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阿七q學長
1、申請人及隨遷家屬《戶口遷移證》;
2、《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
3、住房證明原件及影印件(《房屋所有權證》或《購房合同》、《按揭抵押合同》、繳房款發票、開發商證明);
4、親屬關係證明(如結婚證等)。
重慶市戶口遷移程式 :
一、受理範圍: 凡購買房屋開發商**的成套商品房和房管部門**的產權房屋,取得產權證並實際居住的購房者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可申請入戶,但須同時具備購房人具有大專以上學歷、人均建築面積30平方米以上、有穩定職業或生活**的條件。
二、辦理程式、時限及手續:
1、申請人及隨遷家屬《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
2、住房證明原件及影印件(《房屋所有權證》或《購房合同》、《按揭抵押合同》、繳房款發票、開發商證明);
3、親屬關係證明(如結婚證等)。
(二)主城他區(江北區、沙坪壩區、南岸區、九龍坡區、大渡口區、北碚區、渝北區、巴南區、高新區、北部新區)城鎮遷入的,應先到遷入地派出所出具《同意入戶證明》,再到遷出地派出所辦理戶口遷出,開具《戶口遷移證》,之後到遷入地派出所辦理入戶,手續齊全的當場辦結,所需證明材料如下:
1、申請人及隨遷家屬《戶口遷移證》;
2、《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
3、住房證明原件及影印件(《房屋所有權證》或《購房合同》、《按揭抵押合同》、繳房款發票、開發商證明);
4、親屬關係證明(如結婚證等)。
( 三)主城區外及主城區內農村遷入的,派出所按要求稽核收集相關材料後報分局審批,三十五個工作日審結,審批同意的開具《準遷證》,居民持《準遷證》二聯及原籍《戶口簿》回原籍派出所辦理戶口遷出,持《戶口遷移證》、入戶地《戶口簿》到入戶地派出所辦理入戶登記。
辦理《準遷證》所需手續如下:
1、申請人書面申請;
2、申請人及隨遷家屬《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
3、親屬關係證明;
4、住房證明原件及影印件(《房屋所有權證》或《購房合同》、《按揭抵押合同》、繳房款發票、開發商證明);
5、大專以上文憑原件及影印件;
6、用工合同或個體經營執照原件及影印件;
7、暫住證明;
8、民警調查報告;
9、其他證明材料。
遷戶口條件:
1、戶口可以進行直系親屬投靠:未成年子女、年老(60週歲以上等)父母、及配偶之間相互投靠遷移;
購房入戶的:當事人的房產面積、房屋所在地、購房時限、遷入戶口的總人數、社保繳納年限等,需要達到當地的入戶要求;
人才引進的:需要用人單位有相應的入戶資質、當事人的勞動合同等條件,達到當地的入戶要求;
2、當事人可以結合本人的實際情況,事先諮詢戶口遷入地的轄區派出所工作人員,具體以對方的答覆為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的規定:
第十條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登出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第十三條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內,農村在十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
重慶戶口遷入怎麼辦理
2樓:匿名使用者
所有材料齊全上交,等四十個工作日,由派出所報經區、縣(自治縣)公安機關審批。具體流程:符合辦理條件者申請→提交辦理材料→視窗受理→審批→落戶所在地派出所辦理落戶手續。
拓展資料:
需要備好材料有:
1.夫妻投靠戶口遷移。
結婚並已在配偶戶口所在地實際居住申請遷移入戶,憑以下材料到被投靠的配偶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夫妻雙方簽字的書面申請;《結婚證》原件及影印件; 夫妻雙方《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合法穩定住所手續。
2.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戶口遷移。
18週歲以下(在校中學生不超過19週歲)子女投靠父親或母親遷移入戶,憑以下材料到被投靠的父親或母親常住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書面申請;父母《結婚證》或者離婚手續原件及影印件;父親或母親、子女的《居民戶口簿》原件及影印件;年滿18週歲的子女在校《學籍證明》。
3.年老父母投靠子女戶口遷移。
年老父母(男性年滿60週歲、女性年滿55週歲或者已退休)投靠子女遷移入戶,憑以下證明材料到戶口入戶地派出所辦理:父母、子女雙方簽字的書面申請;父母《退休證》原件;父母、子女雙方《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合法穩定住所手續。 以上“三投靠”申請戶口遷移的,若申請遷入農村村民小組轄區範圍內落戶的,還需持有農村住宅房屋合法產權手續且實際居住半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