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用自己的身份證辦了張空的銀行儲蓄卡,借給別人有風險嗎

時間 2021-06-07 18:08:02

1樓:陌路情感諮詢

有。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頒佈的《銀行卡業務管理辦法》第五章第二十八條規定:個人申領銀行卡,應當向髮卡銀行提供公安部門規定的本人有效身份證件,經發卡銀行審查合格後,為其開立記名賬戶,銀行卡及其賬戶只限經發卡銀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轉借。

客戶辦理銀行卡,就與銀行雙方形成了合同關係,這種合同關係是不具有轉移性的,所以客戶在沒有取得銀行同意的情況下,私自轉讓銀行卡,意味著將使用者所應承擔的合同權利和義務進行了轉讓變更,既是違約行為也是無效行為。

2樓:

不要外借自己的身份證和銀行卡,這樣做是很危險的

3樓:匿名使用者

沒什麼風險吧,如果要用你的銀行卡貸款,光有銀行卡也是不行的,還需要有其他資料。

不過,如果利用一些網路軟體,比如花唄啊,白條啊,然後關聯你的銀行卡進行透支,還是有一定操作空間的。

所以,建議還是安全為上,不要借別人你的銀行卡。。

4樓:一葉落知

答:用自己的身份證辦了張空的銀行儲蓄卡,借給別人使用的風險最直接的就是個人資訊洩漏。原因如下:

目前個人資訊被洩露,已呈現出洩密渠道多、範圍廣、程度深,且形成黑色產業鏈的特點。對被洩露者而言,不僅危害巨大,還普遍‘維權難’。

從民事訴訟的角度看,一般人很難知道自己的資訊是在什麼時間、地點、以什麼方式、被誰洩露的,所以,想要起訴他人洩露自己個人資訊的成本非常高。

非法獲取公民個人資訊罪是指通過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資訊,個人應妥善報告自己的個人資訊。

轉讓出借賬戶可能涉及犯罪。

各個銀行的銀行卡使用章程裡面,都會有一條類似於“不得將卡片轉讓或轉借”的條款,違反了這一條款,將來如果出現卡片被克隆盜刷的情形,銀行將有理由不予賠償。

【轉借銀行卡相關法律】

《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第四十五條第二款 存款人不得出租、出借銀行結算賬戶,不得利用銀行結算賬戶套取銀行信用;

第六十五條 存款人使用銀行結算賬戶,不得有下列行為:……(四)出租、出借銀行結算賬戶……非經營性的存款人有上述所列一至五項行為的,給予警告並處以 1000 元罰款;經營性的存款人有上述所列一至五項行為的,給予警告並處以 5000 元以上 3 萬元以下的罰款;存款人有上述所列第六項行為的,給予警告並處以 1000 元的罰款。

2.  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條 明知是毒品犯罪、***性質的組織犯罪、恐怖活動犯罪、走私犯罪、**賄賂犯罪、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詐騙犯罪的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為掩飾、隱瞞其**和性質,有下列行為之一。

沒收實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洗錢數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洗錢數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罰金:

(一)提供資金賬戶的

(二)協助將財產轉換為現金或者金融票據的

(三)通過轉賬或者其他結算方式協助資金轉移的

(四)協助將資金匯往境外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犯罪的違法所得及其收益的性質和**的。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用自己身份證給別人辦了一張銀行卡有什麼風險嗎?

5樓:王一一

一、用自己的身份證幫別人辦理銀行卡有風險。

二、說明:

1,《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第四十五條第二款規定:存款人不得出租、出借銀行結算賬戶,不得利用銀行結算賬戶套取銀行信用。

第六十五條第四款規定:存款人使用銀行結算賬戶,不得出租、出借銀行結算賬戶。否則將給予

①,警告並處以 1000 元罰款;

②,經營性的存款人有上述所列行為的,給予警告並處以 5000 元以上 3 萬元以下的罰款。

2,如果借給對方,用來洗錢、進行毒品犯罪、***性質的組織犯罪、恐怖活動犯罪、走私犯罪、**賄賂犯罪、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詐騙犯罪等,你就相當於是**,要受到連帶責任的。判罰規定是:

①,沒收實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洗錢數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罰金;

②,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洗錢數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罰金。

3,單位犯罪的(涉及到轉移公司財產、職務侵佔等),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為規範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以下簡稱銀行結算賬戶)的開立和使用,加強銀行結算賬戶管理,維護經濟金融秩序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等法律法規制定。

經2023年8月21日第34次行長辦公會議通過由中國人民銀行於二○○三年四月十日頒佈實施,共計七章七十一條。

銀行結算賬戶按存款人分為單位銀行結算賬戶和個人銀行結算賬戶。

(一)存款人以單位名稱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為單位銀行結算賬戶。單位銀行結算賬戶按用途分為基本存款賬戶、一般存款賬戶、專用存款賬戶、臨時存款賬戶。

個體工商戶憑營業執照以字號或經營者姓名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納入單位銀行結算賬戶管理。

(二)存款人憑個人身份證件以自然人名稱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為個人銀行結算賬戶。

郵政儲蓄機構辦理銀行卡業務開立的賬戶納入個人銀行結算賬戶管理。

6樓:稽致卓宇

辦理儲蓄卡問題會太大(只要人去敲詐勒索過渡犯罪資金沒有問題)拿著張卡辦成信用卡點請放心反而應該擔心因張卡上所有錢銀行都認定名下資產希望能夠幫對有幫助請"選滿意回答"支援下,謝謝~~祝好運~

7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當然擔心,這種事情根本就不能做,主要是你無法做主這個卡就是這個賬戶會發生什麼,所以今後這種事絕對不能做了,以免惹禍上身,所以為了以防萬一去跟朋友把卡要回來,如果朋友不給乾脆拿著你的身份證去銷戶說卡丟了就行。

當然如果你朋友人很本分的話還好一點,

希望幫到你哦

8樓:自由自在一瞬間

你辦理的是儲蓄卡問題不會太大(只要那個人不去敲詐勒索過渡犯罪資金就沒有什麼問題),他不可以拿著這張卡辦成信用卡的,這點請你放心,反而應該擔心的是他,因為這張卡上的所有錢銀行都認定是在你的名下的資產。希望能夠幫到你,如果對你有幫助,請"選為滿意回答"支援下,謝謝~~祝你好運~

9樓:幹啥用的呢

用我的身份證給別人,辦一張銀行卡,銀行卡在我的手裡,密碼都在我的手裡,就是銀行卡號和身份證號在密碼在我手裡不式中國銀行卡手裡有什麼風險嗎朋友在工程隊上班,嗯,老闆,為了省稅,讓他們辦多辦幾張銀卡說單位開支直接打請問這事靠譜嗎?我的卡里

10樓:凨zhi皇者

他拿你的卡去買分期付款的東西,到時沒錢付就凍結你的相關帳號的資金流動,弄不好來你家抓你,你說有什麼風險呢?》

11樓:匿名使用者

用自己身份證給別人辦了一張銀行卡。這張銀行卡他會去做犯法的事情嗎?我覺得不是熟悉的人還是不要這麼做。

12樓:真正的小老虎

有一定的 風險\……但是應該沒事的

13樓:魔法部長

應該不會,他拿這卡想做什麼要求許可權的事情基本都會要你和你的身份證

14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對他不信任,那就不要借他了,風險太大了。到時他拿你的卡去犯罪什麼的,可能也要你擔責的

15樓:懶vs蛋

辦理業務需要本人去 像農行辦業務都要給本人現場照相呢 應該沒啥問題吧 那個人難道不是你的家人嗎 你也太大意了 如果身份證能作假的話就危險了

16樓:湯沉宰父友靈

銀行卡涉及到很多東西的.比如他可以用銀行卡辦理信用卡.要是其他贓款匯到你名下的銀行卡出了事你要負責.還有很多呢.

17樓:匿名使用者

不知道是什麼卡**也不是我的

18樓:匿名使用者

給兒子辦了一張工商銀行卡,有什麼風險嗎,他是黑戶不能辦卡

用自己身份證給別人辦銀行卡,有什麼害處

19樓:楊子電影

以銀行卡為例子,用自己辦身份證辦卡那麼對方辦理業務是要求你前往辦理,丟失也需要你辦理,若非法業務也是影響到你個人徵信。

以手機卡為例子,用自己辦身份證辦卡那麼對方辦理業務(手機業務,丟失補辦等)是要求你前往辦理,嚴重公民欠費等出現問題也是歸於實名制本人的。

(1)申請準貸記卡一般需要繳納保證金或提供擔保人;

(2)在準貸記卡記憶體款是計算利息的;

(3)準貸記卡可以透支,但是透支款項沒有免息還款期,從透支當日就可以計算利息,且必須一次還清沒有最低還款。

準貸記卡作為中國信用卡產業發展過程中的過渡產品正在逐步退出歷史舞臺,在我們現實生活中準貸記卡的使用量、使用意義都在逐步減小。

20樓:在夕陽下聽一首歌

容易被壞人或犯罪分子利用,比如洗錢、詐騙等。

21樓:石榴的歐尼

那個人如果惡意透支的話,錢最終是由你來還,如果你不還,銀行就會報警,到時候就是你和警察說話了。不要把身份證借給別人辦信用卡,如果你是幫銀行的人完成業務量,辦卡後卡要在你自己的手裡,不開卡就沒有任何問題。

22樓:我了個錢去

壞處沒有什麼,好處是有的比如說他存的錢多了.你給取出來花啊

23樓:匿名使用者

分以下情況;

(1)辦理儲蓄卡:儲蓄卡一般沒有什麼壞處,只要不落入不法分子手裡就沒事;

(2)辦理信用卡:若未能及時還款,或者出現惡意欠款,或者其他情況,都會影響你本人在央行的人行徵信報告;

如果個人的人行徵信報告有不良記錄,那麼以後再辦理信用卡,或者申請貸款(包括房貸,車貸和商貸),以及註冊公司等等都會出現問題被銀行駁回申請;

身份證可以辦兩張銀行卡嗎,農行的,儲蓄卡

可以的。同一銀行開卡不能超4張,2015年12月,銀監會下發 關於銀行業打擊治理電信網路新型違法犯罪 有關工作事項的通知 以下簡稱 通知 通知 規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同一客戶在同 一機構開立借記卡原則上不得超過4張 不含社保類卡 同時,通知 還規定 同一 人在同 一商業銀行 開卡原則上不得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