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你所介紹的情況,李某明知私拉電網有可能會導致人身**,但為了防止他人偷花的目的,放任了該種傷害後果的發生。所以對於白某的死亡,李某主觀上屬於間接故意。從其私拉電網的手段看,其針對的是不特對的多數人,也就是說無論是誰,無論是否偷花,只要觸電就有可能**。
所以綜合考慮李某的情況,其行為符合我國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的規定,即“放火、決水、**、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也就是說李某的行為屬於“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應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2樓:匿名使用者
主觀心態是過於自信的過失,應承擔法律責任,以過失殺人罪定罪。因為主觀方面有過失,客觀方面造**的死亡。故應當承擔過失殺人的罪責!
3樓:匿名使用者
行政方面就可以罰死你 如果有偷電的行為 按盜竊算
4樓:匿名使用者
1.主觀心理態度是間接故意。過於自信過失的特徵是“輕信能夠避免”,一方面行為人希望並相信能夠避免危害結果發生;另一方面行為人沒有確實可靠的客觀根據而輕率相信可以避免。
譬如過高地估計了自己能力或者不當地估計了有利的條件,自以為可以避免危害結果發生,而實際上卻未能避免。如:為防小偷在花園私設電網。
為了避免發生事故,特意安裝上“漏電保護器”。其作用是一旦有人觸電,電流加大,即可自動斷電。達到驚嚇的效果。
但是由於該漏電保護器是偽劣產品,使用中失靈,造成一個三歲兒童被電擊死的後果。甲某顯然對危害結果持否定態度,並且有避免結果發生的措施,進一步印證了其輕信的心態。所以屬於過於自信的過失。
相反,如果私設電網,又未採取有效的防範措施,造成嚴重後果的,通常認為是間接故意。
2、一般認為李某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因為這是使不特定定多人受傷害。
私拉電網什麼處罰
5樓:請用道理說服我
電網對人畜有很大的危險性,涉及公共安全,我國只准用於國家政治、軍事、重要科技、治安等及重要企業需要重點防範的場所。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37條第一款規定:未經批准,安裝、使用電網的,或者安裝、使用電網不符合安全規定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私拉電網,有致人死傷的嚴重後果,行為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私設電網如何處罰
6樓:匿名使用者
電網對人畜有很大的危險性,涉及公共安全,我國只准用於國家政治、軍事、重要科技、治安等及重要企業需要重點防範的場所。《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37條第一款規定:未經批准,安裝、使用電網的,或者安裝、使用電網不符合安全規定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私拉電網,有致人死傷的嚴重後果,行為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