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最新方法
從法律的角度來說孩子你是不能帶的,因為你沒有孩子的撫養權.若你怕小孩受苦.以後小孩也確這過得很不好,你可以要回孩子的撫養權,撫養費,那就得看你們離婚的時候是怎麼協商的了,
2樓:匿名使用者
我也是一個即將離婚的女人\
在這個問題上也是猶豫了很久
一個母親在這個時候真是最難的
又怕小孩子跟後媽受罪
但是你自己養,他又不付撫養費
我想的是先自己奮鬥幾年
如果條件好些了
再接孩子
狠一下心吧!
3樓:天使也流淚
最好不要帶孩子
一個女人生活很辛苦的
撇開經濟不說個人方面也會因此有很多問題
如果孩子真的在男方受罪 你撫養一定要讓男方付撫養費帶一個孩子不容易 既然帶了不能讓他生活的太差
4樓:匿名使用者
協議書上怎麼寫的?按照協議書來做。
讓他撫養小孩,你來支付撫養費。因為孩子已經判給他了。不要擔心孩子。
你離開了,他才不依賴你,才能自己想辦法解決這些問題。當他覺得困難的時候,他會想辦法解決的。給他做父親的責任感和義務。
不要替他做很多他分內的事。
你首先要照顧好自己,自己過的更好,你才有能力照顧你的小孩,知道嗎?別太一時心軟了。
5樓:
不好說……
但他不膚錢,有問題,可以上述的。
6樓:隔壁的多多拉
建議狠下心不要帶
離婚女人本來就很苦 經濟上 婚姻機會上都不多你既然問出這個問題 說明你還是能夠離開孩子的看你自己的狀況也不是很好 帶著孩子 個人事業發展也受影響 生活機會也少
建議不要帶孩子
自己開始新生活
等自己狀況好些(不管是個人事業還是婚姻上) 再說吧你現在這樣 實際是 撫養權沒有 義務你在盡拖下去 你一輩子都難有發展 到時候 孩子跟著你未必不受苦要讓孩子不受苦 第一 你自己要強大 事業上 最好個人生活上都有個改變第二 孩子自己要要強 不然他大了沒有出息也要吃苦的
7樓:查雨澤
要不吧撫養權要過來。
要不就不要帶小孩!
問:我是個女人離婚後該不該把孩子帶在身邊我26歲,兒子五歲
8樓:自作自受
如果你夠愛你的兒子,你有經濟條件就帶上,沒有經濟條件就別帶了。跟著你吃苦。還有,女人帶男孩很難再找物件,你要考慮好,
9樓:陳松香
看看兒子的意願,如果他選擇你,並且你有能夠養好他的資本,就帶上吧,畢竟是自己的骨肉,不能為了自己辜負了孩子
10樓:無言沉默
最好別帶,讓他爸養著,你要想孩子不知道經常去看他啊,帶在自己身邊對你再婚或多或少都有影響,孩子不一定幸福,在他爸那裡就不樣了有人疼愛,祝你有個好歸宿!
11樓:圓嘟嘟
如果孩子的父親對孩子夠好,也有想撫養孩子的想法就不要了,相信作為一個母親,孩子健康快樂才是最重要的,而且你還年輕,一個女人帶孩子會很辛苦的
12樓:匿名使用者
我個人認為要帶上,孩子是母親的心頭肉,如果可以,為了孩子有個完整的家,還是不離婚好,有些事想想孩子也就沒那麼重要了,我就是這樣過來的,現在也好了
13樓:百斯不得騎姐
帶著,男人看孩子不行的,
14樓:為你守候
現在你遇到你的另一半的男人了嗎?我們能夠彼此瞭解一下嗎?我是認真的找個人生活過日子的,如果你願意 小孩不介意的,你帶著,我照顧你們,不知道你願不願意相信我,給這樣的機會呢!
15樓:秋深
孩子還是待在母親身邊比較好。
16樓:匿名使用者
把孩帶在身邊自誤前程
17樓:夏至未至
別帶了吧,你才26啊,耽誤自己的幸福
18樓:憶上天堂
你得找個能接受你情況的人
19樓:明
作為父母的就應該和孩子不離不棄。
20樓:手機使用者
你喜歡就帶,還要有經濟條件
21樓:匿名使用者
誰為了孩子不負責任而買單
22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條件好的話,可以考慮自己帶
23樓:手機使用者
自己的孩子你捨得離開嗎?
> 我是一個離婚的女人,離婚後我還是忘記不了深愛的
24樓:匿名使用者
剛離婚,一個人孤獨無助,肯定會想的,重新找個一個,你就不會想以前的事情了。
25樓:x可愛的大熊貓
既然那麼愛為何還要離婚,
女人離婚帶著小孩好,還是不帶的好
范先生太甩 看你是從孩子的角度考慮還是從你自己角度考慮了。孩子跟著媽媽肯定是比爸爸好,媽媽更細膩。如果從你自身,以後再結婚的角度,那肯定是不帶小孩更方便了。但我建議你還是帶著,畢竟自己生的,有感情,而且也得對孩子負責啊 有良心的就帶著,如果連自己的親生骨肉都能放棄,那麼永遠都得不到幸福 看自己的經濟...
離婚的女人,是不是很醜,離婚後的女人到底是什麼樣的心態?
牛霞吧 燦爛的笑臉,說明你是乙個性格開朗的女人。離婚沒有給你帶來陰影,反是你更堅強。幸福永遠屬於自信的女人!祝你好運! 相由心生,可以入手試試。離婚的女人也不醜,看到你的笑容感覺你很喜樂,充滿陽光。是因離婚後解脫了痛苦了嗎?人只要開心快樂給人的感覺就美麗漂亮。 沒有這一說,紅顏薄命,很多離婚過的女人...
離婚後我還是小孩的法定監護人嗎
1987蔡仁彬 父母離婚後,子女的撫養權可以歸其中一方 但是雙方依然均是雙方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第十六條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三十六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