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頭頭社會
個人覺得這個母親要麼是精神有問題,要麼就是這個老媽真的是為了錢被鬼遮了眼,豬油蒙了心。
老頭敢做不敢認,牢飯已為其備好
她的女兒才12歲,這位親媽就和老頭之間構成了“合作”關係,據說每一次老頭**女兒之後,就會給他200元現金,這到底是道德淪喪了還是人性的扭曲,我們真的無法下定論。這件事情之所以會爆出來,還是因為女孩的家裡人聽到女孩的某些言論感覺不對勁,報警之後才發現原來這名老頭在親媽的協助之下**了女孩三次,導致女孩懷了孕。
在家人報警之後便把這名老頭列為重點懷疑物件,老頭迫不住壓力,只好自己到派出所投案自首,但是卻死活不承認自己**了女孩,也不承認這個女孩子肚子裡的孩子是自己的娃,但是科學是非常先進的,不容你狡辯,到底是不是你的孩子dna鑑定了自然就知道通過dna鑑定這個12歲的女孩肚子裡的孩子,就是這個老頭的!這下可好了,這個老頭不僅老來得子還得了判刑,接下來就在牢獄裡面過自己的晚年生活吧。
枉為人母的人不該再讓她接觸孩子
而這個母親我也萬萬想不到到底是怎麼想的,僅僅200塊錢就可以把自己的女兒送入虎口,讓六旬的老漢**自己的女兒三次,人們都說女兒是貼心的小棉襖,大多數家庭都是把女兒捧在手心裡富養的,磕著碰著都心疼的不得了,而這位母親區區200塊錢就直接把女兒一生的心裡都給毀了,實在是枉為人母。
人家都說家賊難防,這樣的母親實在是不能稱之為母親,現在那名老頭已經被判決了,可是給孩子帶來的傷害是一輩子都無法彌補的,孩子在童年的時候受到的傷害會跟隨其一輩子,這樣的陰影會隨著他度過這一生,而這一切的源頭就是因為這位媽媽貪圖那200塊錢,這位母親是不是精神有問題,目前我們還無從得知,但個人認為為了這麼點錢會把自己的女兒給賣掉的,要麼是精神有問題,要麼是心裡有問題,不管是**出了問題,都需要去看一看,不要再繼續禍害別人的人生了。
適當的性教能讓孩子樹立自我保護意識
根據資料統計,我國有7成以上的兒童**案件都是熟人作案的,其中最高比例的是師生,其次是親戚和鄰居關係,而這件案件的發生卻是由家庭和鄰居共同作案,實在是無法評價,目前這位12歲的女孩子心理輔導方面的問題是非常急切的,只有為他做好心靈方面的疏通,才能夠確保他能平安的長大,否則的話我們根本無法想象他長大之後的心靈會不會因此受到一些影響而扭曲。
除了家長要時刻關注孩子的心靈成長問題之外,我認為性教育對孩子的普及程度也是非常必要的,有些家長總是認為,對孩子提及性教育有些難以啟齒,好像在說什麼不健康的問題一樣,可是當家長把性教育拋擲一邊,閉口不談卻會給那些別有用心的人鑽了空子,孩子在生長的環境裡是有非常多的危險存在的,如果家長不能全方面的保護好孩子,就要鍛鍊起孩子自我保護的能力,所以適當的性教育是非常必要的,希望家長們能夠加強孩子的教育,正確的引導孩子才能夠避免類似的悲劇。
2樓:來自江湖的看客
01事件:老漢為老不尊,母親為母不慈。這起事件的主要人員是年僅12歲的少女王某某以及她的母親丁某某,還有被告人吳某某。
在這起事件當中,人物之間的關係是丁某是王某的母親,而丁某與吳某早有認識,同時丁某已經是年過六旬的老人。看似不應該有太多瓜葛的三個人,卻在王某母親的推動之下產生了非常惡劣的事情。在王某母親的推動之下,年僅12歲的王某與年過六旬的吳某前後三次在玉米地裡發生了性關係,並且最終致使王某懷孕。
02、為了區區幾百元,母親將自己的女兒推向地獄。隨著人們對事件的探索,發現王某的母親丁某與犯罪嫌疑人吳某其實早已相識。吳某年紀已經年過六旬,在早些時候吳某的妻子離世,吳某一直是與自己的兒子居住在一塊兒。
在私下隨著吳某與丁某的交流,在交流中作為母親的丁某居然把自己**的眼光放在了自己女兒身上。為了從吳某手中得到更多的錢財,丁某將自己年僅12歲的女兒介紹給吳某。當吳某在得知丁某女兒12歲的訊息後,前後三次強行與王某發生性關係。
03、雖一位年過六旬,一位是受害者的母親,但是他們逃脫不了法律的制裁。案件偵破以後作為直接侵犯王某的吳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年九個月。法院認為吳某採用強迫性的手段,強行與一名年紀不滿14週歲的幼女發生關係並致使懷孕,這對幼女的身心健康以及成長造成了非常大的傷害,同時他的行為也構成了**罪,因此,依法對吳某作出了裁決。
而關於受害人王某的母親丁某的處決方案至今還沒有一個準確的定論,但是有關人也認為,雖然說王某的母親沒有對王某產生侵犯,但是她卻間接地促使這一事件的發生。因此有關人員認為王某的母親丁某很有可能也會被以**罪罪名判刑。
同時在事件發生以後,王某的家人曾要求去鑑定丁某是否存在精神問題,但是有關法律工作者才指出,無論丁某的精神是否存在問題,丁某對於促成王某與吳某之間的事情這不可否認的,因此無論在鑑定結果出來以後,
雖然說法律對於犯罪人員作出了相應處罰,但是受害人王某心靈上的創傷,並不是因此就能夠被抹去的,也希望王某在今後的成長中能夠多多受到家人的關愛。
3樓:向左向右向前看
一方面是這個母親的無知,另一方面是遭遇了一定的**,對女兒的一種偏見,重男輕女這個思想的影響,導致的母親做出這種荒唐的事情。
4樓:繁華如夢
這個母親並沒有盡到自己應有的責任,反而非常嫌棄自己的女兒,利用自己的女兒賺錢也真的是沒有人性,不配當一個母親。
5樓:香香姐愛生活
其實這已經跟無知沒什麼關係了,有些人他本性就是這樣子的,看不起女兒,女兒對她來說,就是換取利益的一個工具。
6樓:高考張老師
為了200塊錢將自己的女兒推向火坑,這樣的人判刑都是輕的,殺了吧!
7樓:精講社會百態
因為這個母親缺乏責任感,生了女兒卻不為女兒的安全負責任,而且自私自利,只顧自己過得開心。
8樓:不可同日而語
母親認為女兒跟她年輕時一樣喜歡男人,所以做出這樣的事。
9樓:靈樞哥哥
真不敢想象世上還有這樣的母親,都說世上只有媽媽好,這當孃的豬狗不如啊
10樓:眼淚的哭訴
可憐的孩子,希望孩子跟父親生活遠離那樣不配做母親的人。
11樓:來自赤湖熱情的史黛拉
母親那麼喜歡錢,自己去陪老頭就好,幹嘛嚯嚯自己女兒,該死。
12樓:袈瑜
強烈呼籲立法!**未成年少女死刑!協犯無期
13樓:棟水芸
這是一個啥母親,在現今的社會上,200園在你心裡是何等的重要,難道自己的女兒就直那麼點錢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