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釁滋事行為和尋釁滋事罪的區別

時間 2021-06-12 13:15:04

1樓:華律網

尋釁滋事指在公共場所內起鬨搗亂、無理取鬧、毆打他人、橫向霸道、肆意挑釁等,破壞公共秩序的行為。該罪屬於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犯罪客體是社會秩序。故意傷害罪是指故意非法傷害他人身體並達到一定嚴重程度,應當受到刑事處罰的犯罪,犯罪客體是他人的身體健康權。

尋釁滋事罪應負刑事責任的年齡是已滿十六週歲,而故意傷害他人如果構成重傷,則追究刑事責任的年齡為年滿十四周歲。另外從兩種犯罪的行為特徵上看,故意傷害罪一般是針對特定的物件實施的不法行為,並對特定人造成了身體上的傷害。而尋釁滋事侵害的物件不特定,有一定的不確定性和隨機性,犯罪分子往往是為了尋求精神上的刺激滿足自己非正常的心理。

從結果上來看,構成故意傷害罪是以對他人身體造成嚴重傷害為構成要件,而尋釁滋事罪並不以對他人身體造成嚴重傷害為構成要件。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四)在公共場所起鬨**,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

2樓:嘆笑一世傾城

一、尋釁滋事罪與故意傷害罪的區別

1、動機不同:尋釁滋事基於打人取樂發洩或者顯示威風、無端尋釁之動機;故意傷害往往產生於一定的事由或者恩怨。

2、行為物件不同:尋釁滋事的行為物件是不特定的,而故意傷害往往是特定事情的關係人。

3樓:吳欽霞律師

行為說明沒有嚴重後果,達不到犯罪的程度。如果罪就說明要判刑了。

尋釁滋事罪諮詢 關於尋釁滋事罪的諮詢

樓主是不是在迴避什麼,串門怎麼就成了尋釁滋事罪?警察應該不會這麼無理吧,希望將問題補充完整,說明事情經過。按你說的沒構成犯罪。說詳細點。個人意見 僅供參考。關於尋釁滋事罪的諮詢 尋釁滋事罪怎麼判 尋釁滋事罪詳細量刑標準 一 構成尋釁滋事罪的,可以根據下列不同情形在相應的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1 尋釁滋...

什麼是尋釁滋事罪,什麼是尋釁滋事罪?什麼意思?

揚憶曼 尋釁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場所無事生非 起鬨 毆打傷害無辜 肆意挑釁 橫行霸道 毀壞財物 破壞公共秩序,情節嚴重的行為。一 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共秩序。所謂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場所秩序和生活中人們應當遵守的共同準則。尋釁滋事犯罪多發生在公共場所 也有一些發生在偏僻隱蔽的地方 常常給公民的人身...

什麼叫尋釁滋事罪具體包括哪些行為

法律快車 尋釁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場所無事生非,橫行霸道,毆打無辜,肆意挑釁,無理取鬧,起鬨搗亂,破壞社會秩序的行為。1.侵犯的客體是社會公共秩序。2.客觀方面表現為四種方式 1 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行為人出於耍威風 尋刺激等不健康的心理,無故 無理地毆打素不相識的人。情節惡劣如多次毆打他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