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一生一世愛你
我想問你,我之前談了一個男朋友,在和他相處的時間裡,他經常說沒錢,我就給他打錢,他說要名錶,我就給他買名錶,最近突然失蹤了,**把我拉黑,算不算詐騙
2樓:澤希日記
構成犯罪
以任何形式的欺騙他人錢財都需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3樓:合肥律師劉志漢
一、所說情形,構成詐騙罪。
二、法律依據:《刑法》規定,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4樓:不高有點小帥
看你金額大小是否到了法律的臨界點
5樓:
得具體分析情況吧
跟額度和事件性質惡劣與否有關
6樓:愛吳
當然構成啊,你可以諮詢律師的。
7樓:
如果騙取的數額較大 應該算把 你可以諮詢一下律師 或者學法律的
利用感情騙取錢財能構成詐騙罪嗎
8樓:墨汁諾
1、屬於違法,嚴重的構成犯罪,欺騙感情只是屬於一種手段,不影響處罰和定罪。
2、《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3、《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敲詐勒索罪】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擴充套件資料:
一、一般詐騙罪
一般詐騙罪與盜竊罪相同,經濟詐騙罪如集資詐騙、貸款詐騙、票據詐騙等見《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
二、詐騙公私財物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三、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23年4月8日起施行)的規定:
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和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與“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騙公私財物達到上述規定的數額標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夠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酌情從嚴懲處:
(一)通過傳送簡訊和撥打**或者利用網際網路、廣播電視、報刊雜誌等釋出虛假資訊,對不特定多數人實施詐騙的;
(二)詐騙救災和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醫療款物的;
(三)以賑災募捐名義實施詐騙的;
(四)詐騙殘疾人、老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人的財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殺、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詐騙數額接近上述規定的“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的標準,並具有前款規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屬於詐騙集團首要分子的,理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其他嚴重情節”、“其他特別嚴重情節”。
9樓:無盡的囂張
感情詐騙不付刑事責任的,哥們,這樣的最多屬於民事訴訟,構造不成犯罪的事實,
她表姐借你錢,有憑有劇嗎?這樣事情就當是個教訓好了,一切都是你自己自願的,冤不了其他人。
至於你和她個人的錢,在感情方便沒結婚之前,這種消費都是沒有法律定格的,所以說以上一萬多元都是無任何法律意義的。你借給她表姐的錢,如果有有利證據,或許可以駁回,但是這些都是民事訴訟,詐騙金額低於5千元構不成刑事案件,何況別人是以借你錢為由,也沒有任何法律意義的!
10樓:淚待續
去告她 到派出所立案 超過800人民幣就等於是犯罪了 可判刑的 這樣的女人不值得你這樣 應該讓她得到法律的懲罰
11樓:匿名使用者
算了吧,就當作是教訓
12樓:匿名使用者
告那3000是可以的,可是你有什麼證據,只有你的一句話,派出所不會管的。
13樓:匿名使用者
是不是一個叫樊思利的騙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