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沭陽單繼亭律師
如果用於屍體檢驗可以。 只要公安機關認為死因不明,就有權力決定解剖,不需要徵得家屬同意。家屬不同意解剖,公安機關照樣可以進行解剖。
這樣規定的理由是:1.檢驗屍體必須及時進行,以防止屍體上的痕跡因屍體變化和腐爛而消失。
2.死因不明,就不能排除親屬**的可能。 通知家屬到場,是公安機關的義務。
家屬是否到場,是家屬的權利。家屬是否到場不影響屍體解剖的進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
第一百二十九條 對於死因不明的屍體,公安機關有權決定解剖,並且通知死者家屬到場。
法醫不經家屬同意可以私自解剖屍體嗎?
2樓:沭陽單繼亭律師
如果用於屍體檢驗可以。 只要公安機關認為死因不明,就有權力決定解剖,不需要徵得家屬同意。家屬不同意解剖,公安機關照樣可以進行解剖。
這樣規定的理由是:1.檢驗屍體必須及時進行,以防止屍體上的痕跡因屍體變化和腐爛而消失。
2.死因不明,就不能排除親屬**的可能。 通知家屬到場,是公安機關的義務。
家屬是否到場,是家屬的權利。家屬是否到場不影響屍體解剖的進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
第一百二十九條 對於死因不明的屍體,公安機關有權決定解剖,並且通知死者家屬到場。
3樓:匿名使用者
nhk : 解剖可以區分成...教學解剖...
病理解剖...以及 司法解剖 (= 死因解剖)...如果是經由法院授權...
認為解剖的結果...會影響司法判決的話...那家人是不能反對的...
因為不解剖的話...司法判決...可能會不公正.........
4樓:匿名使用者
我是律師,就你所述,合法。
法醫未經家屬同意就私自解剖被害人屍體,會收到何種處罰?
5樓:樂航網路
一、 根據情況決定
如果屍體是用於檢驗的,只要公安機關認為死因不明,就有權決定解剖,不需要徵得家屬的同意,家屬不同意解剖,公安機關照樣可以進行解剖,這樣規定的理由是檢驗屍體必須及時進行,以防止屍體上的痕跡因屍體變化和腐爛而消失,死因不明就不能排除親屬**的可能,通知家屬到場是公安機關的義務,家屬是否到場是家屬的權利,所以家屬是否到場是不影響屍體解剖的進行。
二、 死者家屬不能拒絕解剖
死者家屬在沒有正當理由的情況下是不能拒絕解剖的公安機關可以正常的解剖,根本不用,讓死者的家屬進行簽字,根據我們國家的法律,對於死因不明的屍體,公安機關有權決定解剖,並且通知死者家屬到場,死者家屬同意與否不影響偵查機關對死者的解剖進行,偵查機關應當通知死者家屬到場並且讓死者家屬在解剖通知書上簽字或者是蓋章。
三、 公安機關有權解剖受害人屍體
對死者不明的被害人的屍體進行解剖是懲治犯罪和破案,工作的需要也是法律給予公安機關以向強制行的權力,根據國家的法律規定對於死因不明的屍體,公安機關有權決定解剖**,通知家屬到場家書是沒有辦法阻止解剖的。
解剖屍體是為了把案情的真相大白於天下讓死者能夠瞑目,很難讓死者的家屬得到安慰,如果遇到這種情況,死者家屬千萬不要阻攔,否則會受到法律相應的懲處,並且讓死者在天不能夠瞑目。
6樓:晉精
法律規定,公安、檢察的法醫解剖屍體,並不需要經家屬同意,案件需要做就可以做。
7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不會有處罰吧,法醫能接觸到的屍體肯定都是被害或者自殺的吧,屬於涉及案件的。
8樓:呆呆聊雜談
我覺得這個有點扯,如果這種也懲罰的話,那麼被害人萬一是被人傷害了,那麼豈不是沉冤不能得血了
9樓:
法醫就是不用經過被害人家屬就可以解剖屍體的,要不然怎麼去看案子呢。
10樓:
如果這個死亡人是自然生病死亡的,那麼法律就應該經過家人同意在解剖屍體,如果是非正常的,是不需要經過同意的
11樓:
具體受到什麼處罰我也不太清楚,但是有些時候是找不到被害人家屬的,這種情況應該不能處罰。
12樓:倔強小樂兒
應該是不會受到處罰的,法醫是普通的醫生,他們解剖的都是被害人的屍體,不需要通過家屬的同意。
13樓:匿名使用者
法醫解剖被害人的屍體,那是在協助破案,應該不會收到處罰的吧?
解剖屍體是否需要經過家屬的同意?
14樓:中國法制出版社
現實困惑
周某被摩托車撞倒,送到醫院經搶救無效死亡。交通局要把周某的屍體送枯好到殯儀館進行解剖,以明確死亡原因。因肇事者一直未歸案,周某家人不同意解剖。
那麼,解剖屍體是否需要經過家屬的同意?
律師答疑
檢驗屍體是為了查明死亡原因,不一定解剖。根據我國《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四十條的規定,當事人對死因有懷疑或者是辦案單位認為有必要,可以解剖屍體,但必須要徵得死者家屬的同意。
法條連結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輪州程式規定》
第四十條 檢驗屍體不得在公眾場合進行。檢驗中需要解剖屍體的,應當徵得其家屬的同意。
解剖未知名屍體,應當報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或者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批准。
法律解讀
在事故中造**員死亡,需要對屍體解剖檢驗的,必須經過家沒桐鉛屬的同意,未經家屬同意,不得對屍體進行解剖。
人員死亡,屍體解剖必須要經過家屬同意嗎
15樓:易秀榮禾詞
現實困惑
周某被摩托車撞倒,送到醫院經搶救無效死亡。交通局要把周某的屍體送到殯儀館進行解剖,以明確死亡原因。因肇事者一直未歸案,周某家人不同意解剖。那麼,解剖屍體是否需要經過家屬的同意?
律師答疑
檢驗屍體是為了查明死亡原因,不一定解剖。根據我國《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四十條的規定,當事人對死因有懷疑或者是辦案單位認為有必要,可以解剖屍體,但必須要徵得死者家屬的同意。
法條連結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
第四十條 檢驗屍體不得在公眾場合進行。檢驗中需要解剖屍體的,應當徵得其家屬的同意。
解剖未知名屍體,應當報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或者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批准。
法律解讀
在事故中造**員死亡,需要對屍體解剖檢驗的,必須經過家屬的同意,未經家屬同意,不得對屍體進行解剖。
法醫未經家屬同意就私自解剖被害人屍體,會收到何種處罰
樂航網路 一 根據情況決定 如果屍體是用於檢驗的,只要公安機關認為死因不明,就有權決定解剖,不需要徵得家屬的同意,家屬不同意解剖,公安機關照樣可以進行解剖,這樣規定的理由是檢驗屍體必須及時進行,以防止屍體上的痕跡因屍體變化和腐爛而消失,死因不明就不能排除親屬 的可能,通知家屬到場是公安機關的義務,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