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累得像豬一樣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下發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建質87號)對深基坑界定如下:
1、開挖深度超過5米(含5米)的基坑(槽)的土方開挖、支護、降水工程。
2、開挖深度雖未超過5米,但地質條件、周圍環境和地下管線複雜或影響毗鄰建築(構築)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開挖、支護、降水工程。
基坑工程主要包括基坑支護體系設計與施工和土方開挖,是一項綜合性很強的系統工程。它要求岩土工程和結構工程技術人員密切配合。基坑支護體系是臨時結構,在地下工程施工完成後就不再需要。
深基坑的定義:建設部建質200987號文關於印發《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的通知》規定:一般深基坑是指開挖深度超過5米(含5米)或地下室三層以上(含三層),或深度雖未超過5米,但地質條件和周圍環境及地下管線特別複雜的工程。
基坑和基槽都是用來建築建築物的基礎的,只是平面形狀不同而已。基坑是方形或者比較接近方形,基槽是長條形狀的,而且有時候比較長。
基坑是指底面積在27平方米以內(不是20),且底長邊小於三倍短邊的為基坑。
基槽是指槽底寬度在3米以內,且槽長大於3倍槽寬的為基槽。
一般定義深基坑為:底面積在27平方米以內(不是20),且底長邊小於三倍短邊,開挖深度超過5米(含5米)或地下室三層以上(含三層),或深度雖未超過5米,但地質條件和周圍環境及地下管線特別複雜的工程。(反之則為淺基坑)
2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的基坑周邊環境不復雜,具備放坡條件,且土質尚可,基本上連護坡都不一定要做,如果土質稍差鋼板網細石砼護個坡也就可以了,如果周邊都是建築物也不適合打錨杆,影響別家房子,基本上你的基坑不用這麼複雜的做法。
基坑3米需要支護的依據是什麼?
3樓:愛做作業的學生
依據《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建質【2009】87號文)的規定執行。
開挖深度超過3米(含3米)或雖未超過3米但地質條件和周邊環境複雜的基坑(槽)支護,屬於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範圍。
開挖深度超過5米(含5米)或雖未超過5米,但地質條件,周圍環境和地下管線複雜,或影響毗鄰建築物安全的基坑支護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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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排樁支護
適用條件:基坑側壁安全等級為一級 ,二級,**;適用於採取降水和止水帷幕的深基坑
2、地下連續牆
適用條件:基坑側壁安全等級為一級 ,二級,**;適用於周邊環境複雜的深基坑
3、水泥土樁牆
適用條件:基坑側壁安全等級為二級,**;水泥土樁牆施工範圍內地基承載力不宜大於150kpa;基坑深度不宜大於6米。
4、逆作拱牆
適用條件:基坑側壁安全等級為**;淤泥河淤泥質土不宜採用;拱牆軸線的矢跨比不宜小於1╱8;基坑深度不宜大於12米;地下水位高於基坑底面時應該採取降水或截水措施。
4樓:kidding丶
依據是《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
《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第十四條規定:開挖深度超過3米(3米)或雖未超過3米但地質條件和周邊環境複雜的基坑(槽)支護,屬於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範圍。
開挖深度超過5米(含5米)或雖未超過5米,但地質條件,周圍環境和地下管線複雜,或影響毗鄰建築物安全的基坑支護工程。
5樓:豆村長de草
根據《工程勘察資質標準》3米的基坑屬於淺基坑,支護方案的採用依據地質報告、周邊地質環境以及施工週期等。應本著經濟、科學、合理、安全的原則確定支護的施工方案。
支護結構設計應考慮其建築單位結構水平變形、地下水的變化對周邊環境的水平與豎向變形的影響,對於安全等級為一級和對周邊環境變形有限定要求的二級建築基坑側壁,應根據周邊環境的重要性、對變形的適應能力及土的性質等因素確定支護結構的水平變形限值。
基坑支護結構極限狀態可分為下列兩類:
1、承載能力極限狀態對應於支護結構達到最大承載能力或土體失穩過大變形導致支護結構或基坑周邊環境破壞;
2、正常使用極限狀態對應於支護結構的變形已妨礙地下結構施工或影響基坑周邊環境的正常使用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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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承載能力極限狀態和正常使用極限狀態的設計要求,基坑支護應按下列規定進行計算和驗算,基坑支護結構均應進行承載能力極限狀態的計算,計算內容應包括:
1、根據基坑支護形式及其受力特點進行土體穩定性計算;
2、基坑支護結構的受壓受彎受剪承載力計算;
3、當有錨杆或支撐時,應對其進行承載力計算和穩定性驗算。
6樓:哎喲帶你看娛樂
基坑工程具有較大的風險性、基坑工程具有明顯的區域特徵。
基坑支護體系為臨時措施,其荷載、強度、變形、防滲、耐久性等方面的安全儲備較小。不同區域具有不同的工程地質和水文地質條件,即使同一城市也可能會有較大差異。基坑工程的施工會引起周圍地下水位變化和應力場的改變,導致周圍土體的變形,對相鄰環境會產生影響。
基坑工程是岩土、結構及施工相互交叉的科學,且受到多種複雜因素相互影響,其在土壓力理論、基坑設計計算理論等方面尚待進一步發展。基坑所處區域地質條件的多樣性,基坑周邊環境的複雜性、基坑形狀的多樣性、基坑支護形式的多樣性,決定了基坑工程具有明顯的個性。
7樓:111尚屬首次
為安全開挖深度大於5米的基坑,穩定坑壁採取深基坑支護的方式,是地下工程施工的組成部分,要滿足施工需要、擋土截水、保護附近設施、少擾動周圍土體等要求
深基坑支護工程的特點
基坑支護工程具有許多特徵,概括起來有以下各點:
(1)基坑支護工程是個臨時工程,設計的安全儲備相對可以小些,但又與地區性有關。不同區域地質條件其特點也不相同。基坑支護工程又是岩土工程、結構工程以及施工技術互相交叉的學科,是多種複雜因素互動影響的系統工程,是理論上尚待發展的綜合技術學科。
(2)由於基坑支護工程造價高,開工數量多,是各施工單位爭奪的重點,又由於技術複雜,涉及範圍廣,變化因素多,事故頻繁,是建築工程中最具有挑戰性的技術上的難點,同時也是降低工程造價,確保工程質量的重點。
(3)基坑支護工程正向大深度、大面積方向發展,有的長度和寬度均超過百餘米,深度超過20餘米。工程規模日益增大。
(4)岩土性質千變萬化,地質埋藏條件和水文地質條件的複雜性、不均勻性,往往造成勘察所得的資料離散性很大,難以代表土層的總體情況,並且精確度較低,給基坑支護工程的設計和施工增加了難度。
(5)在軟土、高地下水位及其他複雜場地條件下開挖基坑,很容易產生土體滑移、基坑失穩、樁體變位、坑底隆起、支擋結構嚴重漏水、流土以致破損等病害,對周邊建築物、地下構築物及管線的安全造成很大威脅。
(6)工程實踐證明,要做好基坑支護工程,必須包括整個開挖支護的全過程,它包括勘察、設計、施工和監測工作等整個系列,因而強調要精心做好每個環節的工作。
(7)隨著舊城改造的推進,各城市的主要高層、超高層建築大都集中在建築密度大、人口密集、交通擁擠的狹小場地中,基坑支護工程施工的條件均很差。鄰近常有必須保護的永久性建築和市政公用設施,不能放坡開挖,對基坑穩定和位移控制的要求很嚴。
(8)基坑支護工程包含擋土、支護、防水、降水、挖土等許多緊密聯絡的環節,其中的某一環節失效將會導致整個工程的失敗。
(9)相鄰場地的基坑施工,如打樁、降水、挖土等各項施工環節都會產生相互影響與制約,增加事故誘發因素。
(10)在支護工程設計中應包括支護體系選型、圍護結構的承載力、變形計算、場地內外土體穩定性、降水要求、挖土要求、監測內容等,應注意避免“工況”和計算內容之間可能出現的“漏項”,從而導致基坑失誤。在施工過程中,尤其在軟土地區中施工時,應該認真研究合理安排好挖土的方法,以及支撐與挖土的配合,將會顯著地減少基坑變形和基坑支護事故的發生。
(11)基坑支護工程造價較高,但又是臨時性工程,一般不願投入較多資金。可是,一旦出現事故,處理十分困難,造成的經濟損失和社會影響往往十分嚴重。
(12)基坑支護工程施工週期長,從開挖到完成地面以下的全部隱蔽工程,常需經歷多次降雨、周邊堆載、振動、施工不當等許多不利條件,其安全度的隨機性較大,事故的發生往往具有突發性。
8樓:煙雨江南
3米的基坑屬於淺基坑,支護方案的採用依據地質報告、周邊地質環境以及施工週期等。應本著經濟、科學、合理、安全的原則確定支護的施工方案。
9樓:快樂崇拜啊武
這是安全規範的要求。你可以檢視下gb中安全規範的內容。
10樓:匿名使用者
地勘 周邊地址環境,地理位置,自然環境等
超過幾米深的基坑為深基坑,需要做支護
11樓:倉蒼醬
開挖深度超過5米(含5米)的基坑(槽)的土方開挖、支護、降水工程
開挖深度雖未超過5米,但地質條件、周圍環境和地下管線複雜或影響毗鄰建築(構築)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開挖、支護、降水工程。
基坑工程主要包括基坑支護體系設計與施工和土方開挖,是一項綜合性很強的系統工程。它要求岩土工程和結構工程技術人員密切配合。基坑支護體系是臨時結構,在地下工程施工完成後就不再需要。
深基坑的定義:建設部建質200987號文關於印發《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的通知》規定:一般深基坑是指開挖深度超過5米(含5米)或地下室三層以上(含三層),或深度雖未超過5米,但地質條件和周圍環境及地下管線特別複雜的工程。
基坑和基槽都是用來建築建築物的基礎的,只是平面形狀不同而已。基坑是方形或者比較接近方形,基槽是長條形狀的,而且有時候比較長。
基坑是指底面積在27平方米以內(不是20),且底長邊小於三倍短邊的為基坑。
基槽是指槽底寬度在3米以內,且槽長大於3倍槽寬的為基槽。
一般定義深基坑為:底面積在27平方米以內(不是20),且底長邊小於三倍短邊,開挖深度超過5米(含5米)或地下室三層以上(含三層),或深度雖未超過5米,但地質條件和周圍環境及地下管線特別複雜的工程。(反之則為淺基坑)
基坑是在基礎設計位置按基底標高和基礎平面尺寸所開挖的土坑。開挖前應根據地質水文資料,結合現場附近建築物情況,決定開挖方案,並作好防水排水工作。開挖不深者可用放邊坡的辦法,使土坡穩定,其坡度大小按有關施工規定確定。
開挖較深及鄰近有建築物者,可用基坑壁支護方法,噴射混凝土護壁方法,大型基坑甚至採用地下連續牆和柱列式鑽孔灌注樁連鎖等方法,防護外側土層坍入;在附近建築無影響者,可用井點法降低地下水位,採用放坡明挖;在寒冷地區可採用天然冷氣凍結法開挖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