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參與偷稅漏稅,會有連帶責任嗎,未參與偷稅漏稅,會有連帶責任嗎? 200

時間 2021-06-12 02:26:21

1樓:

公司偷稅漏稅,法人代表被抓了,會計也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如果偷稅漏稅行為都是法人代表指使的,會計負次要責任。

2樓:在醉白池養娃的山桃

即是沒參與,就不會有責任。

他人公司偷稅漏稅影響到我公司,有什麼連帶責任

3樓:劉付利律師

只要不是共同實施違法行為,不負連帶責任的。

4樓:

偷稅對企業造成的後果有以下的幾個方面:

(一)觸犯以下任何一條將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並處偷稅數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處罰金。

(1)納稅人採取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燬帳簿、記帳憑證;

(2)在帳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

(3)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的手段,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以上情況,同時符合偷稅數額佔應納稅額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滿百分之三十並且偷稅數額在一萬元以上不滿十萬元的,或者因偷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行政處罰又偷稅的;

(二)對於多次犯有前兩兩條行為的企業,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數額計算

(三)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領導或者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條例的規定進行處罰。

(四)被判處罰金,沒收財產的,在執行前,應當先由稅務機關追繳稅款和所騙取的出口退稅款。

丈夫偷稅漏稅,夫妻有連帶責任嗎

5樓:掘金知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四條規定:“債權人就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照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的情形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五條規定:“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已經對夫妻財產分割問題作出處理的,債權人仍有權就夫妻共同債務向男女雙方主張權利。一方就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後,基於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書向另一方主張追償的,人民法院應當支援。

”《婚姻法》第十九條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由此可以看出,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舉債,一般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只有在極特別的情況下除外。另外,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對另一方的債務有責任承擔,雙方內部約定不能對抗善意第三人。簡單點說,只要是在你們還沒有離婚時丈夫所借的錢你都要承擔連帶責任,就算你們之間有約定財產分開債務自理並做了相關公正,哪怕那房子和一部分存款是你的婚前財產,但如果你不能證明債權人知道這個約定,那你也要償還。

公司偷稅漏稅出納人員需要承擔責任嗎? 20

6樓:匿名使用者

要視出納人員的參與程度。

如果你們公司偷稅,而且所偷稅的行為不是利用賬戶進行的,也就是說不是與你出納相關的,

並且出納不知情的。

出納不需要承擔責任。

7樓:匿名使用者

會。1、數額超過5000元,即可構成偷漏稅,可處罰金及拘役、數額巨大的可追究刑事責任,這是偷漏稅的刑罰

2、獲取證據,誰主張的偷漏稅,誰負責任,你自己想辦法得到老闆主張指示你做假賬的證據

8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的話,如果被查出偷稅漏稅,會計的風險比出納的大。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沒人敢保證不承擔責任。就算不是直接責任,也是間接責任

9樓:匿名使用者

偷稅漏稅嚴重的 公司法人承擔責任 追究刑事責任

一般偷稅漏稅的 公司補交 罰款 財務走人

小數額偷稅漏稅 公司補交 罰款 正常現象 沒人對稅法全懂 稅務人員自己也不是全懂

10樓:匿名使用者

要看偷稅漏稅的具體數額,如果漏稅30萬以上算數額較大,在這種情況下,出納人員要承擔次要責任,因為漏稅這麼大的數額,出納不能說一點都沒有參與。至於偷稅數額達到10萬以上就是數額較大了,要承擔刑事責任的

11樓:小小七

我也想問,老闆工資高,然後他把一部分工資要求用私戶發,出納是知道的,出納有責任嗎?

如果公司偷稅漏稅,會計人員知情不報,需承擔法律責任嗎?

12樓:龍的傳人

是的。《刑法》第三十條:“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實施的危害社會的行為,法律規定為單位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第三十一條:“單位犯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判處刑罰。本法分則和其他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第二百零一條:“納稅人採取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燬帳簿、記帳憑證,在帳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的手段,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偷稅數額佔應納稅額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滿百分之三十並且偷稅數額在一萬元以上不滿十萬元的,或者因偷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行政處罰又偷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偷稅數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偷稅數額佔應納稅額的百分之三十以上並且偷稅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偷稅數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7 k5 p+ f# 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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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樓:愛晨曦之翼丶翔

因為保護國家的稅收是公民應盡的法律義務,所以會承擔法律責任

14樓:陽光的味道

這是肯定的了,就像你的親人犯法了你知情不報,最後查出來就是包庇縱容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