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金果
警察在執法過程中,有強制權利。
根據《交通警察道路執勤執法工作規範》:
第三十九條 交通警察在道路上執勤,發現違法行為時,應當及時糾正。無法當場糾正的,可以通過交通技術監控裝置記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予以處理。
第四十條 交通警察糾正違法行為時,應當選擇不妨礙道路通行和安全的地點進行。
第四十一條 交通警察發現行人、非機動車駕駛人的違法行為,應當指揮當事人立即停靠路邊或者在不影響道路通行和安全的地方接受處理,指出其違法行為,聽取當事人的陳述和申辯,作出處理決定。
第四十二條 交通警察查處機動車駕駛人的違法行為,應當按下列程式執行:
(一)向機動車駕駛人敬禮;
(二)指揮機動車駕駛人立即靠邊停車,可以視情要求機動車駕駛人熄滅發動機或者要求其下車;
(三)告知機動車駕駛人出示相關證件;
(四)檢查機動車駕駛證,詢問機動車駕駛人姓名、出生年月、住址,對持證人的相貌與駕駛證上的**進行核對;檢查機動車行駛證,對型別、顏色、號牌進行核對;檢查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查詢機動車及機動車駕駛人的違法行為資訊、機動車駕駛人記分情況;
(五)指出機動車駕駛人的違法行為;
(六)聽取機動車駕駛人的陳述和申辯;
(七)給予口頭警告、製作簡易程式處罰決定書、違法處理通知書或者採取行政強制措施。
擴充套件資料:
根據《交通警察道路執勤執法工作規範》:
第三十一條 交通警察在道路上執勤時,應當採取定點指揮疏導和巡邏管控相結合的方式。
第三十二條 交通警察在指揮疏導交通時,應當注意觀察道路的交通流量變化,指揮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有序通行。
在訊號燈正常工作的路口,可以根據交通流量變化,合理使用交通警察手勢訊號,指揮機動車快速通過路口,提高通行效率,減少通行延誤。
在無訊號燈或者訊號燈不能正常工作的路口,交通警察應當使用手勢訊號指揮疏導,提高車輛、行人通過速度,減少交通衝突,避免發生交通擁堵。
第三十三條 交通警察遇到交通堵塞應當立即指揮疏導;遇嚴重交通堵塞的,應當採取先期處置措施,查明原因,向上級報告。
接到疏導交通堵塞指令後,應當按照工作預案,選取分流點,並視情設定臨時交通標誌、提示牌等交通安全設施,指揮疏導車輛。
在疏導交通堵塞時,對違法行為人以提醒、教育為主,不處罰輕微違法行為。
第三十四條 交通警察在執勤時,應當定期檢查道路及周邊交通設施,包括訊號燈、交通標誌、交通標線、交通設施等是否完好,設定是否合理。
發現異常,應當立即採取處置措施,無法當場有效處理的,應當先行做好應急處置工作,並立即向上級報告。
第三十五條 交通警察發現違反規定佔道挖掘或者未經許可擅自在道路上從事非交通行為危及交通安全或者妨礙通行,尚未設定警示標誌的,應當及時制止,並向上級報告,積極做好交通疏導工作。
第三十六條 在高速公路上執勤時應當以巡邏為主,通過巡邏和技術監控,實現交通監控和違法資訊收集。必要時可以在收費站、服務區設定執勤點。
第三十七條 交通警察發現高速公路交通堵塞,應當立即進行疏導,並查明原因,向上級報告或者通報相關部門,採取應對措施。
造成交通堵塞,必須借用對向車道分流的,應當設定隔離設施,並在分流點安排交通警察指揮疏導。
第三十八條 交通警察執勤時遇交通事故應當按照《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公安部令第104號)和《交通事故處理工作規範》的規定執行。
2樓:
什麼情況交通警察會查車呢?
3樓:阿瑟箘
交警代表國家**機構。他有沒有事誰也不會知道,他的職責就是查車。查駕照。查違章。只好接受檢查。
4樓:勞夢月
看在什麼情況下,只要你不違規,一般情況下是不會的,特殊情況除外。
交警可以隨便在路上查車嗎?
5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啊,他們有這個權利,想在那裡查你就在那裡查你,就算造成交通堵塞也不管的,我遇見的多了,沒辦法,他們牛啊
6樓:匿名使用者
按照規定交警沒有突發事件是不好隨意在路上攔車的。交警必須身著警服,佩戴警號持停車標牌,在經過省公安部批准的指定地點,才好對車輛進行檢查。禁止蓄長髮,戴耳環。
7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也許他看出你車有隱患列
交警能隨意在路上查車嗎?
8樓:夢國飛
這個可以查車的,
一般路口就可以的,
只要是真正的交管人員,
如果只是協警就不行!
9樓:匿名使用者
交警正式編制有工作證特殊情況下可以隨意查車,在查車情況下你可以要求他出示證件,你就要配合
10樓:家雅習蕭
按照規定交警沒有突發事件是不好隨意在路上攔車的。交警必須身著警服,佩戴警號持停車標牌,在經過省公安部批准的指定地點,才好對車輛進行檢查。禁止蓄長髮,戴耳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