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無責任和次要責任得到的賠償有什麼區別

時間 2021-06-06 16:09:00

1樓:

交通事故中如果是無責任方,則本方損失的所有法律支援範圍內額度,均可向責任方索賠,且不需要承擔責任方的損失賠償;如果是次要責任,則本方損失額度只能夠索賠總損失額度70~80%,並且需要承擔其他損失方的20~30%的賠償責任。

實際操作中還跟機動車交強險相關規定結合,機動車的責任方需要按交強險規定先行賠付,無責方也有相關無責賠付的額度規定。

交通事故主要責任以及次要責任如何賠償?

2樓:手機使用者

先在對方交強險賠償範圍內賠償,超過的按照責任分擔,機動車主責一般是70-90%你不需要擔負對方的費用下面是交強險的相關規定。供你參考:機動車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責任的賠償限額

■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10000元人民幣

■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0000元人民幣

■財產損失賠償限額:2000元人民幣

機動車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無責任的賠償限額

■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1000元人民幣

■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000元人民幣

■財產損失賠償限額:100元人民幣

★★死亡傷殘賠償限額:是指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保險人對每次保險事故所有受害人的死亡傷殘費用所承擔的最高賠償金額。死亡傷殘費用包括喪葬費、死亡補償費、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用、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護理費、**費、交通費、被撫養人生活費、住宿費、誤工費,被保險人依照法院判決或者調解承擔的精神損害撫慰金。

★★醫療費用賠償限額:是指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保險人對每次保險事故所有受害人的醫療費用所承擔的最高賠償金額。醫療費用包括醫藥費、診療費、住院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合理的後續**費、整容費、營養費。

  ★★財產損失賠償限額:是指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保險人對每次保險事故所有受害人的財產損失承擔的最高賠償金額。

交通事故傷殘無責任和次要責任它有什麼區別?

3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就是以傷殘來論的話。且傷殘的程度不嚴重。那麼次要責任和無責,沒有什麼區別。

如果傷殘級別不是很高。那麼傷殘賠償金就不是很多。只要傷殘賠償金,不超出交強險的範圍。

那麼。不分責任,大小。交強險都是全額賠償的。

但如果傷殘的級別比較高。比如說達到一二級傷殘了。那麼交強險的傷殘賠償金就不夠賠償了,就要啟動機動車的商業險來補充賠償。

那麼這時候。無責和次要責任就有區別了。如果受傷的一方沒有責任的話。

那麼超出交強險範疇的傷殘賠償金。是由肇事方車輛的商業險全額賠償。但如果要是承擔次要責任的話。

那麼。商業險補充的部分就只能賠償70%,還有30%是傷殘者自己承擔。

交通事故負次要責任和無責方在工傷賠償中兩者有何區別

4樓:匿名使用者

計算方法是:整個事故的全部經濟損失乘以事故責任比例=事故責任人需要承擔的賠償;  例如:一場事故甲、乙兩車相撞,無人員受傷,事後兩車修理費共計1萬元;根據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甲方承擔百分之八十的事故責任,乙方承擔百分之二十的責任。

那麼甲方要承擔的賠償為1萬乘以百分之八十=8000元,乙方承擔剩下的2000元。

交通事故中,全責和次要責任上有多大區別

5樓:張明君律師

承擔的責任比例不一樣。

第一,如果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機動車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負全部責任的,承擔100%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負主要責任的,承擔80%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負次要責任的,承擔40%的賠償責任。

第二,如果機動車與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機動車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負全部責任的,承擔100%的賠償責任,負主要責任的,承擔70%的賠償責任,負次要責任的,承擔30%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主要責任和次要責任保險理賠有區別嗎

6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說電瓶車有責任的話,難道去叫電瓶車賠?反正你有保險的哦。如果你讓電瓶車賠的話,那就很難調解,要上法院打官司了。

7樓:匿名使用者

你想少找自己麻煩就認自己全責,否則自己耗時耗錢耗精力。

8樓:匿名使用者

主次責任一般是三七開的責任。按三七開的責任理賠。

9樓:匿名使用者

交通事故中交強險只分有責與無責賠償,對主要責任和次要責任的賠償都屬於有責賠償,標準是一樣的,下面是交強險的相關規定。供你參考:機動車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責任的賠償限額

■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10000元人民幣

■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0000元人民幣

■財產損失賠償限額:2000元人民幣

機動車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無責任的賠償限額

■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1000元人民幣

■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000元人民幣

■財產損失賠償限額:100元人民幣

在交通事故中主要責任和次要責任怎麼賠償

10樓:

全國人大常委會擬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 明確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時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的比例。

全國人大常委會24日開始審議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草案。修正案草案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條第1款第2項的規定進行了修改,在維持過錯推定原則的同時,明確了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情形下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的比例。

修正案草案將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條第1款第2項修改為: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按照下列規定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責任:

1.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一方負次要責任的,機動車一方承擔80%的賠償責任;

2.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一方負同等責任的,機動車一方承擔60%的賠償責任;

3.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一方負主要責任的,機動車一方承擔40%的賠償責任;

4.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一方負全部責任的,機動車一方承擔不超過10%的賠償責任。

公安部副部長白景富表示,修正案草案在維持過錯推定原則的同時,明確了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情形下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的比例,既能側重保護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的合法權益,又能較好地體現公平原則,進一步增強了可操作性。

交通事故責任者應按照所負交通事故責任承擔相應的損害賠償責任。負全部責任者,承擔符合規定損失的100%;負主要責任者,承擔符合規定損失的60%至80%;負同等責任者,各承擔符合規定損失的50%;負次要責任者,承擔符合規定損失的20%至40%;三方以上的交通事故責任者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參照上述原則確定。

更多交通事故詳情,請上 中國交通事故賠償網http://www.peichang.cn 免費諮詢專業律師。

11樓:友望未來

主要責任賺次要責任的,譬如說7:3,那麼3成要對方來承擔。

12樓:張家口初中化學教師

一,先由一方的強險在有責任限額內賠償對方的損失。

二,剩下的所有部分,按四六或三七(不能確定)等比例由雙方分擔。

交通事故解釋(2012)

第十六條 同時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以下簡稱“交強險”)和第三者責任商業保險(以下簡稱“商業三者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當事人同時起訴侵權人和保險公司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下列規則確定賠償責任:

(一)先由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業三者險的保險公司根據保險合同予以賠償;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權責任法的相關規定由侵權人予以賠償。

被侵權人或者其近親屬請求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優先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