:匿名使用者

當事人未收到

抄法院財產保全裁定,但房管

bai所收到了du法院的保全裁定書,zhi該裁定仍具有法律效力。

根據法dao律規定,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或依職權作出財產保全裁定的,該財產保全裁定一經作出並送達後即具有法律效力,在向房管局送達裁定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後,房管局應該立即辦理保全登記。

法院會在採取保全措施之後,會向雙方當事人送達裁定書,但對裁定書的法律效力不會產生影響。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

第一條 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凍結被執行人的動產、不動產及其他財產權,應當作出裁定,並送達被執行人和申請執行人。

採取查封、扣押、凍結措施需要有關單位或者個人協助的,人民法院應當製作協助執行通知書,連同裁定書副本一併送達協助執行人。查封、扣押、凍結裁定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送達時發生法律效力。

6樓:匿名使用者

訴訟保全的bai

目的就在於du

阻止被告處分其財產,進而確保zhi案件審理完畢dao後,生效裁判文書能得回以執行,是為了保答護原告的利益。當然原告作為訴訟保全申請人,需要向法院提供等值的財產進行擔保。訴訟保全裁定書從法院作出之日起就生效了。

一般情況下為了避免被告得知訊息現行轉移財產,法院都會先通過執行部門,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通過房管所等相關行政部門辦理完保全手續後,再向當事人送達文書,所以被告一般會比行政部門晚一點收到裁定書。當然,如果被告對該保全裁定有異議的話,可以提出異議,但是否採納取決於法官的裁量。同時,被告也可以提供等值的財產進行反擔保,解除訴訟財產保全。

當然,如果因為訴訟財產保全給被告合法權益造成損失,且該保全錯誤是因為原告的原因造成的,可以另行起訴要求原告賠償。就你的問題而言,裁定書已經生效了,具有法律效力。

7樓:大鐵櫃

具有法律效力了,法院應該也會通知當事人的。

8樓:匿名使用者

訴前財產保全是為了生效判決的執行,保障當時人權利得到實現。有關部門收到了,法院的文書就可以了。

9樓:成都饒律師

具有法律約束力,想想如果被查封人,惡意不出面是否,就可以成功逃避查封

另外,查封屬於司法行為,向當事人的送達屬於程式訴訟程式,其法律依據不同完全相同.司法行為**於國家,訴訟程式**於當事人的起訴

10樓:匿名使用者

去問打**諮詢律師!!這是通法,畢竟我們這裡的人 都是非專業人士!!

執行裁定下發後幾天生效

11樓:團長是

先予執行的民事裁定書送達後即發生法律效力。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五十四條規定: 裁定適用於下列範圍:

(一)不予受理;

(二)對管轄權有異議的;

(三)駁回起訴;

(四)保全和先予執行;

(五)准許或者不准許撤訴;

(六)中止或者終結訴訟;

(七)補正判決書中的筆誤;

(八)中止或者終結執行;

(九)撤銷或者不予執行仲裁裁決;

(十)不予執行公證機關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

(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決的事項。

對前款第一項至第三項裁定,可以上訴。

第一百五十五條 最高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以及依法不准上訴或者超過上訴期沒有上訴的判決、裁定,是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

12樓:淮安浙江人

裁定書送達後立即生效!請注意是送達後,即被執行人收到裁定書之時,立即生效。

一、《民事訴訟法》規定,對於不予受理、管轄權異議、駁回起訴裁定,可以上訴。

其他裁定,包括執行裁定則不可以上訴。

二、最高院在相關司法解釋,對不可以上訴的其他裁定賦予了當事人另一種救濟方法。

即申請復議。解釋規定,可以申請復議一次。但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13樓:匿名使用者

當天開始生效或者叫即刻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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