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阿炎談娛樂
一般都是1-3天,但是可以根據路途的長短適當請假。
根據《關於國營企業職工請婚喪假和路程假問題的通知》
一、職工本人結婚或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由本單位行政領導批准,酌情給予一至三天的婚喪假。
二、職工結婚時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職工在外地的直系親屬死亡時需要職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都可以根據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三、在批准的婚喪假和路程假期間,職工的工資照發。途中的車船費等,由職工自理。
擴充套件資料
相關法律
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一條規定“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法律明確賦予了勞動者帶薪休喪假的權利。
勞動部《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一條規定“勞動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期間,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
喪假直系親屬:
1、直系親屬包括父母、配偶和子女。
2、在具體執行過程中,岳父母或者公婆過世,也列入可享受喪假的範圍。對於超出這一範圍的親屬,企業有自行解釋權。
3、由於我國曆史形成的風俗,祖輩的喪禮,孫輩一般也在必須列席的範圍內,因此在實際操作中,不少單位也將祖輩去世列入職工可享受的喪假範圍,具體由各企業自主認定。
2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法並無喪假的具體規定,我國當前尚無適用所有用人單位的國家層面的喪假規定。
對企業職工喪假,原勞動部《對企業單位工人、職員加班加點、事假、病假和停工期間工資待遇的意見》((59)中勞薪字第67號)曾規定,企業單位的職工請婚喪假在三個工作日以內的,工資照發。原國家勞動總局、財政部《關於國營企業職工請婚喪假和路程假問題的通知》([80]勞總薪字29號)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由本單位行政領導批准,酌情給予一至三天的喪假,並根據路程遠近給予路程假,路費自理。進入九十年代,一些省市把喪假天數增加到了五天,直系親屬範圍擴充套件到了岳父母和公婆。
因此,涉及喪假的具體規定,建議諮詢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3樓:許濤濤許濤濤
喪假不是法定假。喪家一般只有國家公務人員、事業單位等參公編制的人員才享有。好的企業也可以有,但那就是企業內部的規定了。
4樓:
根據原國家勞動總局、財政部《關於國營企業職工請婚喪假和路程假問題的規定》,國有企業職工的直系親屬死亡時,企業應該根據具體情況,酌情給予職工1—3天的喪假。直系親屬包括父母、配偶和子女。如果職工死亡的直系親屬在外地,需要職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企業應該根據路程遠近,另外給予職工路程假。
職工在休喪假和路程假期間,企業均應當照常發放職工的工資。職工在途中的車船費等,由職工本人自理。目前國家還沒有對非國有企業職工婚假作出具體規定。
另外,國家規定喪假不計入年休假假期。員工可以享受帶薪的喪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