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南巷如也
一、需要所有法定第一序位繼承人同時到場的:辦理住房繼承和遺贈過戶手續的,即使有了遺囑,繼承人也需要先到本地公證處辦理公證手續。
二、根據《房屋登記辦法》的規定,只有取得公證書的,才能到住房所屬房管部門申請辦理過戶手續。《房屋登記辦法》規定:
1、第三十二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應當在有關法律檔案生效或者事實發生後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
(一)買賣;
(二)互換;
(三)贈與;
(四)繼承、受遺贈;
(五)房屋分割、合併,導致所有權發生轉移的;
(六)以房屋出資入股;
(七)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分立、合併,導致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2、第三十三條
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
(四)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項材料,可以是買賣合同、互換合同、贈與合同、受遺贈證明、繼承證明、分割協議、合併協議、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其他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2樓:匿名使用者
1、需要所有法定第一序位繼承人同時到場的:辦理住房繼承和遺贈過戶手續的,即使有了遺囑,繼承人也需要先到本地公證處辦理公證手續;
2、根據《房屋登記辦法》的規定,只有取得公證書的,才能到住房所屬房管部門申請辦理過戶手續。
《房屋登記辦法》規定:
第三十二條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應當在有關法律檔案生效或者事實發生後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
(一)買賣;
(二)互換;
(三)贈與;
(四)繼承、受遺贈;
(五)房屋分割、合併,導致所有權發生轉移的;
(六)以房屋出資入股;
(七)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分立、合併,導致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條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
(四)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項材料,可以是買賣合同、互換合同、贈與合同、受遺贈證明、繼承證明、分割協議、合併協議、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其他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立下遺囑老人去世房屋可以過戶嗎?
3樓:關鍵他是我孫子
1、老人來
在生前將房產過自戶給孫子,辦理完過戶登bai記手續的,孫du子取得房產所有權
zhi,該房產dao不再屬於老人的遺產。
2、老人的遺產是老人在去世時,其個人遺留的合法財產。
3、繼承人之間因為繼承糾紛進行訴訟時,只以及老人的遺產進行分割,不能分割已經過戶到孫子名下的房產。
4,《繼承法》關於遺產範圍的規定:
第三條 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
(五)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
(六)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
4樓:匿名使用者
立下遺囑的,老bai
人去世後,房du屋可以憑遺囑辦理過戶zhi。dao
遺囑是立囑人對自己財產在自己身回故後如何答處理自己所有的財產的一種法律文書,只要所立遺囑符合繼承法關於遺囑的要求,就合法有效,繼承人應按遺囑規定繼承遺產,取得財產所有權,所以是可以過戶的。
5樓:京城李律師
老人沒有過世前,遺囑不生效,房子要過戶需到公證處辦理贈與公回證。老人過世後,大兒子
答要爭房子,需憑遺囑到法院進行確權訴訟。憑法院判決書到房地管理局辦理過戶。
老人的配偶去世了,如果死者沒有留下遺囑,三個孩子都有繼承權。沒死的老人所立遺囑因侵權而部分無效。
6樓:小羊在吃草
可以過戶,遺囑需要公證機關的公正才有效。有遺囑其他兒子搶不走房子,去房管局辦理就是了。
7樓:中顧法律網顧問
辦理過戶即可。詳情請諮詢當地房管局
8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老人去世前立的是公證遺囑就很簡單,直接去房管局辦理過戶;
如果是普通書面專遺囑,程式比較麻屬煩,有幾個步驟:
1.到法院。確認該遺囑是真實有效遺囑,因為需要確認該遺囑是否屬於偽造,是否還有其他遺囑等;
2.到公證處。拿到法院判決書後,要到司法公證處進行遺囑公證。
3.到房管局。拿到遺囑公證,就可辦理房屋過戶,房屋過戶手續請諮詢房管局,也是挺多手續的,不過按部就班就行了。
這三步,關鍵是法院那步比較麻煩,耗時耗精力。
以上程式不需要經過其他兩個兒子簽字,但是法院會找他們的。
生前將房產過戶給其中一個子女,其他子女是否有權繼承
9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父母對房屋享有完全權利,過戶行為是他們真實的意思表示,則過戶行為是有效的。過戶後,房屋權利歸受贈子女。父母去世後,該房屋不屬於遺產。
且房產證已在一子女名下。其他子女已經沒有權利分割了。
1、老人在世時對其名下房產的處分是其基本權利,不受他人干涉。
2、遺產沒有共有的說法。 除非房屋首次登記在老人名下時,子女父母都在世,而房產過戶行為在老夫妻其中一人已過世之後的。那麼可以起訴,認定房產為父母的夫妻共有財產,其中一人單方面指定給子女的,只能處分其個人份額,對剩餘份額其他子女可以提出異議。
擴充套件資料
繼承條件
繼承是一種法律制度,繼承關係要在一定的條件下才能發生。
1、繼承應當在被繼承人(在房產繼承中就是遺留下房產的人)死亡後才能發生。這是繼承的首要條件。有的房產所有權人為了避免繼承人在日後可能會因爭奪房產而產生糾紛,在生前就將房產權交給繼承人,如分給某個或各個子女,這也是合法的行為,但這不是繼承,因為這時繼承還沒有開始,而是生前的贈與行為。
2、繼承遺產的人應當是被繼承人的合法繼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規定能作為繼承人的繼承人。這是繼承的第二個條件。被繼承人如果立下遺囑,將房產指定給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或是捐獻給國家、集體,這也是被繼承人處分遺產的方式,但這不是繼承而是遺贈。
3、遺產應當是被繼承人生前屬於個人所有的財產。這是繼承的第三個條件。有的房產是共有的,如常見的夫妻之間的共有,當一方死亡以後,並不是所有的房產都成了遺產。
這時,應當先將房產進行產權分割將屬於被繼承人配偶的份額(除有約定者外,一般應分出房產份額的一半)分割出來以後,再對遺產進行繼承。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被繼承人死亡後,如果其生前立有遺囑,或是曾經與某一社會組織或個人簽訂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應當先按遺囑或遺贈扶養協議的內容對遺產進行處理。沒有遺囑或協議的,則按法定繼承處理。
10樓:離溫景
根據我國物權法相關規定,如果在父母生前已經將房產過戶給其中一個子女的話,這個房屋的所有權就已經被轉移到這個指定的子女下面,而其他的子女是沒有權利享有的。
1、老人在世的時候對其名下的房產進行的處理是基本權利,不受任何人干擾。
2、遺產是沒有共同享有的說法的。如果子女父母都在世的情況下,房屋首次在老人名下登記,但是房產過戶的行為在老夫妻其中一人已經過世之後的話,是可以起訴認定房產為父母的共有財產,那麼其中一位老人單方面指定一位子女只能處理其佔有的份額,對於剩餘的份額其他的子女是可以提出異議的。
11樓:匿名使用者
生前老夫妻倆一致同意(確認房產證屬夫妻倆人)、可將產過戶給其中一位子女,這是夫妻倆的權力意願,其他子女沒有繼承權,任何子女不能干涉。
12樓:意漸濃
沒有權利繼承,已經過戶不屬於遺產了。
13樓:潘增飛
為什麼不提分家這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