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偷電是不是違法行為,偷電處罰標準是什麼? 10

時間 2021-06-15 01:09:00

1樓:到永久

居民偷電,按電價計算實際價值,按盜竊行為論處。達到刑事立案標準的追究刑事責任,達不到刑事立案標準的,按治安案件處罰。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盜竊罪】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 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 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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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偷電老闆獲刑11年

2023年12月,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佛山市輝某陶瓷****(以下簡稱輝某公司)竊電案作出終審判決,判處被告及第三人向佛山供電局返還電費1360萬元,佛山供電局終審勝訴。

竊電企業老闆最終被判刑11年。截至2023年7月底,追回電費達916萬元。據悉,該案從案發到調查、審理,再到完成執行,歷時四年多,成為佛山史上最大“竊電案”。

由於輝某公司的竊電案案情複雜,先後經歷了刑事偵查、民事訴訟和財產確認權等不同程式,歷時兩年多才有了最終結果。

先是經過刑事一審、二審,2023年11月6日佛山市中級法院做出刑事終審判決,輝某公司法定代表人樑某輝和電工盧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取祕密手段竊取公共財物,構成盜竊罪,

判處樑某輝有期徒刑11年,罰金180萬元。

2樓:廣東電網客戶服務中心

根據《供電營業規則》第一百零二條,供電企業對查獲的竊電者,應予以制止,並可當場中止供電。竊電者應按所竊電量補交電費,並承擔補交電費三倍的違約使用電費。

3樓:

《電力法》第七十一條作出也明規定:“盜竊電能的,由電力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追繳電費並處應交電費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條或者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這裡的構成犯罪,是指盜竊電能的數額達到刑事追究標準起點,即500-2000元(各省和各省不同)。

4樓:匿名使用者

:偷電按照法律規定是盜竊行為,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偷電處罰標準是什麼? 10

5樓:樂觀羅江山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偷電處罰標準內容如下:

第七十一條 盜竊電能的,由電力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追繳電費並處應交電費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十二條 盜竊電力設施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壞電力設施,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盜竊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明確規定:“盜竊的公私財物,包括電力、煤氣、天然氣等,可以看出偷電也是屬於盜竊行為。

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一)盜竊金融機構,數額特別巨大的;

(二)盜竊珍貴文物,情節嚴重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盜竊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具體規定了數額的標準: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的標準如下:

(一)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為“數額較大”。

(二)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五千元至二萬元以上的,為“數額巨大”。

(三)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的,為“數額特別巨大”

6樓:歐陽語夢須籟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第七十一條盜竊電能的,由電力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追繳電費並處應交電費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十二條盜竊電力設施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壞電力設施,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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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第七十條有下列行為之一,應當給予治安管理處罰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阻礙電力建設或者電力設施搶修,致使電力建設或者電力設施搶修不能正常進行的;

(二)擾亂電力生產企業、變電所、電力排程機構和供電企業的秩序,致使生產、工作和營業不能正常進行的;

(三)毆打、公然侮辱履行職務的查電人員或者抄表收費人員的;

(四)拒絕、阻礙電力監督檢查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

第七十一條盜竊電能的,由電力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追繳電費並處應交電費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7樓:fcwk愛

這個得看電管所的處罰條例,不過感覺數額不小,有違法嫌疑,建議你查查他們的執法依據,但是肯定不構成犯罪,才300度,這個屬於行政處罰,可以走程式的,也不是小數額,希望可以幫到你,不懂的再問

8樓:戚廣利

盜竊電3000元以上就構成犯罪。

9樓:想不起右半邊

國家電網相關政策法規找找

10樓:大超love雪子

追繳電費並處應交電費五倍以下的罰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的規定:

1、第71條規定:盜竊電能的,由電力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追繳電費並處應交電費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2、第72條規定:盜竊電力設施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壞電力設施,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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竊電量和竊電金額按下列方法確定:

1、在供電企業的供電設施上,擅自接線用電的,所竊電量按私接裝置額定容量(千伏安視同千瓦)乘以實際使用時間計算確定。

2、竊電時間和竊電容量無法查明時,可參照以下方法確定:

(1) 按同屬性單位正常用電的單位產品耗電量和竊電單位的產品產量相乘計算用電量,加上其他輔助用電量後與抄見電量對比的差額;

(2) 在總表上竊電、按分表電量及正常損耗之和與總表抄見電量的差額計算;

(3) 按歷史上正常月份用電量與竊電後抄見電量的差額,並根據實際用電變化情況確定。

3、採用以上方法難以確定時,所竊電量按計費電能表標定電流值(對裝有限流器的,按限流器整定電流值)所指的容量(千伏安視同千瓦)乘以竊用的時間計算確定。

4、竊電金額=竊電量x(物價部門核定的電力銷售**+國家和省政策規定隨電量收取的各類合法費用)。