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理論上講,一切涉及身份證資訊的關係都 可能 被利用,從這點來看,具體情形是無窮無盡的,只要你想得的到都有可能。
概括了一下,大致想到以下幾類情況(若是想到其他再行補充):
1、利用他人身份證資訊實從事犯罪活動,比較常見的是“詐騙罪”(這裡的“詐騙罪”非單指詐騙罪這一罪名而是指詐騙類犯罪),比如用你的身份資訊辦理信用卡,
惡意透支;比如,以你的名義和他人簽訂合同,實則為了騙取財物,可能構成合同詐騙罪;再比如其他的一些金融詐騙罪等等。(注意,接下來提到的幾點,若是達
到一定程度,也可能構成犯罪。)。不過,由於現在的金融系統不斷完善,這些情況也會逐漸被克服,但是不排除新情況的產生。
2、利用他人身份證資訊實行侵權行為,其實大肆洩露本身已可構成侵犯隱私權,若是資訊被他人利用,比如,他人的營業執照裡赫然登記著你的名字,你卻不知情,這就會構成侵犯姓名權,再比如,別人以你的名義釋出各種可能招致社會負面評價的言論,則可能構成侵犯名譽權等等。
3、利用他人身份證資訊從事交易活動,以他人的身份或者利用他人身份資訊與他人簽訂合同進行經濟往來,最終發生經營問題,那麼債務可能落在他人身上,並且可能
使自己染上信用汙點。當然,能夠證明自己清白固然好,但是不排除百口莫辯的情形,現實中就有類似的情況,有人將身份證借給朋友使用,並且莫名其妙的在一份
自己都沒有看清楚的合同上籤了字,最後竟發現自己上了銀行的黑名單,原因是貸款未還。
4、利用他人身份證資訊進行廣告推銷,有些商家為了進行推銷、廣告,採用各種手段獲取他人資訊,並進行利用。寄送各種宣傳材料,或者通過其他方式進行廣告宣傳,干擾他人正常生活。
5、利用他人身份證資訊佔用他人特定資格,比如,出現一些優惠活動或者其他有利益活動,一個身份只有一次參與機會,就像在網上搶購某種商品需要一個帶有真實資訊的號,且一個號只能搶一次等等。這些資格用過了則不再享有,那麼這種行為就佔用了他人資格,侵犯他人利益。
6、利用他人身份證資訊盜竊他人網路財產,這裡的網路財產應包括真實財產,比如,你在某個讀書**的賬戶裡充進100元金額,為購買作品而用的;還應包括虛擬
財產,比如在網上參與各種活動積累的金幣積分或者在遊戲中累積的財富等等,這些雖然不是所有者的現金投入,卻也具有相應利用價值,不排除轉化成現金的可
能。(對網路不是很瞭解,因而這點不是很肯定,但是我認為有這種可能)
所以不認識的人,儘量不要將自己的個人資訊透露給他人。
2樓:匿名使用者
危害太大了,可以開**賬戶,借貸寶等等,很麻煩,以後這種事情還是自己做吧,雖然網上開店確實是要這些東西。
3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是身份證被洩露了,就會有一定的風險。
只是有些風險是人為的,有些是無意而為的,但都會對當事人本身帶來很大的傷害。
4樓:耿超律師
您好!根據您提供的情況,如果該店鋪以後發生債務,將可能由您承擔。您提供的資訊很可能是供通過交易平臺的稽核之用的,一經稽核成功,您在法律上就成為了該店鋪的實際負責人,所有的責任都將由您承擔。
建議妥善保管自己的身份資訊,避免日後產生不必要的糾紛。
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對您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