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杭州律師四喬
李某駕車與劉某的電動車相撞,致劉某受傷。保險公司拒賠非醫保部分。劉某在**過程中,對醫療機構使用的藥物一般沒有選擇權,保險公司又未能提供證據證明**中存在不必要、不合理的情況,故保險公司不能拒賠。
2樓:哈哈親愛的
責任人應安全承擔,不管藥是否屬於醫保範圍。
非醫保用藥屬於國家機關處理相應新農村醫療合作保險的調整範圍,屬於國家政策的實施問題。在實際情況中,非醫保用藥是用於**交通事故的病情,屬於醫療費的合理範疇,應當作為交通事故賠償的醫療費專案。就是說,非醫保報銷制度和民事侵權賠償是有一定差別的。
3樓:
你的解釋其實已經非常充分了,是的,這確實不是你的責任,你根本就無法選擇的;但保險公司限於相關條款的規定,即便某些理賠人員接受你的解釋,但也無法滿足你的要求,因此建議你訴訟,否則這個差價由你個人來承擔就太不值了;網上無論說保險公司會賠還是不會賠,都以你的親身經歷為準,因為不同的保險公司在把握條款時候的尺度也是不同的,但原則性的東西大致差不多,而且此案訴訟,總體來說對你並沒有什麼壞處,假設訴訟過程中,經過舉證質證,法院對於這些醫療費的某些部分也不認可的話,那麼,不管是你還是保險公司,都不用賠償這些不被認可的部分,相反,一旦被法院認可,那就由保險公司替你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