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脫去外衣的
故意傷人罪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故意傷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司法實踐中對本罪的認定和處罰應注意以下幾個問題:1 行為人有非法故意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是構成本罪的關鍵。
對此應注意以下兩點:(1)傷害行為的非法性是構成本罪的前提。如果傷害行為是合法的,如正當防衛或者緊急避險過程中造成一定傷害的,則不構成犯罪;(2)本罪故意傷害的必須是他人的身體健康。
自傷行為不能構成本罪,特殊情況下可能構成其他罪,如軍人戰時為逃避軍事義務自傷身體的,應按照刑法第434條的規定,以戰時自傷罪論處。
2 構成本罪的傷害程度限於輕傷、重傷、傷害致死三種情況。輕傷以下的輕微傷和一般的毆打行為,不能構成本罪。至於重傷、輕傷、輕微傷區分的標準,應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聯合釋出的《人體重傷鑑定標準》和《人體輕傷鑑定標準(試行)》的規定為準。
3 本罪主體的刑事責任年齡因傷害程度的不同而有不同的要求,致人重傷或者傷害致人死亡的,刑事責任年齡為已滿14週歲不滿16週歲;致人輕傷的,則須已滿16週歲才能構成本罪。
4 對於刑法明確規定以其他罪論處的故意傷害行為,應按照刑法有關條款定罪處罰,而不能以本罪論處。
5 犯本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傷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另外根據有關司法解釋,犯本罪的可以附加剝奪政治權利。
故意傷害罪的認定問題
1 故意傷害罪和故意殺人罪主要在以下兩種情形下不易區分:一是故意傷害致死與故意殺人既遂;二是故意傷害與故意殺人未遂。區別兩者的關鍵是查明行為人犯罪故意的具體內容:
如果行人具有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故意,無論是否造成死亡結果,均應認定為故意殺人罪;如果行為只具有非法的損害他人健康的故意,則無論是否造成他人死亡的結果,都只能認定為故意傷害。
此外,應注意以下三種特殊情況的處理:⑴對於突然實施犯罪,行為人故意的內容不確定或者顧他人死傷的,一般可按其實際造成的結果定罪。造成傷害結果的,定故意傷害罪;造成死亡果的,定故意殺人罪;⑵因打架鬥毆致人死亡的,除了明顯具有殺人故意的按故意殺人罪論處外,一般可按故意傷害致死定罪;⑶故意傷害與故意殺人之間的界限確實無法分清的案件,一般可本著疑罪從寬的原則處理。
2 故意傷害(致死)罪與過失致人死亡罪區別的關鍵在於行為人主觀上是否有傷害他人的故意故意傷害致死,行為人雖然沒有殺人的故意卻有損害他人健康的故意,死亡結果的發生完全是故意傷害行為引起的;過失致人死亡,行為人不僅無殺人的故意,而且也無損害他人健康的故,死亡結果的發生完全是過失行為造成的。
3 對於傷害程度的認定,應注意把受傷當時的傷勢和**後的結果結合起來綜合評定:當時情嚴重,**後基本恢復正常或者只形成輕傷結果,應以輕傷論;當時傷情並不嚴重,但雖經**最終呈重傷結果的,應以重傷論。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關於故意傷害(輕傷)案件由公安機關
作撤案處理後法院能否再作為自訴案件受理問題的答覆
2樓:匿名使用者
一、依據90兩部兩院《人體輕傷鑑定標準(試行)》第二十五條 四肢長骨骨折;你說的如果是小腿骨折、神經沒有損傷、無功能障礙,可以構成輕傷。如果神經有明顯損傷、小腿功能有明顯障礙,有可能構成重傷。
二、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通俗的說,故意傷害致人輕傷的,就可以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三、故意傷害致人輕傷,兩種情況:一是公安機關立案偵察,證據齊全後報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最後經法院審判。一旦公安機關予以立案偵查,進入訴訟程式,意味著,國家公權力的介入,意味著國家對於違法犯罪的行為追究刑事責任。
公訴案件就不能私了。二是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屬於自訴案件,自訴案件主要還是鼓勵和解,原告只要自願撤訴被告就不必負法律責任,在實踐中,如果真的是輕傷,一般只要達成了賠償協議並執行了,一般不會判刑.
3樓:百計洛克船長
骨折?拘留?這麼嚴重。奇怪這不是我常乾的事嗎。還會拘留。
這又算不上刑事案件,賠點錢了事。
打架鬥毆造成對方腿折,會被怎麼判?
4樓:律政盲流
你好,1,這要看起訴那個罪名,可能涉及的罪名有故意傷害罪和聚眾鬥毆罪。
,2,量刑:
a,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這是傷情鑑定為輕傷的情形)
b,犯聚眾鬥毆罪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眾鬥毆的;
(二)聚眾鬥毆人數多,規模大,社會影響惡劣的;
(三)在公共場所或者交通要道聚眾鬥毆,造成社會秩序嚴重混亂的;
(四)持械聚眾鬥毆的
3,法院會怎麼判決,考慮的因素有很多。是否有法定的從輕減輕,是否可以緩刑。
5樓:豬棟
根據《人體損傷程度鑑定標準》規定,腿骨折肯定構成輕傷以上,構成故意傷害罪。
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輕傷:應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重傷:
應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6樓:匿名使用者
致人輕傷即可追究打人者刑事責任,同時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致人輕傷的,可能被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故意傷害致人重傷,可能被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時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具體賠償範圍和標準可參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如果需要幫助,出於對您的負責,建議**溝通或前來該地區法律諮詢處辦公室面談。
7樓:深圳張勇律師
1,若是輕傷及以上,不僅要賠償別人的醫藥費等損失,還要承擔故意傷害的刑事責任。
若是輕傷以下,要賠償別人的醫藥費等損失,不用承擔刑事責任,但很可能會治安拘留。
2,若通過調解了,獲得了受害人的諒解,可以從輕處罰。
若人已經被刑事逮捕,家人與朋友們是不能見到他本人的,只用律師才能去看守所會見,你們要及時請律師去會見他,與他面談,瞭解案情,提供法律幫助、確定是否具有從輕或者減輕情節,是否符合犯罪等,爭取從輕處理、維護他的合法權益
若要辦理會見,要提供委託人的身份證,以及委託人與嫌疑人的關係證明(戶口本、結婚證等)
因一點口角糾紛打架導致對方小腿骨折,怎麼處理?
8樓:小吧吧樂園
住院**,包藥費營養費,賠誤工費,如果對方要告你還得請律師。
9樓:
跟人協商溝通,賠償損失是最好的做法。生活中,如果與對方發生了口角,上升到打架,出現了人員受傷。在打架後雙方是可以在私下進行協商的,但是如果協商不成有可能判處故意傷害罪的。
那麼如果打架致輕傷對方不調解該怎麼辦呢?受害方達到輕傷,將其毆打至輕傷的一方已經觸犯刑律,構成故意傷害罪,將會被按照刑法234條追究刑事責任。
打架,致對方骨折,被怎麼判
10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2023年1月1日實施的《人體損傷程度鑑定標準》規定,5.9.4 輕傷二級:f)四肢長骨骨折;髕骨骨折。
手臂被打骨折達到二級輕傷,構成傷害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具體可經過法醫鑑定結論為準。
11樓:大明
具體情況不明不好講,關鍵要看傷情鑑定結果如何了,輕微傷一般屬於違反治管法的行為,如果傷情以上,就涉嫌違法犯罪了,當然還要看其他情節後果,具體情況具體分析才行。
雙方打架,導致他人骨折,我們應該承擔多少責任?
12樓:解脫為了更好發展
現在是嚴禁打架鬥毆行為的,屬於違法犯罪行為,打架的話,如果被舉報的話,首先會被拘留還要罰款,打傷別人需要承擔**費用,如果對方報警的話,且你是先動手沒理的一方,可能還要坐牢,得看你的犯罪程度定刑,雙方都沒什麼理的話,醫療費還是需要承擔的,但是雙方都要接受刑事拘留。
13樓:牛令楓
對方至少是輕傷以上。建議主動賠償,爭取對方不報警,否則你會被判刑。刑法二百三十四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故意傷害致人輕傷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14樓:
要依情節而論,是誰先動手,是什麼原因引起的,如果是他人先動手你是正當防衛,可以不出錢或出於人道主義付一點,如果相反你先動手那你負全責。
15樓:匿名使用者
雙方打仗導致他人骨折,你們應該承擔的責任最起碼的就是應該給對方醫藥費,也就是這種經濟賠償的民事責任你必須得付。就打仗本身也雙方肯定都有責任,最後責任的劃分還是要看後果的,也就是別人受傷比較嚴重,你又不會正當防衛,那麼你成擔的責任就要大一些。
如果打架把腿踢骨折一般法院會怎麼判刑?
16樓:戚廣利
首先進行法醫鑑定,如果打人造成輕傷,應當涉嫌故意傷害罪,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民事賠償調解不成法院可以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判決賠償經濟損失。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侵權責任法》第十六條 侵害他人造**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和**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打架鬥毆造成對方腿折,會被怎麼判
律政盲流 你好,1,這要看起訴那個罪名,可能涉及的罪名有故意傷害罪和聚眾鬥毆罪。2,量刑 a,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這是傷情鑑定為輕傷的情形 b,犯聚眾鬥毆罪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