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若已遺忘
這個就是你的問題了,媳婦和爹媽最好不要住在一起,她們之間有矛盾就要靠你從中調節,調節好了,自然無事!
2樓:
婆媳問題在於你 你如果關心你老婆 平常中對你老婆好 多陪陪她 在於你媽這方面 多說說老婆好話 也哄哄你媽 那麼她倆都因為你不會吵起來的 因為她們也不想讓你為難 這種情況你是要考慮你自己的原因 為什麼導致成了家庭不和諧
3樓:
公主病,所以勞駕您多辛苦辛苦 僱個啊保姆 畢竟老人沒有帶孩子給你 的義務
4樓:
你又有多久沒關心過你老婆了? 你有多久沒回家了 婆媳關係不是你能調節的了的 再者 我覺得你應該跟老婆好好談談 多說一些好話 而後跟你母親也瞭解一下情況 做人圓滑一些 懂得珍惜 你老丈人**好說 主要還是看你自己怎麼去解決 是挽回 還是放棄 好好想一想 你點出這個問題的時候 心裡應該有了答案
5樓:
你不在家,照顧小孩子是很累的,婆媳本身就不好相處,因為孩子矛盾更多,矛盾隔閡很久了,把她倆分開吧,要不然矛盾會繼續升級,
6樓:匿名使用者
不要離婚,哄一鬨她吧,不要衝動。
夫妻兩人相遇不容易,要多一點尊重,多一點理解,多一點包容,多一點體諒,多一點感恩,多一點關心,多一點溝通,多一點了解,家庭才能和睦。
7樓:anzi9759彭志俊
你老婆品格有問題,堅持自己的觀點,把道理好好講給老婆還有丈人聽,你媽媽應該沒有錯。
8樓:最帥官鴻
我覺得作為一個男生,必須把持好婆媳之間關係,媽媽是你愛你一輩子的人。媳婦是和你過一輩子的人,多勸勸,就什麼都解決了
9樓:李右丞
儘量想辦法不要婆媳住在一起,這樣可能會比較困難,但這個困難相對而言還是可以接受的。
10樓:匿名使用者
你老婆是用離婚要挾你,這事你老婆有點過分,不過一家人說開了就好了。
11樓:來自焦崗湖文明的巨果鬆
解答,不管怎麼說,
都是自己的親人。
都要好好的溝通交流,
一家人在一起和睦生財,
和氣的是最好的。
12樓:米蟲的一天
雙面膠好難當的,弄不好就慘了
13樓:公羽有數
有理走遍天下,無理寸步難行,
14樓:活寶慕容皓
你好好的雙方調解一下就行了。
15樓:可靠的福慧雙修
哈哈,婆媳鬧矛盾很正常,做兒子的,要會當老公,一邊哄老婆,一邊孝敬父母。
16樓:
分析下什麼原因離婚,老婆跟你媽鬧首先不是因為你,是在氣頭上,瞭解下她們是因為什麼。調解下應該沒事
17樓:匿名使用者
兩邊都安慰安慰氣消了就好了,女人都是需要哄的
18樓:7芳
婆媳關係一直都是最難調節的,
你需要慢慢來,最好是分開住,
我覺得可以緩解一下緊張的關係
你呢兩邊都好好的說一下
不要太著急 ,畢竟這種事情只能慢慢來調節
離婚人員怎樣填家庭人員和社會關係
19樓:新來的
已經離婚了,可以不寫對方,但是孩子不管歸誰撫養,一定要填寫
20樓:匿名使用者
填寫自己的父母和孩子,然後是兄弟姐妹,如果再婚了,就要填寫現在的妻子
21樓:匿名使用者
離婚了就填寫自己一個人的,如果有小孩就把小孩子填寫上去就好。
離異家庭親屬關係證明怎麼開?
22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親屬關係證明可到原出生申報戶口的派出所辦理。
開具親屬關係證明需提交的材料:
1、申請人的《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申請人已登出戶口的,提交原戶籍地公安機關所出具的戶籍記載證明;
2、申請人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親屬關係證明;
3、委託他人代為辦理公證的,應提交《授權委託書》及本人的《居民身份證》;
4、關係人須提交《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或《護照》、通行證及其他能夠證明其身份的證明。
23樓:華律網
在我們進行開具親屬關係證明的時候,可到原出生申報戶口的派出所查出生證。出生證上明確其父親、母親姓名,由該派出所戶籍出具相關證明材料。開具親屬關係證明需提交的材料:
1、申請人的《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申請人已登出戶口的,提交原戶籍地公安機關所出具的戶籍記載證明;2、申請人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親屬關係證明;3、委託他人代為辦理公證的,應提交《授權委託書》及本人的《居民身份證》;4、關係人須提交《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或《護照》、通行證及其他能夠證明其身份的證明;一般情況下,我們是需要到當地的派出所進行出具的,而且,我們在進行辦理的時候,是需要攜帶好身份證、戶口本等證明身份的材料的。另外,如果我們委託他人進行辦理的話,是一定要進行出具委託書的。
24樓:匿名使用者
親屬關係公證
一、親屬關係公證
是指有涉外業務權的公證處(你可以打**先諮詢一下你們當地的公證處是否有此許可權),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法定程式證明申請人與關係人之間親屬關係的真實性、合法性的活動。親屬關係公證書,主要用於出入境簽證,我國公民到國外定居、探親、留學、繼承遺產、申請減免稅收、申請勞工**賠償、領取撫卹金等事項。
二、親屬關係公證由當事人住所地的公證處管轄。
公證證明的主要內容為:申請人、關係人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現住址及申請人與關係人的相互稱謂。無論是直系親屬、旁系親屬或姻親關係,只要符合我國民事法律規定的親屬範圍,均可給予公證證明,如當事人要求辦理表兄弟姐妹公證,只要能查證屬實,就可以辦理公證。
三、當事人應提供的證明材料:
1.當事人的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及其影印件,已登出戶口的,原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記載戶籍情況的證明。
2.他人代為辦理的,應提交授權委託書和**人身份證件。
3.當事人所在單位人事、組織或勞資部門出具的親屬關係證明,當事人所在單位無人事、組織、勞資部門的,由該單位上級主管部門予以證明。
4.被證明的域外親屬的身份證件的影印件及有關來往書信等。
5.被證明的國內親屬的身份證件、戶口本及結婚證等。(你的父母已離婚,應當有離婚證或離婚判決書等文書)
6.經過中間人證明的親屬關係,應提交中間人身份證明和其所在單位出具的親屬關係證明。
7.公證處認為應當提交的其他證明材料。
四、 辦理親屬關係公證應注意事項:
1.親屬之間的稱謂應準確,應當使用我國法定的統一稱謂,輩分均應清楚,不得使用地方方言。
2.公證員應審查親屬關係產生的真實性、合法性,以防申請人利用虛假的“親屬關係”為名,騙取公證書,達到出國的目的。
3.對用於繼承目的親屬關係公證,法定繼承人範圍內的關係人無論是否死亡,均應列入公證書中,並應瞭解被繼承的財產狀況,生前有無遺囑、遺贈撫養協議及法定繼承人的有關情況,並做好談話筆錄。
4.親屬關係證書中一般不得采用“婚前”或“非婚”生子女的提法,因為一些國家對非婚生子女的權利義務在法律上有不同的規定。
5.注意使用國(地區)的有關法律規定。例如澳大利亞、紐西蘭,要求赴該國自費留學的我國公民,提供包括所有家庭成員即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的親屬關係公證書,公證處經查證屬實後,應依法證明當事人的所有家庭成員及其出生日期和居住地點。再例如,澳大利亞對於子女在澳大利亞,父母赴澳探望子女或定居而辦理的親屬關係公證,澳方要求需載明“申請人只有以上幾個子女”,公證處應據實出具。
家庭關係緊張我該離婚嗎
25樓:_蘇辰西射手
【清官難斷家務事】,這句話看來是千真萬確的處世哲學。你父親的30萬賠付款,只有你、你妹子、還有你媽有繼承、和支配權。你一開始的處理路線就出了方向性的問題!
應當以媽、妹、和你為主,拿出意見。錯就錯在你和媳婦商量一下,就做決定。你妹子的說法從法律的角度來看是對的,你媳婦就是外人,她沒有繼承和支配權。
按理說這30萬應當把共同債務先還上,(債務必須是父母的)剩餘部分三一三餘一平分。如果按正常途徑處理,我考慮也不會遭到母親和妹子的反對。你說是嗎?
你還說你們夫妻關係很好,我對此有所懷疑。關係如果很好,她就不顧忌你的感受!只有以她為主時對你很好,否則立馬就提出離婚!
真好?假好?
父母離婚,孩子家庭成員關係怎麼寫
26樓:柯豫淑芬睿
親屬關係公證
一、親屬關係公證
是指有涉外業務權的公證處(你可以打**先諮詢一下你們當地的公證處是否有此許可權),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法定程式證明申請人與關係人之間親屬關係的真實性、合法性的活動。親屬關係公證書,主要用於出入境簽證,我國公民到國外定居、探親、留學、繼承遺產、申請減免稅收、申請勞工**賠償、領取撫卹金等事項。
二、親屬關係公證由當事人住所地的公證處管轄。
公證證明的主要內容為:申請人、關係人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現住址及申請人與關係人的相互稱謂。無論是直系親屬、旁系親屬或姻親關係,只要符合我國民事法律規定的親屬範圍,均可給予公證證明,如當事人要求辦理表兄弟姐妹公證,只要能查證屬實,就可以辦理公證。
三、當事人應提供的證明材料:
1.當事人的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及其影印件,已登出戶口的,原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記載戶籍情況的證明。
2.他人代為辦理的,應提交授權委託書和**人身份證件。
3.當事人所在單位人事、組織或勞資部門出具的親屬關係證明,當事人所在單位無人事、組織、勞資部門的,由該單位上級主管部門予以證明。
4.被證明的域外親屬的身份證件的影印件及有關來往書信等。
5.被證明的國內親屬的身份證件、戶口本及結婚證等。(你的父母已離婚,應當有離婚證或離婚判決書等文書)
6.經過中間人證明的親屬關係,應提交中間人身份證明和其所在單位出具的親屬關係證明。
7.公證處認為應當提交的其他證明材料。
四、 辦理親屬關係公證應注意事項:
1.親屬之間的稱謂應準確,應當使用我國法定的統一稱謂,輩分均應清楚,不得使用地方方言。
2.公證員應審查親屬關係產生的真實性、合法性,以防申請人利用虛假的“親屬關係”為名,騙取公證書,達到出國的目的。
3.對用於繼承目的親屬關係公證,法定繼承人範圍內的關係人無論是否死亡,均應列入公證書中,並應瞭解被繼承的財產狀況,生前有無遺囑、遺贈撫養協議及法定繼承人的有關情況,並做好談話筆錄。
4.親屬關係證書中一般不得采用“婚前”或“非婚”生子女的提法,因為一些國家對非婚生子女的權利義務在法律上有不同的規定。
5.注意使用國(地區)的有關法律規定。例如澳大利亞、紐西蘭,要求赴該國自費留學的我國公民,提供包括所有家庭成員即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的親屬關係公證書,公證處經查證屬實後,應依法證明當事人的所有家庭成員及其出生日期和居住地點。再例如,澳大利亞對於子女在澳大利亞,父母赴澳探望子女或定居而辦理的親屬關係公證,澳方要求需載明“申請人只有以上幾個子女”,公證處應據實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