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律兜諮詢3號
如果雙方不能自願離婚的,可以到法院起訴離婚 。起訴離婚的,應提交起訴狀,符合離婚條件的,法院應准予離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條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資訊,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資訊;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證人姓名和住所。
《婚姻法》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2樓:正商觀察者
當事人可以單方面起訴,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我老婆說對我死心了要跟我離婚,我打**不接我該怎麼辦。
3樓:李建成律師
您好,建議你們盡量協商解決!祝您生活愉快!
乙個男人你說和他離婚,他同意,打**不接,發資訊不回,這是什麼表現
4樓:匿名使用者
壓根不把你當回事的具體表現,原因可能因為吵習慣了或者你經常提離婚作為讓他妥協的方式,讓他知道你根本不會離所以他不在意;或者外面有人,你愛離不離;還有一種可能,有涉賭或者涉賭,這類人在自嗨的時候完全不會搭理你,天塌下來都和他沒關係。
5樓:蘇兆梅
他以為你和他開玩笑。
老公說要離婚,然後今天想打**他問問怎麼搞,他也不接**也不回簡訊,他到底想幹嘛?我都答應離婚了他
6樓:手機使用者
相愛不容易,要珍惜這段情,人生有起伏,夫妻之間小吵小鬧很正常
7樓:匿名使用者
口是心非的男人,他不離你,你離他。沒膽子的男人
8樓:號虎食殄食
可能是傳說中的真心話大冒險
9樓:藍色性格
不行就果斷的。拖著沒意思
我老婆都要跟我離婚了,打**不接,又說這樣的話,她是什麼意思?
10樓:匿名使用者
很簡單,對你死心了。但是她心裡還愛著孩子,尊敬孩子的爺爺奶奶,只是對你沒感覺了,不見和你再有糾葛
女人死心要離婚,打**又時也不接,接時候問她啥時候離她說你說離就離這麼清松你氣我玩就行氣瘋我你就好
11樓:馨鈺瑩
她應該是不想離的,現在這年頭有個老婆就不錯了,還有很多人都打光棍娶不到老婆的,你該知足了,對你老婆好點
12樓:我真的是呂紅軍
做為乙個男人,
來他不想源離、正明他心裡有你bai
,他心du裡肯定有事,你zhi
找到根源在那dao,去把問題解絕了,你們之間就不吵架,人與人、走到一起不容易,「出一家門、進一家門」你會更難,要是真離婚了,以後你會恨自己當出的絕定,無論你以後走多遠,回回頭、還是他好,珍惜這份緣分吧!
13樓:姽嫿
看你說的,怎麼覺得死心要離婚的是你呢?她只是想讓你說軟話哄哄她
14樓:匿名使用者
她根本就不想跟你離 傻!
15樓:匿名使用者
也許她還在乎你。就是放不下面子
16樓:何悔不當初
吊你胃口,讓你回頭!低頭認個錯就行了
老婆要離婚,天天打電話發資訊叫我去離婚,我不想離,只好不理他了,月了他不理我了,我也找不到他
你老婆想你,你不會表現好一點 微笑面對,對得起她就行 我老婆到法院起訴我離婚,我不想離,法院天天打 給我,我沒理法院,請問這樣下去法院會強制判離婚嗎?10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62條的規定,離婚案件有訴訟 人的,本人除不能表達意志的以外,仍應出庭 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這裡...
新婚半年的老公說要提出離婚,說要各自冷靜一年,我該怎麼辦
呵呵呵,百分之九十他有外遇了,因為他已經提出離婚,給你的最好解決辦法就是離婚,如果你真的還喜歡他,在離婚的時候告訴他,說等他一年,不要滲著不離,這樣會加快破裂!真正離了之後他才會真正的好好反思,想你的優點,想你的好,到時候再復婚的可能非常的大!如果現在不離的話,他會總是想你的缺點,想你對他的不好,這...
離婚後過節想給自己孩子打電話,她爹總是說不在身邊怎麼辦
這個肯定就是一種推脫,不想讓你見孩子。那你要做的第一就是首先協商。如果協商不成的話,就直接到對方的家裡,把事挑明。因為孩子也是你的孩子。你有這個權利見自己的孩子。如果再不行的話,那就通過法院裁定。離得遠嗎?如果可以就上門看看,不過這個時期好像也不太合適。那就跟你前夫心平氣和的好好談談,畢竟是一起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