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遭一群人毆打,在防衛過程中把對方打傷,怎麼辦,算正當防衛嗎

時間 2021-06-12 10:32:27

1樓:

算正當防衛。

正當防衛,指對正在進行不法侵害行為的人,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一定限度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根據《刑法》   第二十條規定,為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中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2023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發文指出,要適時出臺防衛過當的認定標準,鼓勵正當防衛。

2樓:匿名使用者

要看具體行為了如果對方想農死你朋友你朋友把對方打成重傷屬於正當防衛,如果人家只是向教訓教訓你朋友你打成重傷就是防衛過當,但是相對來說責任會輕很多不要太擔心…

3樓:天來就沒

鬥毆是相互侵害行為不存在正當防衛,雙方應對自己的侵害行為負責,你朋友的情況應該是聚眾鬥毆罪,應處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建議私下和解,但口氣不能軟,因為錯不在你朋友一方。

4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後果不嚴重那麼就是正當防衛。

5樓:滕法**

如何算正當防衛?防衛時使他人受傷,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嗎

假如跟人打架的過程中,對方把刀架在我脖子上,我殺了他,屬於正當防衛嗎?

6樓:北京小客

你在不碰到他的刀子的情況下握住他的手用他的刀弄死他,不知道算不算。

7樓:雨落

算正當防衛

因為他對你的人生安全正在進行不法侵害而你是制止這種行為,可以算作正當防衛,可減輕或免除行事責任

但你如果在他沒有還手能力時繼續使用暴力就屬於防衛過當,要負刑事責任沒有先動手只能說明其主觀過錯較小,在責任承擔中會承擔較小的責任

8樓:南宮慕風

因為你自己有刀子所以就不好說了,你可以說是正當防衛,人家還可以說是滋事鬥毆,你可以說是合理反擊人家律師哈可以說是過失殺人。所以真心不好說

9樓:

法官說了算.....

我國的法律,彈性很大,人為因素左右結果,哪方有人有錢關係硬,風向哪邊刮....!

如果你這邊‘風頭硬’,就是正當防衛,如果是對方‘風頭硬’,則是防衛過當,甚至判你是過失殺人.....。

這個癥結,主要彙集在是否構成‘生命威脅上’的辯論,但結局還是法官拍板...

冤家錯案見多了,早已經麻木和無奈....

10樓:

屬於正當防衛,最起碼也是防衛過當,不會判死刑

有人拿刀砍我,我把刀奪過來把他砍傷,算正當防衛嗎?

11樓:知道法也團隊

一般不屬於正當防衛,應屬於防衛過當,具體看案情定。至於為何只拘留所謂的防衛一方,需要了解具體案情才能分析。

打架鬥毆中,任何一方對他人實施的暴力侵害行為。兩人及多人打架鬥毆,一方先動手,後動手的一方實施的所謂反擊他人侵害行為的行為,不屬於正當防衛。

例如甲毆打乙,乙可以報警,錄影取證,如果甲不停止對乙的毆打,乙以制止甲對乙的毆打而採取措施,才是防衛。這個措施不一定是毆打對方,可以是其他足以制止的行為。

正當防衛,指對正在進行不法侵害行為的人,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它應該符合四個條件:

一.正當防衛所針對的,必須是不法侵害;

二.必須是在不法侵害正在進行的時候;

三.正當防衛所針對的、必須是不法侵害人;

四.正當防衛不能超越一定限度。

《刑法》第二十條【正當防衛】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對正在進行**、殺人、搶劫、**、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12樓:墨汁諾

根據《刑法》第二十條規定,為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中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無限正當防衛,是指對正在進行**、殺人、搶劫、**、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而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仍然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正當防衛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擴充套件資料:

一、它應該符合下列條件:

1、正當防衛所針對的,必須是不法侵害;

2、必須是在不法侵害正在進行的時候;

3、正當防衛不能超越一定限度。

正當防衛(又稱自我防衛,簡稱自衛),是大陸法系刑法上的一種概念。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對正在進行**、殺人、搶劫、**、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仍然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其與緊急避險、自助行為皆為權利的自力救濟的方式。

二、防衛過當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條第二款規定:“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一)防衛過當概念、特徵及罪過形式

防衛過當是指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的損害應當負刑事責任的犯罪行為。防衛過當具有以下特徵:

1.防衛過當的犯罪客體只能是其所構成的具體犯罪的客體。對於防衛過當,應當依據其罪過形式和客觀行為的性質,按照我國刑法分則的有關條文定罪量刑。

2.防衛過當在客觀上表現為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但其具有防衛前提且不具有社會危害性,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3.防衛過當構成犯罪的,行為人主觀上必然有罪過。這種罪過表現為行為人對自己的防衛行為是否會明顯超過必要限度的主觀心理態度。

三、關於防衛過當的罪過形式,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

(1)防衛人明知自己的防衛行為會明顯超過正當防衛的必要限度而造成重大損害,為了達到正當防衛目的而放任這種重大損害發生的,是間接故意的防衛過當。

(2)防衛人知道自己的防衛行為可能明顯超過了正當防衛的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但輕信這種重大損害不會發生,是過於自信過失的防衛過當。

(3)防衛人應當知道自己的行為明顯超過了正當防衛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因為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以至發生重大損害的,是忽視大意的過失。

13樓:別人的地平線

警察拘留你,可能是你由正當防為轉化成了故意傷害。如果你奪了對方的刀後,對方仍然要對你施暴或者要奪你的刀,那麼你就屬於正當防為。你可以提起行政複議,要求行政賠償。

14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他拿刀砍你,你沒有受傷,而你奪刀把他砍傷,屬於防衛過當

15樓:

刑法中的正當防衛的構成要件之一為不法侵犯行為正在發生過程中 按你所說 把刀奪過來已經夠了

16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已經將其**又故意拿刀砍他那就不算正當防衛!

17樓:匿名使用者

你是否也被刀所傷?記住一定要證明你的生命和人身已經受到嚴重的威脅,自己是被對方所迫,才不得不予以還擊。(特別是奪過刀以後)

如果對方要說只是要拿出刀來嚇唬一下,沒想到被你奪取。還被砍傷。會比較麻煩。(要多收集對自己有利的證據。比如自己的傷,目擊人證等。)

那個拿槍的為什麼放了?也許別人有經驗會說。千萬別在派出所**,好漢不吃眼前虧。

要拘留的話就忍一下吧,不會時間太長。要判刑的話會有庭審,找個好律師吧。應該好辦。

有很多事就是一個說法的事。換一個角度說就可以開脫的。下次做筆錄的時候機靈點,避重就輕不就沒事了嗎。

畢竟是他先帶刀來的。別太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