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孩子跟誰,離婚後孩子歸屬於誰?

時間 2021-06-09 01:45:49

1樓:似池

第一、兩周歲以內的女孩一般隨母親生活。如果孩子年齡在兩周歲以內,雙方都爭取孩子撫養權,且達不成一致意見的,除非女方患有久治不癒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從而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般法院會將撫養權判給女方;第

二、根據最新的《民法總則》規定,八歲以上就視為具有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了,所以八周歲以上,雙方對撫養權歸屬發生爭執的,要考慮該子女的意見。因此,如果孩子已經八周歲或者更大一些,要爭取到孩子撫養權,必須得到孩子的認同。第

三、對於兩周歲以上八周歲以下的女孩,主要根據雙方的撫養情況、經濟狀況、雙方老人幫助撫養的情況等綜合考慮。如果女方有年齡偏大等因素不能再生育子女的,都是有利於女方爭取孩子撫養權的。當然同等情況下有不成文的規定,雙方都爭取孩子的情況下,男孩會判決給男方,女方會判決給女方。

有的地方女孩在四歲以內一般都會判決給母親的。法律依據:《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一條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

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癒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二條父母雙方協議兩周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

2樓:v烟花3月

離婚後孩子到底跟誰好? 文/愛燕雙飛 當最後的努力成為泡影,婚姻也就無可避免地邁向死亡,離婚擺上了議事日程。離婚畢竟是極其負面之事,除了對當事夫妻雙方的傷害,愛傷害最大的也許就是孩子,孩子成了婚姻的犧牲品,指責與怨恨已毫無意義,面對離婚的現實,為人父為人母者首先應該思考:

孩子該怎麼辦?如何才能將離婚對孩子的傷害減少到最低程度?具體來說就是,離婚後孩子該跟誰?

【話題:離婚後孩子該跟誰】這當然是乙個極其重要的問題,所以也是乙個需要慎重考慮清楚的問題,因為如何處理這個問題不但將關係著當事雙方今後的生活,更重要的是它將關係著孩子的將來甚至決定著孩子今後的命運。從道義和法律上說,孩子是兩個人共有的孩子,離婚後孩子跟誰都一樣,但現實卻並不如此簡單,既要考慮夫妻雙方個人的意願,也有考慮離婚後各自的現實條件,也就是那一邊的條件更適合孩子的成長。

作為父母,應該以有利於孩子為第一考慮要素,而不應該只是為了鬥氣或為一已之利,離婚對孩子已經傷害極大,作父母者應該把好好處理孩子的歸屬問題作為彌補愧疚的機會。那麼離婚後孩子到底跟誰最合適呢?這個問題確實很難回答。

為了闡述這個問題,我們不妨做以下兩個極端的假設。a.孩子跟女方(母親):

這是現實中見得相對更多些的選擇,女人相對時間充裕些,而且母性本來就適於養育後代,也許這確更有利孩子的成長。但如果極端假設,孩子跟媽媽後與爸爸完全隔離,也就是說,孩子從此沒有了爸爸,那麼會出現什麼後果呢?孩子跟母親當然在生活中得到的照顧會更細緻些,但乙個明顯的問題是,母親更容易溺愛孩子,極易培養出孩子霸道和自私的性格,同時孩子得到的愛是殘缺的,母愛雖然是海洋,但沒有父愛的山,孩子又如何能撐起完整的人生?

孩子人格的發育無疑也將會多多少少受到某些限制。女孩沒了父愛如山般的寵愛,少了乙個臭美撒嬌的物件,孩子跟父母之間其實也有某種異性相吸的因素在無形中起作用,沒有父愛的女孩,也許從小就對力量與雄性缺乏某種了解,反而會少了些溫柔;男孩沒有了父愛,很容易變得缺乏陽剛之氣,甚至埋下過度戀母的禍根。b.

孩子跟男方(父親):男人由於一般粗心些,在照料孩子方面天生有某種欠缺,笨手笨腳,也容易粗暴簡單行事,在培養和教育孩子方面更傾向於打罵,陽剛有餘而溫柔不足。男孩子容易形成暴力性格或產生極度的反抗與逆反心理,從而也養成某種對於女性的不友善;女孩子沒有母愛,在培養成女性的溫柔與愛美方面將可能欠缺些,也許從小就不知打扮為何物,對於培養女孩該有的溫柔與女性氣質顯然不利。

孩子尚未長大**,毫無疑問離婚對孩子的影響遠遠大於大人。現實中,離異家庭的孩子面對的問題比比皆是,如果尚年幼,缺乏父愛或母愛的環境下長大顯然不利於人格的健全,如果已初懂人事到入學的年紀,則很可能出現悲傷、憂愁、恐懼、失落感、憤怒,出現情緒低落、成績下降,以及與同學相處困難、說謊、學業成績退步、攻擊同學等等。即使有時候,孩子雖然理智上明白父母離婚的意義,但仍然無法排遣不良情緒,會出現頭痛、肚子痛等身心症狀。

甚至還可能會影響孩子以後對婚姻的態度,作人父母者必須深刻認識到這一點。 孩子如站在天平中間的掌中寶,要站得穩站得直,各處一邊的父母必須得完整,而且必須有某種平衡,失去父愛或母愛,孩子都更容易墜下天平。當然,上面兩種假設都是一種極端,在現實中往往會通過某種形式得到一種程度的平衡,比如有了後母或繼父,或者有爺爺奶奶或姥姥姥爺代為照顧從而部分地填補了由於缺乏母愛或父愛而帶來的缺憾,這也就是在現實中離婚家庭中長大的孩子並不見得有什麼大的問題或者沒出息。

但必須看到,有相當部分的家庭並沒有很好地處理好這個問題而對孩子產生極其負面的影響。 其實要明白,離婚只是夫妻的事,無關孩子。作為大人很容易粗暴地對待,離婚了就強制性永遠隔離孩子跟另一方的聯絡,完全是一種自私的行為,也是一種短視的不理智不聰明的做法,無論怎麼做,一定要記住,一切以孩子的將來為中心,把離婚對孩子帶來的傷害和損失盡可能減少到最低,不管離婚與否,夫妻雙方均有義務和責任這樣做。

即使雙方有再大的分歧,在孩子方面也要盡量克制將分歧縮小到最低,盡量達成乙個雙方能接受的一致意見,一定要坐下來協商好孩子跟誰的問題,但所謂的歸屬只是從有利於孩子的角度來想,跟哪一方更好,但孩子永遠還是雙方的,不到萬不得已,不要輕易割斷另一方對孩子的愛,除非有極端的情況。值得特別注意的是,有的人簡單地把外在客觀條件的優劣作為主要作選擇的依據,而忽視了心理情感層面的東西,其實孩子的成長,愛是最重要的,所以除了硬環境,更主要是要考慮軟環境。 夫妻離婚了,孩子總得跟一方,但無論孩子跟誰,關鍵是要讓孩子明確地知道,父母離婚並不代表父母不愛她了,不代表她將要失去父親或母親了,孩子也需要知道父母離婚並不是他的錯,跟孩子說明離婚是父母間的問題,與孩子無關。

其次,讓孩子了解日後的生活可能產生的變化,父母離婚後將分開住,她會住在**、跟誰住、多久可以見到雙親的另一方。切忌在離婚的過程中利用孩子,比如希望孩子站在自己一方,不要在孩子面前批評、指責另一方的不是;不要用金錢收買拉攏孩子;更不要挑起孩子對另一方的仇恨,說是另一方拋棄了自己和孩子;不要禁止孩子和另一方來往。這些做法均對孩子的心理健康不利,隨著孩子長大,她也會逐漸發覺父母的狹隘和自私,所以這些做法往往是幫石頭砸自己的腳。

為了可愛而又無辜的孩子,正在鬧離婚的夫妻們,拋掉衝動,作最後的一次協商,這是你們最後的一次也將是最重要的一次協商,妥善解決孩子的問題,婚姻已經讓你們焦頭爛額,不要將你們所犯罪錯延伸到孩子身上,否則真的罪不可恕。

離婚後孩子歸屬於誰? 5

3樓:

一般看意願,雙方都要孩子,主要考慮媽媽。

只一方要考慮這一方。

雙方都不要,調解考慮媽媽。

不管哪種另一方都要付撫養費。

4樓:匿名使用者

法院會判給兩個人中最有經濟能力和經濟**比較穩定的來撫養孩子,這是重要條件。所以不出意外給媽媽。

其它的還會摻雜著其他,一些細枝末節的標準。

但是可悲的是從來不問孩子的意見

5樓:匿名使用者

1歲半的一般會給女方

6樓:匿名使用者

根本原則:誰撫養更有利於孩子成長歸誰。即:

能夠提供更好的物質、精神、品行等趨利好與子女的一方有利。此外,年齡因素:父母雙方協議兩周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

夫妻離婚後孩子戶口跟誰?

7樓:超級無敵豬八戒

孩子戶口無硬規定,父母協商確定,跟誰都行,一般以獲得監護權的一方意見為準。可以孩子跟男方,但是戶口仍然跟你朋友。

8樓:匿名使用者

戶口可以不遷出的。建議保留北京戶口,對孩子將來有好處。

離婚後孩子應該跟誰,離婚後孩子跟誰

應該跟父母中最能肯定對方的那一方。當夫妻關係走到盡頭時,乙個最令當事人頭痛的問題,就是孩子跟誰過的問題。這個問題成為即將離異的夫妻們最難面對的問題,種種考慮,種種牽絆,都想盡力照顧的更全面一些,以減少父母離婚給孩子帶來的傷害。德國家庭系統排列大師海靈格先生針對家庭內部的動力系統,提出了解決孩子監護權...

離婚孩子判給誰,離婚後孩子歸屬於誰? 5

皆有可能 因為子女多,你可以先選擇要哪個孩子的扶養權,之後經法院訴訟主張你的權利。每人都有扶養權,一般是撫養費各自承擔。夫妻婚姻存續期間產生的共同財產雙方平均分配 霧霾媽 這個 婚姻法 有明確的規定。建議好好研究一下。或者先去諮詢一下律師,他們比較專業。先做好準備,做到心中有數。 脆皮 這個需要雙方...

離婚孩子歸誰撫養,離婚後孩子歸屬於誰?

雙方都沒有父母 有乙個一歲兩個月的寶寶 女方沒有工作 男方有工作,如果離婚的,雙方可以協商孩子的撫養問題。一般兩歲以內的孩子,由女方撫養對孩子更為有利。即使法院判決,也是優先考慮由女方撫養。參照 關於審理離婚案件子女撫養若干意見 1 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