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這種事情最好還是內部解決,如果你告他恐嚇,因為沒有實質性的內容,最終可能會不了了之。但如果告他們私闖民宅罪,又有些過分。
侵入住宅的行為構成非法侵入住宅罪,此罪法定刑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打人的行為根據傷情的鑑定是輕傷還是輕微傷,可以構成故意傷害罪或者治安違法。
故意傷害致輕傷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成立故意傷害,在非法侵入住宅罪和故意傷害罪中擇一重罪從重處罰,由於法定刑一樣所以會宣告為故意傷害罪。
所以,好的辦法是告到派出所,讓派出所告訴他們問題的嚴重性,使他們有所收斂。
更好的辦法是兩家人都到派出所,把問題說清楚,估計他們基本上是法盲,讓他們懂點法律知識,也是好的。
既然這樣,如果他們打人有目擊證人或被打的人身上有傷,可以去告他們故意傷害罪。因為是你們把門開啟的,所以非法侵入住宅罪應該不成立。
2樓:匿名使用者
不管是什麼的原因,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這裡,只要是非法的進入了,就得承擔責任。而且是刑事上的違法
3樓:永遠的奔放
先冷靜,別開門等待警察的到了就行了,在警察來時你們在開門,那是你堂弟想殺你也不敢了
半夜強行砸門後闖入住宅,口出惡語!恐嚇!是否犯法!
4樓:蠶她爸
犯法。涉嫌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
根據《憲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害公民的住宅。即公民住宅的不可侵犯是公民的一項基本權利,與公民的人身自由、人格尊嚴等權利一樣同等重要,同樣受法律的保護。
基於此,我國《刑法》規定了"非法侵入住宅罪",構成此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司法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構成此罪的從重處罰。
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尚不夠刑事處罰的,處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的罰款或者警告。
非法侵入住宅罪的構成:
1、客體要件 我國《刑法》把非法侵入住宅犯罪放在刑法分則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權利中,我們不難得出,本罪所侵犯的同類客體是國家對公民人身權利的保護;
2、客觀方面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實施了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行為。「非法」是指違背住宅內成員的意願,或者沒有法律根據。「侵入」主要指未經住宅權人同意、許可進入他人住宅,以及不顧權利的反對、勸阻,強行進入他人住宅;
3、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構成本罪;
4、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行為人明知自己的侵入或不退出行為,違反了權利人的意思,或破壞他人住宅的安寧,而積極侵入或消極不退出,就構成非法侵入住宅罪。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非經法定程式無權隨意檢查和搜查公民的住宅,如憑藉其權威而隨意進入公民住宅,亦構成非法侵入住宅罪。第二百四十五條「非法搜查他人身體、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的規定。
5樓:匿名使用者
這就是俗話說的私闖民宅,侵犯的是隱私權,砸壞門屬於破壞公私財物的行為,具體是否構成犯罪要看具體情況!
6樓:匿名使用者
已構成犯罪。私闖民宅、恐嚇他人。
7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屬於私闖民宅、然後恐嚇罪。
8樓:匿名使用者
我是律師,就你所述,先報警。
9樓:匿名使用者
肯定犯法了,,可以報警
有人半夜來我家砸門還動手打人可以構成什麼罪
正氣長春 有人半夜來我家砸門還動手打人,可以構成故意損毀財物和毆打他們。但是否構成犯罪,要看損失的大小。一般只能給予治安行政處罰。半夜有人來砸門能犯罪嗎? 雲天海 那要看這個門怎麼砸法和門值錢不值錢,以及門被破壞的程度。不過要上升到犯罪程度十分不容易 比如,門要很值錢,起碼5000塊,還要徹底報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