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交通事故我付全責要去理賠中心處理對方不去要求直接

時間 2021-06-05 22:04:48

1樓:廣東萬格律師所

去物價局打價,按那個標準賠就是,交警知道怎麼操作的

2樓:許田積雪

保險公司和4s店應該有協議的對方的車去修理,費用多少保險公司應該認同

3樓:匿名使用者

交通事故快速處理及保險快速理賠的若干規定  第一條 為保障本市道路交通有序、安全、暢通,依法快速處理交通事故和實現保險快速理賠,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交通事故,是指在本市行政區域道路上發生的未造**員**的交通事故。

在道路以外發生的未造**員**的事故參照本規定處理。

第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應當報警聽候處理:

(一)機動車無號牌、無機動車保險標誌或商業性第三者責任保險憑證、無檢驗合格標誌;

(二)駕駛人不能出示機動車駕駛證的;

(三)機動車駕駛人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品的;

(四)碰撞建築物、公共設施或者其他設施的;

(五)車輛單方發生交通事故的;

(六)發生交通事故後當事人不能自行移動車輛的。

第四條 駕駛機動車發生第三條規定情形之外的交通事故,由任意一方當事人填寫“機動車交通事故當事人事故事實形態確認卡”(以下簡稱“確認卡”,具體式樣見附件1),並經各方當事人確認簽名後,將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方,自行協商處理或報警等候交警前來處理。

有條件的,可以對現場進行照相,或在地面標記車輛輪胎位置。

第五條 當事人按本規定應撤離而未撤離現場的,交通警察應當依法處理交通事故,並責令當事人撤離現場,恢復交通。

第六條 當事人填寫確認卡後撤離現場自行協議處理未果報警的,應當向交通警察提供確認卡。交通警察應當根據當事人提供的確認卡,依據《深圳市交通事故快速處理當事人責任確定規範》(具體式樣見附件2)當場製作《事故認定書》。

第七條 當事人按第四條規定執行的,事故中有交通違法行為的,交通警察依法從輕處罰;對不執行第四條規定的,則依法從重處罰。

第八條 當事人自行協商處理事故後需保險索賠的,應當在按照第四條規定將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方後,立即向各自的承保保險公司**報案,按保險報案**提示到“保險快速理賠聯合服務中心”進行定損和索賠。**報案的內容為:當事人車牌號、出險時間、地點、路段、碰撞部位、對方車牌號。

第九條 深圳各車險經營保險公司共同設立“保險快速理賠聯合服務中心”,負責對交通事故車輛在三個工作日內完成核損、定損、收集客戶索賠資料和辦理索賠手續,並完成理賠案件的繕制、理算、核賠工作,並與客戶協商賠款支付方式等事宜。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配合“保險快速理賠聯合服務中心”對存在交通事故責任爭議的案件進行處理。

第十條 確認卡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和保險公司免費發放。

第十一條 本規定自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試行。

4樓:匿名使用者

估計你的保險沒有保全,要不然都是保險公司出錢有什麼關係。換位思考下,要是我撞了你的車,你肯定也想得到好的維修。

交通事故處理定損的問題,對方全責,拒不去理賠中心定損,怎麼辦?

5樓:匿名使用者

1、“後交警來現場認定了對方全責,但是沒拍照(為了不堵路,對方挪動了車)”:沒拍照、挪動車輛都沒有關係,既然交警已經認定對方全責就行了。重要的是要拿到交警的事故責任認定書,這是與對方協商不成起訴時的重要證據。

2、“我的車才買了一年,我修車肯定要在4s店修,如果對方堅持在4s店修就不付錢的話我該如何處理,看網上說的是自己先墊錢,然後提起民事訴訟,這個方法可行嗎?麻不麻煩?”:

(1)修車應當到正規的4s店,如果對到哪個4s店有異議,雙方可以協商,但沒有必須去對方指定店的道理。

(2)可以先自己拿錢修理,然後和對方協商索要修車費,協商不成時可以請交警調解、調解不成到法院起訴,也可以不經交警調解直接到法院起訴。

(3)起訴麻煩,因為最起碼時間上需要一二個月,所以建議你儘量和對方協商或是請交警調解解決,如果對方耍賴、實在協商也調解不成的,麻煩也只能起訴解決了。

3、“2000押金我們也開了收條給他,說好多退少補,他現在以不還錢就不去開認定書為藉口,是否成立”:

(1)不成立,不用管他的話,不退這2000。退了你可能更拿不到他一點錢。

(2)他填不填認定書是他自己的事,不開的話,保險公司不賠償,他就得自己賠償你。

4、“面對這種無賴,我們是否一定辦法都沒有? ”:不是,儘快到交警處拿到責任認定書,然後自己拿錢修車,在和對方協商、交警調解不成的,及時到法院起訴,起訴時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現在也可以申請訴前保全,但保全後應在15日內起訴),查封他的車輛。

5、“如果最後真要走法律程式,我是否可以要求賠償車輛貶值費、誤工費,精神損失費,還有什麼費在合理範圍內?”:

(1)車輛貶值費很難支援,誤工費如果是營運車輛可能支援,但一般車輛支援的可能性不大。

(2)至於精神損失賠償,如果沒有人身傷害的,很難支援。

(3)如果有人身傷害,還可以索要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等。如果僅是車輛損失,還可以要求辦理修車事宜的交通和食宿費用、誤工補助。

6樓:老嘍啊

將你的車輛進行物價評估,找交警要事故認定書,去法院起訴對方,準贏。

對方不配合,只能起訴。

7樓:上海法律律師

你好,就你描述的問題,律師答覆如下:

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損害賠償首先要有交警部門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書,這是所有賠償責任依據的開始。

其次,對於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損害,主要賠償範圍包括醫療費,住院費,護理費,營養費,誤工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精神損害賠償等。建立的基礎是傷殘等級鑑定基礎之上。傷殘等級鑑定是由專門的鑑定機構鑑定。

第三,傷殘等級後確認後,依據當地的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以及受害人的年齡、戶籍來確認各項賠償責任。

第四,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可以聘請律師,律師費用也由將來的敗訴方承擔。祝福!

8樓:

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損害賠償首先要有交警部門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書,這是所有賠償責任依據的開始。

對於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損害,主要賠償範圍包括醫療費,住院費,護理費,營養費,誤工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精神損害賠償等。建立的基礎是傷殘等級鑑定基礎之上。傷殘等級鑑定是由專門的鑑定機構鑑定。

傷殘等級後確認後,依據當地的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以及受害人的年齡、戶籍來確認各項賠償責任。

可以聘請專業律師核算索賠金額,到法院遞交起訴申請。

9樓:匿名使用者

你車損嚴重不嚴重?不嚴重就自己修當喂狗了。你當時應該就讓他把錢拿出來在去定損,多退少補,現在對方車沒被扣,就肆無忌憚刷無賴了。

不是你同意按雙方責任處理就能解決的啊,你的保險公司也不傻啊,轉彎撞直行,肯定是轉彎車全責啊現在交警的處理意見已經出了哪那麼好改啊

你要真咽不下這口氣想起訴也不是不行,起訴時間大概在半年左右,律師費,中間來來回回準備材料耽誤的時間,你損失不大的話你自己想想合算不合算,勝訴贏了,最多能從對方交強那拿2000,剩餘的他再拒不履行,你指望法院為你這個去強制執行?

遇到無賴了 辦法有但是不能在這裡教你,真想出這口氣的話你站內簡訊找我

10樓:匿名使用者

樓上的答案很對,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認定書,不能調解的,只能到法院起訴。

出了交通事故,我付全責。對方以各種藉口不去理賠中心。如果他故意拖延,會不會對我造成不良影響?

11樓:雷都樂

車友,對於你因事故而擔憂的事情,現作答如下:

既然事故你為全責,對方現在又不願意與你進行公了,如果有三個前提,你就可以不用為此擔心的。一是證照未扣;二是車輛未扣;三是沒有引起重的損失,你完全可以不用太著急去理會對方,到頭也不會影響你車輛的年檢的。

凡是你方全責的事故的處理,對方故意拖延時間不願意處理,不外乎就是想日後索賠多一點吧。所以,以我的經驗之談,只有等到對方來找你後再說,千萬不要急於求成哈。

12樓:匿名使用者

不會的。主要在122備案了。通知保險公司了。就沒有問題了。

輕微交通事故,對方全責快速處理了,但對方拖著不去理賠中心怎麼辦

13樓:匿名使用者

您好,交通事故由交警出具事故認定書劃分責任,事故各方按比例承擔賠償責任。對事故認定書不服,可以在3日內申請複核一次。 傷者**終結後可以做傷殘鑑定,傷殘等級以鑑定結果為準。

人身損害賠償專案包括: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及護理費、誤工費、營養費、交通費、殘疾賠償金、精神損害賠償金、傷殘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因**護理、繼續**實際發生的必要的**費、護理費、後續**費等。具體如何賠償,須根據傷情而定。

如協商不成,可以起訴肇事者及保險公司索賠。

14樓:幸運的楓陽

不管走什麼途徑都不是一兩天能解決了。交警那邊可以調解,但不具備強制執行力。

現在最好的辦法是拿上交警出具的事故認定書。然後到法院起訴駕駛員、車主以及車輛承保保險公司,將他們列為共同被告。

修車費**費用要麼你先墊著,或者要求對方保險公司先行墊付。

打官司會花一些時間,把醫療費用、交通、食宿、護理等相關費用的收據、發票和證明都留好,以後索賠的依據!

雙方交通事故,對方遲遲不修車,我是全責方,能不能先找保險公司理賠?

15樓:種花家的小米兔

如果出險後報了警,可以讓交警出具交通責任認定書,到時候如果對方不去做定損,可以拿著交警事故責任認定書向保險公司進行報險並索賠。通過現場拍照的方式留取證據,到時候可以一併提交給保險公司。

(一)在直接報告業務中,對鑑證物件負責的組織或人員;

(二)在基於責任方認定的業務中,對鑑證物件資訊負責並可能同時對鑑證物件負責的組織或人員。

責任方可能是鑑證業務的委託人,也可能不是委託人。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機動車未參加的,由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在相當於相應的交通事故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

16樓:雷都樂

車友,你所發生的這起單責的交通事故,造成了雙方車輛的損壞,現在對方遲遲不來

找你,確實是會使你無法找保險公司順利理賠結案的。

你講車輛已經找保險公司定了損,不知是雙方的車輛,還是隻對你方的車輛定了損。如果是雙方的車輛你方的保險公司都為其定損了,那麼就是等待到對方所有的單據收集完備後,就可以進入理賠階段了。

現今對方莫名其妙的不來找你進行索賠,可能是有一些隱情的。最終還是想讓你在車輛修復費用之外,還想用其他的理由提出額外的賠償吧。所以,儘管你方車輛已修復一新,也具備了理賠的條件了,可是對方的費用單據在沒有收集齊全之前,保險公司是不可在一件案子中作兩次賠付的。

因此,我認為你現在最好的方式就是耐心等到對方的因迴應為好,對方不會因車子受損後,就會就此打住,不找你為其賠償了。但你現在迫不急待的去找對方的話,可能等到的結果就是一漫天要價的份了哈。應該說此案只是一車損後果的事故,只要是沒傷人,處理善後就簡單許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